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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日

[短片]「優質服務˙微笑苗栗」 - 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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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4.23

一、活動目的
以苗栗縣的合法旅館或民宿為主題,盡量涵蓋苗栗區內的民宿與旅館,透過故事劇情描述苗栗的人文、山光水秀、融入民宿主人的熱情及特色美食為拍攝元素,自行搭配音樂,製作出描寫苗栗縣特殊人文特色、地景藝術、鄉鎮風光…等,內容之5-8分鐘以內之創意網路故事短片,製作素材及方式不限,可以劇情、動畫、記錄片…等方式呈現,以流暢的拍攝手法將苗栗旅遊風光自然的呈現在國人面前。

拍攝內容需與苗栗縣相關並搭配歌曲、音樂進行製作,音樂曲風、歌曲可自行選擇,但須取得該音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附件: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音樂使用授權書)。本活動免報名費。

二、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執行單位:康晴統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影像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賽。

四、報名方式
  • Step 1.
    參賽者填具主辦單位制定之以下表格(如本簡章之附件):
    1. 「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2. 「作品創意說明書」。
    3. 「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4. 「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音樂使用授權書」。
  • Step 2.
    將作品以DVD or VCD格式燒錄於光碟中,並請複製六片。
  • Step 3.
    請參賽者將作品與以上表格,寄至: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186號14樓之5 「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執行小組收」。聯絡Email: winiden23@gmail.com
五、作品格式
(一)、片長:5-8分鐘以內,以DVD or VCD格式燒錄於光碟中報名參加比賽,同時繳交500字內作品創作說明,請參賽者規劃大尺寸(高解析度,參賽使用)及小尺寸320×240 (低解析度,如:.mpg或.mpeg檔,線上瀏覽用) 二種版本供主(承)辦單位使用。
(二)、拍攝器材、拍攝型態、製作方式均不限。
(三)、請繳交500字內作品創作說明。
(四)、參賽作品之畫面均需配上「作品名稱」、「歌詞字幕」、「製作者(團隊)名單」等字幕。
(五)、投稿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為符合NTCS系統標準之數位格式 (一式六份;每片光碟片上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或製作團隊),燒錄為標準 DVD或VCD光碟,必須可供電腦及一般家用光碟機播放。
六、評比標準
(一)、為突顯苗栗地區人文、地理等特色,評比項目中特列「地方風格」。
(二)、分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以專業評審委員由參賽作品中初審選出優良之入圍作品20部,置於活動網站中;第二階段,分為兩種權重比例,專業評審委員佔70%、網友票選30%,加權比例計算後,分數最高者為金片獎,依序為銀片獎與銅片獎,並擇優選獎一名及佳作獎二名。
(三)、活動評審委員由參賽作品中初審選出優良之入圍作品20部,置於活動網站中,供網友票選。參加投票的網友,亦可參與抽獎,將由主(承)辦單位隨機抽出三名得獎者,獎品為苗栗縣住宿卷乙張或套票乙份(價值3000元)或其他等值商品。
(四)、評比項目表:
評比項目比例
腳本創意25%
視覺設計15%
剪輯特效15%
編曲技術15%
地方風格30%
總分100%


七、獎勵內容
獎項人數獎勵內容
金片獎1獎勵金8萬元,獎牌乙面。
苗栗金質住宿卷一張(價值5000元)。
銀片獎1獎勵金6萬元,獎牌乙面。
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5000元)。
銅片獎1獎勵金4萬元,獎牌乙面。
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5000元)。
優選獎1各得獎勵金2萬元,獎牌乙面、
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3000元)
佳作獎2各得獎勵金1萬元,獎牌乙面、
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3000元)
參與投票獎3苗栗優質知名飯店住宿卷乙張或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3000元)


八、活動時程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2009/04/23(四)截止收件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評選期間:
◎初選:2009/04/24(五)-2009/04/30(四)
◎初選公告入圍20部作品:2009/05/1 (五)
(三)、網路人氣投票:2009/05/4(一)-2009/05/25(ㄧ)
(四)、網路最佳人氣公告:2009/05/26(二) 將公告於網站
(五)、優勝作品公告:2009/06/1(一) 將公告於網站
(六)、頒獎典禮:擇日通知得獎者,將與服務品質獎頒獎典禮同日進行
註1:網路票選是由入圍20部作品中,於網站上由網友投票選出,投票網址請上活動官網查詢。
註2:以上日期、時間、地點若有臨時性調整,將公告在活動網站上,並以電話通知作品參賽者。

八、注意事項
  • 參賽影片作品內須註明歌曲之「詞、曲創作者」、「演唱者」、「發行單位」等字幕。
  • 參加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事,將依違反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法令究責,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外,並追回獎金或獎牌、獎品。
  • 報名參賽即表示參賽者同意活動相關規定。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比賽辦法之權力,並經評審委員通過後,將最新辦法公告於活動網站。
  • 中獎獎額若超過新台幣13,333元(含)以上,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國人扣繳15%所得稅,外國人扣繳20%所得稅。
  • 得獎公告將公佈於活動網站,並個別以書信或電話通知參賽者。
  • 報名需簽署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著作權歸屬如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所示,本活動除發給各項得獎獎金外,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 主(承)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宣傳、編印相關專題、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放、重製等之權利,參賽者需全力配合,不另計酬。
  • 以團體形態參賽者,請於報名時填寫一代表人,並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承)辦單位之相關事宜。

更多資訊:

2009年1月30日

[設計]「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暨「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比賽」活動(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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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短片創作大賞】暨【旅遊資訊架設計比賽】最高獎金8萬元【截止日/2009.04.23】
活動



截止日期:2009.04.23

一、緣起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主辦「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暨「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比賽」活動,為鼓勵學生有創作之機會,故以苗栗縣特有文化、民宿、飯店及自然景觀等素材做為發揮之主題,創作行銷苗栗觀光意象之短片作品。

二、活動目的
◎「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以苗栗縣的合法旅館或民宿為主題,盡量涵蓋苗栗區內的民宿與旅館,透過故事劇情描述苗栗的人文、山光水秀、 融入民宿主人的熱情及特色美食為拍攝元素,自行搭配音樂,製作出描寫苗栗縣特殊人文特色、地景藝術、鄉鎮風光…等內容之5-8分鐘以內之創意網路故事短片,製作素材及方式不限,可以劇情、動畫、記錄片…等方式呈現,以流暢的拍攝手法將苗栗旅遊風光自然的呈現在國人面前。
◎「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比賽」
苗栗縣政府為保障旅遊消費者的權益,並強化苗栗縣觀光服務業者的服務品質,特設計創意旅遊資訊架,以獎勵優良服務品質業者,放置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提供旅客旅遊資訊。參賽者以苗栗旅遊意象為主要考量,設計出符合苗栗縣特色的旅遊資訊架,創造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設計,鼓勵全國對設計創作有興趣的民眾共同參與,同時藉由活動使民眾深度地認識苗栗獨特風情。

三、參賽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影像創作或旅遊資訊架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賽。

四、活動時程
徵稿期程: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98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30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審期及得獎公佈:98年4月-5月

五、獎勵辦法
2009苗栗住宿網路短片創作大賞
  1. 金片獎:1名。獎勵金8萬元,獎牌乙面、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5000元)
  2. 銀片獎:1名。獎勵金6萬元,獎牌乙面、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5000元)
  3. 銅片獎:1名。獎勵金4萬元,獎牌乙面、苗栗優質住宿卷一張(價值5000元
  4. 優選獎:1名。各得獎勵金2萬元,獎牌乙面、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3000元)
  5. 佳作獎:2名。各得獎勵金1萬元,獎牌乙面、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3000元)
  6. 參與投票獎:3名。苗栗優質知名飯店住宿卷乙張或苗栗旅遊套票乙份(價值3000元)
苗栗旅遊資訊架設計比賽
前三名優勝者經主(承)辦單位評估後,有機會將設計稿印製在苗栗縣旅遊資訊架上,於指定餐廳、民宿和飯店上均可看見其作品。
  1. 第一名:1名。獎金15,000元
  2.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
  3. 第三名:1名。獎金8,000元
  4. 優選獎:2名。獎金5,000元
    ★凡優勝名次選手除獲獎金之外,並頒贈:優勝獎牌乙面及3,000元等值住宿券一張。

六、連絡方式
康晴統合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04-24722497/0912981696 蕭小姐
E-mail:winiden23@gmail.com
傳真:04-24722553
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並以網站公告為主。

更多資訊:

2008年8月7日

[徵文]「2008臺北旅館節」徵文比賽(0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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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遊臺北 書寫住宿好故事~
「2008臺北旅館節」徵文比賽8月15日開跑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將於9月份舉辦「2008臺北 旅館節」活動,帶動臺北市觀光旅遊風潮,配合旅館節活動將舉辦徵文比賽,邀請遊客或民眾,以臺北市合格旅館為題材,書寫個人與其相關之美好、動人、感性的 故事,8月15日至9月15日收件,預計選出12件作品,首獎獎金3萬元。

觀光傳播局表示,隨著週休二日制度的形成,臺灣休閒旅遊逐漸蔚為風潮,旅遊文學也在當代文學界成為顯學。而在旅遊活動中,住宿其實是一項攸關旅遊品質的要 件,因此這次徵文比賽除了配合「2008臺北旅館節」活動的主題,同時也希望藉此為旅遊文學另闢一條蹊徑,開拓該領域的寫作面向,並且拔擢更多優秀的旅遊 文學創作者。

「2008臺北旅館節」徵文比賽將於8月15日至9月15日進行收件,有興趣的民眾可採散文或短篇故事為創作題材,以 1,500字的內容分享個人的住宿經驗或故事。此外,本次活動的錄取名額與獎勵方式相當豐富,將遴選出第1、2、3名各1名,優選3名,佳作6名,共計 12篇作品。第1名獎金3萬元,第2名獎金2萬元,第3名獎金1萬元,優選獎金5千元,佳作獎金3千元,並有精美的獎牌或獎狀,以及旅館住宿券。

觀 光傳播局表示,欲參加此項徵文比賽的民眾,可至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網站www.tpedoit.taipei.gov.tw/,以及臺北旅遊網 taipeitravel.net下載簡章與報名表。報名方式可以掛號郵寄至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觀光傳播局媒體出版科黃郁惠,並註明 參加「2008臺北旅館節」徵文比賽活動;或者採用網路方式將報名表與作品檔案e-mail至 qa_taipeihotel@mail.taipei.gov.tw信箱,於主旨註明參加「2008臺北旅館節」徵文比賽活動,並自行設定傳送郵件回 條。若以郵局掛號截止期限以9月15日郵戳為憑,電子信箱以9月15日24時為限。相關資訊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 8889)轉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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