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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7日

[商品設計]2015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開館衍生商品設計競賽活動競賽(2015.07.20)

截止日期:2015.07.20

一、競賽宗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定位為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博物館主體建築以中國水墨畫的濃墨、飛白與渲染三種技法,形成實量體的展示空間及文物庫房,虛量體的公共接待空間與穿透連接空間,象徵著中華、印度與波斯三股文化交織出悠遠流長多元的亞洲文明,契合「故宮南院-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定位。本活動目標重點為宣傳南部院區之開館試營運,藉由設計競賽,介紹故宮南院之開館首展文物、主體建築特色、園區景觀等,提升本院典藏文物知識之推廣交流與文創設計商品具質量之產出,並以教育推廣為目的,吸引設計人才投入亞洲藝術文化研究、創意生活及創意商品開發之列。


二、參賽組別與類型:
以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開館首展之精選文物展件(文物參考清單可至附件十查詢)與南院建築景觀特色(相關資料如附件十一)為發想靈感,分為衍生文創商品組、公仔與模型組及插畫創作組。
1. 衍生文創商品組:
文具、家飾、衣飾、配飾、生活用品、3C產品等類型;單一或系列產品皆可,以立體(3D)圖面呈現,參賽作品須具量產可行性。
2. 公仔與模型組:
角色形象公仔或模型設計,可設定單一或系列作品進行創作,以立體(3D)圖面呈現,參賽作品須具量產可行性。
3. 插畫創作組
不限風格及媒材,可為電腦繪圖或手繪創作,以平面圖面呈現,單一或系列插畫皆可,參賽作品須具量產可行性。

三、參賽資格:
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加。
2.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代表人,當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時,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3.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請繳交附件六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


四、比賽活動時程:
項目
期程
說明
初選收件
即日起至2015/07/20(一)17:00止
報名件數不限,親送或郵寄,請於期限內寄/送達
入圍作品公告
2015/08/04(二)
公告40件入圍作品
入圍作品收件
入圍作品公告日起至2015/09/18(五)17:00前
繳交決選簡報、實體作品模型(衍生文創商品組、公仔與模型組需繳交模型,插畫創作組手繪作品須繳交原作)及電子檔光碟
決選
2015/09/25(五)
參賽者現場簡報
得獎作品公告
2015/11/6 (五)
頒獎典禮當天公告
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
2015/11/6(五)
頒獎與成果展覽
成果展
2015/11/8(日)-11/21日(六)
成果展覽期間14天
 如有變動請依照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布資料為http://npm.bighow.us

五、參賽程序:
(一) 初選送件:
請於2015年07月20日(一)17:00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或寄達收件地點
送件項目
數量
內     容
備註
1.參賽作品報名表
1
含參賽者資料、連絡方式、作品概念說明等。
附件一
2.參賽同意書
1
參賽同意書、圖像保密切結書、個資使用同意書、專利申請權讓渡證明書、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參賽團體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至附件七
3.「作品設計圖」A3彩色輸出裱板
1
依主辦單位提供之格式排版,裱貼於直式A3(42㎝x29.7㎝)厚紙板,版面最多以二張為限,圖文排版彩色輸出。版面內容需包含:
(1)作品說明:作品名稱與其取材文物名稱,作品設計
     概念,操作、特色說明。
(2)衍生文創商品組: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
   展開圖、3D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
     面,三視圖、尺寸圖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
     小之圖面。
(3)公仔與模型組: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
   展開圖、3D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結構之圖
     面,三視圖、尺寸圖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
     小之圖面。
(4)插畫創作組:數位作品原稿尺寸限w42×h52.4cm(A2扣除說明區塊)解析度300dpi。手繪原稿作品單幅尺寸限w29.7×h37cm(A3扣除說明區塊),須先自行數位化(解析度300dpi),並依主辦單位提供之格式排版輸出,數位作品說明請加註原作尺寸及媒材工具。
附件八、附件九
4.光碟片
1
光碟上請以細字油性簽字筆註明1.作品名稱。2.參賽者名稱。3.參賽組別。
光碟內容包含:.
1.參賽作品報名表Word檔。
2.裱板圖檔:A3尺寸42X29.7cm,300dpi,全彩jpg,檔案名稱請以該作品之作者(代表人)姓名、電話、流水號儲存,例”陳故宮0227698741-01.jpg”。
3.作品設計圖(衍生文創商品、公仔與模型組):相關之2D、3D圖檔,包含結構、尺寸、材質、文物來源等說明,解析度300dpi,全彩jpg,檔案大於1M。
4.作品設計圖(插畫創作組):數位作品原稿單幅尺寸限w42×h52.4cm(A2扣除說明區塊),解析度300dpi,全彩jpg。

裱板由主辦單位保存將不退還,入圍作品裱板將供決選評審、展出用。
裱板正面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團體名稱、姓名或任何足以辨識作者身份之符號或文字。

(二) 決選送件:
1. 初選入圍結果將於2015/08/04(二)公告於活動官網,同時以E-mail通知入圍者決選時間及應繳交之決選資料。
2. 入圍者請於2015/09/18(五)17:00前繳交決選資料如下:
(1)決選簡報
內容須含:作品名稱、設計者、取材文物來源介紹、設計概念說明、作品特色功能、量產分析(插畫創作組免量產分析,請提交建議開發商品品項)等。請以ppt或pdf格式繳交,內容長度以3分鐘為基準。(須與初選時之參賽資料為準,不得自行新增內容或修改)
(2)實體模型
   a.衍生文創商品組:須繳交實體模型後進入決選,模型尺寸限64,000立方公分內(超出請製作比例模型,服裝除外),繳交完成將給予材料補助費 3,000元(系列作品亦為3,000元)。
   b.公仔與模型組:須繳交實體模型後進入決選,模型尺寸限64,000立方公分內(超出請製作比例模型),繳交完成將給予材料補助費 3,000元(系列作品亦為3,000元)。
   c.插畫創作組:無需繳交實體模型(現場將放置初選裱版),手繪作品如初選裱版為彩色輸出、彩色影印繳交者,入選後須繳交原作,原作將歸故宮所有(請注意運送過程的保護措施,以維持作品完整性)。

(3)作品資料光碟
a.決選簡報檔:上述(1)簡報檔案
b.設計者照片:A4尺寸(21x29.7cm),解析度300dpi,JPG格式。
c.作品資料表:將另提供表格填寫,內含參考文物名稱、文物編號、引用文物圖檔、創作說明、量產構想說明、成本與末端售價設定、客群分析及其他說明等。
d.作品圖檔:衍生文創商品、公仔與模型組須繳交作品相關2D、3D圖面,單張圖面尺寸A4以上,解析度300dpi。插畫創作組數位作品原稿單幅尺寸限w42xh52.4cm(A2扣除說明區塊),解析度300dpi。
e.作品介紹錄音檔:錄製2分鐘內作品介紹之語音檔案,格式為mp3。
上述資料請於2015/09/18(五)17:00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逾期視同放棄,如實體模型於寄送途中損壞,參賽者須自行負責。
收件地址:
813 高雄市左營區明華一路350號6樓610室
「2015故宮南部院區開館衍生商品設計競賽」執行小組

3. 決選須於2015/09/25(五)親自至會場口頭簡報(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由評審現場評分。
4. 決選結果將於2015/11/6(五) 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中公佈,頒獎典禮後公告於活動官網。

六、評選方式
1. 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
2. 由主辦單位、藝術史學、設計、公仔、插畫與飾品設計等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召開評選會議,選定入圍與得獎作品。
3. 入圍名單將公告於競賽官方網站,同時通知入圍者,進行打樣,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公佈並頒發獎狀與獎金。


七、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主題性
評估參賽作品於主題上所選取之國寶文物或南院建築物,是否有表達詮釋出該文物特色及故事性。
佔30%
創意性
評估參賽作品於整體設計上之創意巧思(外觀或功能性)、獨特性(市場區隔性)及造型美感。
佔30%
商品化
評估參賽作品於未來實體商品化之可行性、材料選用合適性、生產開發難易度、商品成本及市場銷售潛力。
佔40%

八、獎項內容
    金獎、銀獎、銅獎、優選作品將頒發獎金與獎狀;入圍作品將頒發入圍證書一只。作品後續開發為故宮商品,將於商品外包裝或說明卡上標註設計師、創作者姓名。

組別
獎項
名額
獎金
獎勵內容
衍生文創
商品組
金獎
1
80,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銀獎
1
50,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銅獎
1
30,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優選
2
3,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插畫
創作
金獎
1
20,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銀獎
1
10,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銅獎
1
8,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優選
2
3,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公仔與模型
金獎
1
50,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銀獎
1
25,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銅獎
1
10,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優選
2
3,000
獎金及獎狀一只
註1:評選委員與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註2: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10%所得稅。。

九、 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渡
1. 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時,讓與國立故宮博物院,並同意簽具參賽同意書(附件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2. 就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國立故宮博物院具有修改與使用權利。
3.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辦理之。
5. 參賽者應簽署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一)、參賽同意書(附件二)、圖像保密切結書(附件三)、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四)與專利申請權讓渡證明書(附件五);未滿20歲之參賽者需另簽署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附件六);團體參賽者需另簽署參賽團體成員名單與授權同意書(附件七)。

十、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 參加競賽之作品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之作品;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經檢舉發現並查證屬實為其他活動競賽中得獎作品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獲獎之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確認為非原創或是抄襲他人作品等確定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 為競賽業務所需與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可選擇是否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將不利競賽相關之聯繫與後續宣傳推廣服務。
3. 參賽者需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4. 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作品於繳交初選及決選資料之運送過程的防護措施,若在過程中有任何損毀,將不列入評選作業,後果請自行承擔。
5. 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主辦單位指定收件處,決選作品將由國立故宮博物院收藏,均不退件。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6. 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一)需正確黏貼於裱版後,請特別注意多件作品裱版與報名表的正確黏貼,如錯誤請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亦有權不予收件或取消資格。
7. 獲獎者需親自至活動現場領獎;若未到場之獲獎者獎項價值以原先公布之70%支付。
8. 主辦單位對投件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投件作品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用途。
9. 所有獲獎作品將授權給國立故宮博物院擁有著作權、商標、專利權及其他財產權,國立故宮博物院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與量產之相關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
10. 設計師若有任何損及作品,或未告知主辦單位而將設計著作權讓與第三者之情事,  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11. 得奬者須配合進行商品後續產製手冊之撰寫,無故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追回頒 發之獎金,不得異議。
12.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10%所得稅。
13. 國立故宮博物院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競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窗口
     「2015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開館衍生商品設計競賽」執行小組
813 高雄市左營區明華一路350號6樓610室
電話:(07)550-9726 楊小姐/陳先生
      電子信箱:momo@bighow.us
      官方網站:http://npm.bighow.us          
 
主辦單位:

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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