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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日

[攝影]我們的『視』界」-攝影比賽活動(2013.07.15)

截止日期:2013.07.15

一、活動宗旨: 
期許以孩子們的目光,透過相機擷取他們心中所想的畫面,連結影像與
生活,把這樣的圖像傳達給這個世界,了解媒體在孩子眼中的樣貌,看看孩 子們的想像力,相信作品可以傳達這些訊息,也可以看到媒體在孩子世界裡 的影響。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財團法人臺北市松陽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三、參加對象:
民國 84 年 7 月 27 日以前出生,並設籍、住居地或就學於臺北市 者

四、攝影主題:
透過媒體看世界

五、收件日期:
即日起到民國 102 年 7 月 15 日止

六、作品規格:
(一)照片:以 5 張為 1 組(最低像素 800x600)
(二)短片:3 至 5 分鐘

七、收件方式:
作品請以 E-mail 方式寄至松陽基金會信箱:syswf1121@gmail.com,報名表簽 章後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松陽基金會(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 139 號3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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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學金 N.T$5,000
第二名:獎學金 N.T$3,000
第三名:獎學金 N.T$1,000

九、參賽規則及說明:
(一) 參賽 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作品規格,並請註明拍攝日期與拍攝地點。
(二) 參賽 應交付數位影像原始檔案,並於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
(三) 各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四) 參賽 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複製及造假他人 作品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
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
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五)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
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原著作者可享有姓名表示權。
(六) 作品須以媒體為創作主軸,參賽者除了照片作品以外,須另以文字闡 述作品創意、作品意念和作品感想等,作者欲表達的具體意象或內涵。
(七) 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八) 凡參賽作品,本會將統一上傳至官方網站(http://www.syswf.org.tw/),以
供點閱。

十、評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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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由財團法人臺北市松陽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邀請國內攝影專業相關領 域之專家,組成 5 人之評審委員,就報名之作品進行評選,預計選出
30 組入圍作品,並從入圍作品決選前三名之作品。
 (二) 評審標準:

  1. 作品理念:作品(含文字)能夠具體表達媒體設計概念,佔 25%。
  2. 原 創:表現方式及作品概念的創新應用,佔 25%。
  3. 完 整 性:參賽作品和闡述文字與傳達意念的一致程度,佔 25%。
  4. 與生活的連結:參賽作品與自身生活的聯繫程度,佔 25%。

 (三) 入圍作品將於 102 年 7 月 27 日下午 2 時於信義香堤廣場進行展覽,
並於展覽現場提供現場民眾投票,本會將以當日投票結果遴選出最佳人
氣作品(已獲前三名之得獎作品不計入最佳人氣作品),得獎者本會將另 行提供精緻禮物予以獎勵。

十一、活動洽詢服務電話: 
財團法人臺北市松陽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電話:02-23317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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