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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6日

[攝影]戀愛一夏‧我的愛情故事書-LOMO攝影比賽徵件!(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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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8.24

這個夏天,中台灣的陽光燦爛無比,邀請您來趟旅行,並在充滿文藝的勤美誠品綠園道以及擁有美好工藝的台灣工藝文化園區用LOMO相機留下愛的回憶或拍攝想告訴大家的愛情故事,讓我們在這個夏天一同撰寫這本愛情故事書。
【徵件截止日】2010/8/24(以郵戳為憑)

2009年9月16日

[攝影]我愛 故我拍 LOMO攝影比賽(0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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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0.04

收件時間:
9/11(五)-10/4(日)
公佈時間:
10/9(五)
展出時間:
10/16(六)-10/29(四)
攝影主題:
將任何一家新光三越分店館外招牌、購物袋或其他新光三越建築物入鏡即可名參加比賽取出前三名優勝,分別可獲得新光三越商品禮券3000元、2000元、1000元以及獎狀。

報名表索取方式:

  1. 至新光三越新竹中華店、LOMOGRAPHY台灣大使館網站下載
  2. 親至新光三越新竹中華店1F服務台、LOMOGRAPHY台灣大使館索取

收件方式:

  1. 親自繳交至新竹中華店1F服務台
  2. 郵寄至新竹市中華路2段190號8F LOMO攝影比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準)

作品規格:

  1. 限使用LOMO底片機,且為2009年9月(含)後拍攝之作品
  2. 接受重複曝光並在一張底片上完成的作品,但不接受數位後製、修片等處理
  3. 使用底片不拘,黑白,彩色負片,正片皆可。
  4. 參賽作品一律放大沖洗為A4或8*11吋尺寸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裱框、翻拍拷貝、人工加色、電腦合成。
  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評選標準:

評審標準依據作品的創意(40%)、趣味性(30%)以及相機功能發揮程度(30%)

智慧財產權條例: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品、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侵害他人情事,同亦主辦單位取消其資格,並退還已領取獎勵,且願意自負全部責任,並與新光三越等主辦單位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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