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辦法:
「保齡球出氣球瓶設計大賞」收即可。
●活動時間:
- 須年滿12歲,對此稿件有興趣者皆可參加(歡迎學生族群參賽),每人限投稿一次。
- 參賽者需於我要參加下載『球瓶公版』,並完成作品。
- 將作品電子檔(300DPI以上AI檔),連同報名表、授權書及姓名、聯絡方式,E-MAIL到design_award@e7play.com.tw
「保齡球出氣球瓶設計大賞」收即可。
●活動時間:
報名時間:即日起~7/26日(五)
收件時間:即日起~7/26日(五)
網路實體通路票選時間:8/1日(三)~8/30日(五)
得獎公佈時間:9/6(五)
●評選標準:
1、評選者分別為:主辦/協辦單位評選、E7PLAY入館玩家票選、FB粉絲頁票選
2、評選項目:
創意及整體造型(40%)
應用可行性--適合實體製作/造型可承受穿戴者朋友供人出氣(30%)
人氣與吸睛度--E7PLAY入館玩家與FB粉絲業票選(30%)
3、評審結果將以電話、E-MAIL通知得獎者並公佈於E7PLAY官網與FB粉絲頁
1、評選者分別為:主辦/協辦單位評選、E7PLAY入館玩家票選、FB粉絲頁票選
2、評選項目:
創意及整體造型(40%)
應用可行性--適合實體製作/造型可承受穿戴者朋友供人出氣(30%)
人氣與吸睛度--E7PLAY入館玩家與FB粉絲業票選(30%)
3、評審結果將以電話、E-MAIL通知得獎者並公佈於E7PLAY官網與FB粉絲頁
●大賽獎勵:
金賞 | 1名 | 獎狀一張、獎金10,000元、E7PLAY貴賓券20張 (優勝作品將由E7PLAY製作出實體物供玩家拍照與活動使用) | |
最佳造型賞 | 3名 | 獎狀一張、獎金5,000元、E7PLAY貴賓券10張 | |
現場人氣賞 | 1名 | 獎狀一張、金卡會員+玩樂金3,000元、E7PLAY貴賓券5張 (由E7PLAY三重館、新莊館,玩家選出) | |
FB人氣賞 | 1名 | 獎狀一張、金卡會員+玩樂金3,000元、E7PLAY貴賓券5張 (由E7PLAY三重店粉絲頁,粉絲投票選出) | |
入圍者 | 30名 | 獎狀一張、金卡會員+玩樂金777元、E7PLAY體驗券10張 | |
參賽者 | 所有參賽者 | 憑可證明身分之證件,於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1月30日來館,即可獲得E7PLAY體驗券4張 (須確實完成球瓶公版電子檔案) |
●其他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
1、金賞得獎作品需為本公司外包製作商技術能力所能完成之設計作品,若於實際技術製作層面無法達成,其名次需向後遞延1名次。
2、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3、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4、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與獎金。
5、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公仔素坯一併提供給得獎者,並於指定時間
寄回主辦單位方可領獎。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
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主辦單位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4.若有未詳盡的相關事誼,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告為主。
‧參賽作品
1、金賞得獎作品需為本公司外包製作商技術能力所能完成之設計作品,若於實際技術製作層面無法達成,其名次需向後遞延1名次。
2、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未曾公開發表、未獲公開獎勵,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係之原創成果。
3、參賽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的獎狀與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4、得獎作品若無法製成實體參與展出,將取消得獎資格與獎金。
5、因展覽需要,得獎作品之所屬人,需於展出前完成授權書簽屬,授權書將隨公仔素坯一併提供給得獎者,並於指定時間
寄回主辦單位方可領獎。
‧大賽評選
尊重本大賽評審團之決議,且主辦單位得依評選結果,視作品水準保留獎項從缺的決定。
‧其他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承認競賽辦法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文件、資訊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的權利。
1.主辦單位可逕行將參賽作品及其圖像使用於宣傳、發表、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圖書等用途,參賽者應配合
主辦單位相關的宣傳活動。
2.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
3.主辦單位保有作品的簽約優先權及相關事宜的最後決定權。
4.若有未詳盡的相關事誼,以主辦單位官網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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