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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1日

[標誌+標語]「救國團終身學習中心」標誌及標語徵選(2013.08.20)

截止日期:2013.08.20

救國團社會教育研習中心今年十月將更名為「終身學習中心」,特別舉辦「終身學習中心」標誌及標語徵選活動,邀請有創意、敢show的全臺各地創作好手共襄盛舉,以繪圖及標語表達出心目中對救國團終身學習中心的意像。


終身學習中心更名系列活動分為「標誌」和「標語」兩項徵選, 標誌徵件主題以推展終身教育、 建立學習社會為構圖主題;同時表現出救國團教育、公益、服務、健康的意涵。徵件截止日期為8月20日,凡繪圖設計有興趣的民眾,請將作品寄至 cyccealogo@gmail.com

主辦單位救國團邀請專家擔任評審小組,也結合網友票選結果,參賽者獲選優勝獎可抱走三萬元外,還有機會可得「網路人氣獎」一千元的機會。

另一項標語徵件活動,即日起開始收件至8月15日為止,以「終身學習」為題,請民眾發揮創意及想像力,發想12個字以內出具有創意、簡潔有力、琅琅上口之句子,成為終身學習中心之代表性標語。特優及優勝分別獲得新台幣伍千元、三千元及獎狀。所有投件作品均參與標語徵選抽獎活動,超過200個獎項,有活動中心住宿券,學習抵用券、體育用品等獎勵。

相關活動辦法請參照「救國團終身學習中心更名系列」活動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yccealogo/ ),或撥打洽詢專線02-25025858分機363(救國團總團部文教處劉虹吟小姐)

救國團終身學習中心 - Logo徵選活動實施辦法

一、活動緣起:
提起「救國團」,除了大家熟知的戶外旅遊、自強活動外,就屬全省各地的社教研習。從早期開辦各項青年技藝訓練的社團班隊,到今日遍及全省的社會教育研習中心,救國團可以說是終身學習的先驅者。

今年(102年)10月,為配合教育部推動終身學習政策及擴展終身學習理念,救國團社會教育研習中心將更名為「終身學習中心」。特別邀請熱愛繪圖設計,對終身學習領域熱情投入,有創意敢show的全臺各地創作好手共襄盛舉,繪出心目中對本團終身學習中心的意像。

二、主辦單位:
中國青年救國團總團部文教處

三、徵件主題:
以推展終身教育、 建立學習社會為構圖主題;同時表現出救國團教育、公益、服務、健康的涵意。

四、參賽資格:
凡對於繪圖設計有興趣的朋友均可參加;每人限繳一件參賽作品

五、作品規格:
(一)參選作品請一律以Illustrator或Coreldraw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章,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CMYK模式之eps 或 ai檔。圖形大小以
       寬10cm*高10cm為限 。
(二)檔案解析度需在300pdi以上,螢幕模態/顏色:RGB,CMYK,參選作品請另存jpg檔。
(三)檔案名稱:檔名請以「救國團終身學習中心Logo徵選活動_姓名」命名。

六、參賽方法:
(一)收件截止日:102年8月20(二)24:00止
(二)報名繳交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一)。
2.平面圖稿及設計理念說明(如附件二)。
3.作品原檔(ai或eps檔)及jpg格式檔。

(三)寄件方式:請將需繳交各項資料及檔案,寄至 cyccealogo@gmail.com

七、評選方式:
評審團隊評選分數占80%,民眾線上投票評選分數占20%

八、評選基準:
主題意象契合性       40%
構圖及標幟色彩       30%
圖像應用性  10%
網路票選    20%

九、獎項:
(一)作品優勝獎
第一名,獲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獲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網路人氣獎
8月20日前主辦單位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8/21~8/30止開放網友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票選,前三名最高得票者即獲網路人氣獎殊榮,並獲得獎金新台幣壹千元整及獎狀乙紙。

十、錄取及頒獎通知
102年9月10日前以email個別通知得獎者接受頒獎。

十一、注意事項:
(一)所有徵選稿件及作品請參選者自行備份,概不退稿。
(二)參加投稿與票選者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若因登錄認證資料不實或筆誤,致主辦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得獎        者將以書面通知,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三)得獎作品將公告於本團社會教育中心網站。
(四)入選作品於頒獎前,參選者應與救國團依著作權法規定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拒絕簽訂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獎項。本團對該作品擁有刪改、編輯、印製、改作、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報酬。
(五)徵選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選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 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七)凡報名參選者,均視為同意本辦法一切規定。
(八)本活動競賽之獎金應扣繳稅款部分,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等規定辦理。
(九)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布事項以網站內容為準;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布於活動網     站。
(十)聯絡人及電話:救國團總團部文教處劉小姐,(02)2502-5858分機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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