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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1日

[教育]2008年國中小地理拼圖比賽(9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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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宗旨
拼圖除了可以培養部分與整體圖形的觀察能力,也可以加強記憶與推理的能力,人們因此常藉由拼圖遊戲讓孩童辨認動物、照片、風景圖片、名畫、地圖等各種圖像。為加強學生對國內鄉土的認識、開闊的國際視野以及對地理的興趣,本會特舉行地理拼圖比賽。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中國地理學會、彰化師範大學
  • 負責分會:中國地理學會教育委員會
    1. 主持人:李明燕( ming@cc.ncue.edu.tw )
    2. 網頁設計人員:盧立心、林國銘、宋承恩、洪佩鈺、 林宜萱
    3. 活動聯絡方式:

比賽內容
  • 初賽:
    分區鄉鎮地圖。將全台分為北、中、南三區,依參賽者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決定分區鄉鎮地圖。
    各區縣市如下:
  • 北區 台北縣、台北市、基隆、桃園、新竹、苗栗、宜蘭、連江、馬祖。
    中區 台中縣、台中市、南投、彰化、雲林、嘉義、花蓮。
    南區 台南縣、台南市、高雄縣、高雄市、屏東、台東、澎湖、金門。
  • 決賽:
    全台灣鄉鎮地圖、台灣在亞洲的地圖。
    分區鄉鎮圖、全台鄉鎮圖、參考版請至"相關檔案"下載
  • 參賽資格
    凡全國中小學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請至右列"線上報名"登錄資料。

參賽辦法
  • 進行方式:電腦網路連線,於螢幕前操作,電腦自動計算操作時間。
  • 比賽時程:3月20日至4月26日
  • 比賽地點:
  • 初賽:不限。
  • 決賽:台灣大學地理系電腦教室。
  • 比賽流程
    1. 線上報名。
    2. 線上登錄。
    3. 初賽(四關)
      • 第1關 全台縣市圖(台灣底圖有縣市輪廓)
      • 第2關 全台縣市圖(台灣底圖無縣市輪廓)
      • 第3關 學校所在縣市圖(縣市底圖有鄉鎮輪廓)
      • 第4關 學校所在賽區鄉鎮圖(分北區、中區與南區) 
    4. 決賽(五關)
      • 第1關 全台縣市圖(台灣底圖無縣市輪廓)
      • 第2關 全台全部鄉鎮圖(北區)
      • 第3關 全台全部鄉鎮圖(中區)
      • 第4關 全台全部鄉鎮圖(南區)
      • 第5關 台灣與亞洲區域圖

重要時程
  • 報名:即日起至97年4月5日前完成報名。
  • 初賽:97年3月20日8時至4月5日12時。
  • 決賽:97年4月26日8:20~10:20。
  • 公布得獎人名單:
  • 決賽入選分區名單:97年4月5日15時公布。
    • 全部名額50位,各縣市第一名,其餘依各縣市參賽人數比例分配。
    • 決賽:97年4月26日10時公布。
    • 得獎人數10名。(在競賽有效時間內才計分)
    • 頒獎:97年4月26日。

評比指標
  • 操作時間
  • 獎勵方式
  • 得獎人數: 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7位。
  • 獎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 得獎同學於中國地理學會年會頒獎,主辦單位將另外提供各位參賽者參賽證明及補助遠道者交通費。

注意事項
  • 每人限參加一次,中途不得停止,也不得重覆報名或冒名頂替,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 如有問題,請以電子郵件方式與本活動聯絡人洽詢,或上網查詢。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18日

[Blog]台灣故事拼圖(9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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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篇動人的故事,印出生命的腳印,
台灣各個角落,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
分享你的故事,秀出你的創作!
用圖文、代言人物設計、四格漫畫、動畫
讓我們一同拼出台灣的面貌!

讓我們為這片土地上的地方特色、傳奇人物……
所有
獨一無二、深得你心的人、事、物,留下永久典藏。

透過全民數位創作的呈現,拼出台灣的精采!
秀出你的創作!愛拼才會贏!

● 競賽項目

用你最擅長的方式,說出台灣故事

競賽項目

主題

創意圖文

圖文大聲公

地方人物設計

城市說書人

四格漫畫

台灣大繪集

動畫

台灣動起來


● 創作命名

「拼…(縣市名)…,…(作品名稱自由發揮)…」
命名範例如下:
拼南投,最後的邵族聚落
拼屏東,黝黑衝浪男子在這裡
拼宜蘭,鄉土智慧三星稻鴨米
拼新竹,城隍廟巡禮
拼北投,熱呼呼溫泉饗宴
拼苗栗,三義木雕人文之美
拼台中,正宗第一太陽餅
拼高雄,愛河約會好所在
拼台南,米糕蝦捲吃不膩

● 報名方式

  1. 將作品發表於個人部落格
    或任何影音分享平台 (需具有「引用語法」)
  2. 登入活動網頁
    填上作品「引用語法」,創作理念、上傳可代表作品的ICON、個人大頭貼等,即完成報名手續。

告訴你!愛報幾件就報幾件!只要你有好創作、好故事,七個組別任你挑戰!
別忘記!貼上報名貼紙於個人部落格,詔告天下你正在為台灣故事打拼!

● 誰可以加入?

愛拼才會贏!只要你有臺灣的故事,都歡迎一起來打拼~

● 聯絡電話:

(02)-2577-4249ext.800 徐小姐
Email:sylvia@mail.tca.org.tw

競賽項目:
●創意圖文─圖文大聲公 (觀看作品)

你的圖文故事,可以搞笑、可以有深度、更可以動人心弦,
紀錄台灣,什麼都說,什麼都不奇怪,
說得有特色,表現在地精神,更讚!

作品名稱:請以「拼…(地名)…,…(作品名稱自由發揮)…」為名。
呈現方式:圖文圖文,就是「一圖」搭配「一文」!
˙什麼圖?畫的、拍的……只要不拷貝別人的東西,皆可。
˙什麼文?詩、小品散文、都歡迎。
˙怎麼搭配?文繞圖、圖繞文、文在圖中、圖在文外……你還想的到什麼?讓大家看看你的創意吧!
作品發表:刊登在個人部落格上即可,記得將「作品名稱」,填入「文章標題」喔!

圖 檔 圖、照、畫作、設計等均可自由發揮
一則文字 以詩、文等呈現皆可,文體、字數不限

範例連結

●地方代言人物─城市說書人 (觀看作品)

口口相傳的傳奇故事、傳奇人物、在地打拼的精神,
管它是山鬼、守護神,當地人共通的美德、還是巷口豆花伯……
通!通!畫!出!來!
設計讓經典成為永恆~
台灣各地的代言人,在你筆下就此現身!

作品名稱:「拼…(地名)…,…(代言人物名)…」
呈現方式:既然是代言人物,需附有地方特色、人文精神之意涵;不管任何POSE,少不了正面圖、側面圖、背面圖。
作品發表:以文章形式,和創作背景一同刊登於個人部落格。(代言人物的美照,萬萬不可只公佈在相簿裡面喔!)

範例連結

●四格漫畫─台灣大繪集 (觀看作品)

從古至今,四格漫畫不知已道盡多少人情世事,
2008年四格漫畫界,
獨缺你的創意 & 讓人眼睛一亮的故事!!!
大城市,小故事,等你來繪!

作品名稱:「拼…(地名)…,…(作品名稱自由發揮)…」
呈現方式:只要是四格,彩色黑白都歡迎。
作品發表:以文章形式呈現於個人部落格(萬萬不可只放在相簿裡面喔!)

增繪一格,標示作品名稱,如範例:
範例連結

●動畫─台灣動起來 (觀看作品)

關於台灣的一切,給你五分鐘,由你來呈現!
透過你的動畫,無論是地方特色、人文故事、生態樣貌……
讓全世界看見台灣!

作品名稱:「拼…(地名)…,…(作品名稱自由發揮)…」
呈現方式:5分鐘以內,含70%以上的動畫內容,片頭含作品名稱與作者姓名。
作品發表:個人部落格,或影音分享平台,加註說明創作理念。(作品發表處需具有「引用網址」功能)

範例連結

●競賽時程
活動內容 活動時間 備註
受理報名 核定日起
收件截止 4/30
初選 4/25~5/10
複審 5/19~5/23
頒獎典禮 6/7

※活動日期如有調整,將於活動網站公告,所有日程以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評選辦法

將聘請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教授、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

評審標準

評分比重

(一)主題內容

40%

(二)創意概念

30%

(三)技巧表現

30%

【初選】

a.網路票選50%+評審團50%

說明

網路票選

a.每人每件作品限投票一次,但投選作品及區域則不限。

評審團

a.各區評審團依評分標準進行投選。
b.各區各組將決議10~20件作品入圍複審。
c.如各區各組報名件數不足,則由評審團決議入圍名額。

b.作品分北、中、南三區進行評選

區別

縣市

北區

台北、基隆、桃園、新竹、宜蘭

中區

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花蓮、澎湖、金門、馬祖

南區

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

【複選】

  1. 由評審團召開複審會議,按評分標準共同評選三區入圍作品,決議全國各組獲獎作品。

●拼獎項

類別

金獎(乙名)

銀獎(乙名)

銅獎(乙名)

優選(七名)

創意圖文

6萬元

3萬元

1萬元

3千元

地方代言人物

6萬元

3萬元

1萬元

3千元

電子漫畫

6萬元

3萬元

1萬元

3千元

動畫

6萬元

3萬元

1萬元

3千元


※以上獎項包含獎金和獎座或獎牌,主辦單位有權調整以上獎項和得獎名額。


●其他

  1. 同一投稿人不限定投稿組數,需完整填寫真實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與常用電子郵件信箱等,以利後續通知。
  2. 參賽者需保留作品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備查。
  3. 經收件後不得上網修改作品,經查證有修改之作品,以棄權論。
  4.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5. 作品須符合網路分級制度之普遍級,如不符合或經舉發非屬普遍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或追回原獎項。
  6.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作品完整運用權。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系列報導之延續完整性,所有參賽者報名比賽即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相關指定合作媒 體或平台,不另計酬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錄影、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做播放或轉播
  7. 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獎品依活動獎項所列市值計算需繳稅金)
  8.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力。
  9. 若未遵守參賽規定及條款者,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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