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13年7月31日

[LOGO]苗栗縣政府稅務局LOGO設計徵選比賽(2013.08.15)

截止日期:2013.08.15

一、活動目的
政府的各項建設以財政作為支援,而稅收對浥注財源有很大的支撐力,為讓民眾了解稅、貼近稅、把稅的觀念當作生活常識,進而能以納稅為榮耀,苗栗縣政府稅務局(以下稱本局)本著積極、熱誠、創新、效率為民服務的目標,將租稅觀念生活化,期藉由LOGO設計比賽,產生最能代表稅務局精神的象徵,作為未來相關活動、行銷及宣傳之用。

二、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三、徵選辦法: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02年8月15日止
(二)參賽資格:凡對美術創作及設計有興趣之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請以通用之繪圖軟體(Illustrator、Coreldraw或photoshop等)繪製。
  2. 大小以寬12cm*高12cm為限,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並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要適用於網頁、摺頁、手冊、專刊、海報等文宣品。
  3. 平面圖稿:完稿作品以A4(21cm×29.5cm)彩色稿輸出一份,並以黑色厚卡紙裱褙(不需裱框),報名表則黏貼於裱板背面。呈現方式請參考附件二。
  4. 作品光碟:檔案解析度需高於300dpi,標準CMYK格式,檔案註明檔案名稱後,存放於光碟片中,並於光碟片上註明作者姓名、聯絡電話,並另存jpg檔。

(四)投稿方式

  1. .投稿應繳交資料:
    報名表(如附件一)、Logo設計作品表(如附件二,創作理念說明以200字以內為限,應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色彩涵意等)、作品光碟、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各1份(如附件三)。
  2.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若因未標明、填寫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缺漏或難以辨別參賽者等情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寄送作品時,請參賽者確認光碟檔案無誤可讀取並且妥善包裝,作品光碟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主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以致於影響比賽權利,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4. 郵寄投稿者:信封地址「360苗栗市府前路46號,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收」,信封上註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LOGO設計徵選」, 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最遲應於8月19日(星期一)中午前寄達,逾期者一概不予受理。
  5. 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非國定假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至本局一樓總收發室(苗栗市府前路46號)或竹南分局綜合管理股(苗栗縣竹南鎮福德路135號)。

四、評審方式
(一)由本局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3人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日期另行公布於本局外網(http://www.mlftax.gov.tw)。
(二)評審標準:

  1. 主題傳達30%。
  2. 創意表現30%。
  3. 應用設計20%。
  4. 視覺色彩20%。


五、獎勵與名額:
第1名一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一名:獎金新台幣12,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一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6名:每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六、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自評審後次日起公布於本局網站 www.mlftax.gov.tw,並以雙掛號公文通知得奬人。

七、領獎方式:
(一)親自領取:請得獎者親自至本局法務科服務宣導股(苗栗市府前路46號1樓)領取。
(二)匯款領取:

  1. 無法親自領獎者,請填寫領獎申請書(如附件四),並附上以得獎者本人名義持有之存摺影本,傳真至本局法務科服務宣導股(037-333866),本局將於收到資料後立即進行領獎匯款手續。
  2. 得獎者須負擔30元匯款手續費及雙掛號郵寄費(費用以中華郵政公司公司費率及實際重量計收),並由本局逕行自得獎獎金中扣除。

八、注意事項
(一)同一件作品僅限投稿乙次,每人至多以2件作品參賽為限(倘有逾此數量者,主辦單位有權自行剔除作品),第1名、第2名、第3名得獎者不得重覆。另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者之得獎資格嗣如經主辦單位公布取消者,該獎項不予遞補。
(二)凡報名參賽者即同意接受本簡章規範,如有違反,本局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三)如有任何因不可歸責於本局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資料有延遲、遺失、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未得獎者亦不另行通知,參賽者請自留底稿。
(五)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作品嚴禁有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也不可有惡意上傳不雅圖片及文字或使用任何未經授權之圖案、標章、文字及商標之情事發生。(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者,需自行負責)
(六)為確保入圍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依評審委員專業評審結果論定,參賽者應尊重最後評審結果。
(七)所有得獎作品版權歸本局所有。若日後對該得獎作品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等,本局不須另外通知得獎者,或再獲得其同意,也不須另外致酬。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公布補充。

九、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法務科服務宣導股 林宥慧小姐
(二)電話:037-331900轉811
(三)傳真:037-328222
(四)E-MAIL:serv@mlftax.gov.tw
(五)聯絡地址:360苗栗市府前路46號
(六)簡章、報名表、Logo設計作品表及Logo徵選著作權同意書之下載處: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網站(http://www.mlftax.gov.tw)。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