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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3日

[國內]2007壓克力創意設計競賽(96/10/31)


競賽內容與競賽類別

活動宗旨:

讓新世代的設計尖兵們利用壓克力材質的特性,激發創意,創造新的產品應用,並藉由學術界與產業界良好的互動與合作,培養壓克力專業設計人才,提升台灣壓克力產品的設計能力。

競賽對象:
國內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競賽類別:
文具禮品、廚具衛浴家用品、建材裝潢、廣告展示、家具燈飾、其他應用等6大類具創意之壓克力系列產品,(產品分類請參閱壓克力網站: www.acrylicap.com 壓克力的應用)。廠商特別獎之指定類別及主題如「競賽獎勵」規定。

材料限制

產品以壓克力材料(一般壓克力板、耐衝擊板、壓克力人造大理石、特殊花紋板、壓克力管材)為主,其他材料為輔,其他材料不得超過整體的1/2。廠商特別獎之材料限制如「競賽獎勵」規定。

評審標準
創意 40%: 作品之原創性、特點、創新應用
商品化可行性15%: 作品量產之可行性,包括製造、成本、實用性
材質特性表現15%: 使用壓克力材質才能呈現最佳效果-壓克力之高透光、高光澤性、加工成型技巧性
美學 15%: 作品之外觀造形及後加工處理細節。
機構完整性 15%: 作品之人因、操作功能機構完整性。

報名日期
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止,一律採取網路線上報名方式。團體報名者限3人(含)以下。
報名網址: http://contest.acrylicap.com 或 http://www.acrylicap.com

初選
初選交件: 交件日期為2007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止。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後,請進行:
  1. 1. 將產品之正面圖、側面圖、上視圖、透視(精描)圖(縮圖像素W,H=170,140,解析度72dpi ) 上傳至「壓克力專業網站╱壓克力設計競賽╱線上報名╱報名資料編修中」。
  2. 2. 需繳交光碟片與A4大小的作品說明彩色列印10張:
    1. 光碟片,含作品設計圖面及作品說明如下:
      • 同線上報名的報名序號、作品名稱、作品說明另存為Word檔於光碟中。
      • 作品設計圖面及作品說明排版於A4 (200dpi)上 ,其格式請參考網站上的圖示說明;並將其存檔成JPG格式,A4版面內容需有:
      1. 立體圖(如組合圖、透視圖等)具體表達產品外觀與機構之圖面;
      2. 三視圖、尺寸圖等可完整表達產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3. 設計說明,字體需明顯清晰。
    2. 把A4大小的作品說明彩色列印10張,連同光碟片繳交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  林啟帆 收 (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一二三號),交件日期以2007年12月15日之前的郵戳為憑。
      備註:所有資料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等任何相關文字符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
材料試作: 為鼓勵各校設計相關科系學生全班參與比賽,主辦單位提供全班參與比賽之校系定量材料試作。唯僅提供市售一般規格透明色材料為主。
初選結果: 12月下旬將進行初審,選出60名入圍作品。入圍名單隨後公告於網站上。
競賽獎勵
  • 主辦單位獎項: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獎牌一面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牌一面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牌一面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優選(5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只 (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佳作(15名),各獎金新台幣五仟元、獎狀一只
  • 廠商特別獎:
    三名,參閱廠商特別獎<競賽獎勵>。廠商特別獎可加成主辦單位提供之金、銀、銅、佳作獎項(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 廠商特別獎(依廠商筆劃排序):
    廠商
    衍南壓克力股份有限公司『衍南厚板獎』
    競賽類別
    建材裝潢、家具燈飾、其他應用
    材料限制
    以壓克力特厚板厚度40mm(含)以上為主,且使用比例至少佔整體設計的60%件為評審依據。
    評審標準
    同主辦單位公告
    設計限制
    評審
    衍南壓克力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獎勵
    廠商特別獎二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只。

    廠商
    琦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琦泰大圓管獎』
    競賽類別
    廚具衛浴家用品、建材裝潢、廣告展示、家具燈飾、其他應用
    材料限制
    以壓克力大圓管(大圓管外徑300mm以上至最大外徑600mm(含))為主,且使用比例至少佔整體設計的60%作為評審依據
    評審標準
    同主辦單位公告
    設計限制
    不得以壓克力板材加工之圓管取代作設計。
    評審
    琦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獎勵
    廠商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只。
注意事項: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國際知名設計賽『入選』出席會場者差旅費補助:請參閱【 認養及國際設計競賽

決選
決選交件:
交件日期為2008年2月28日之前。入圍作品需進行產品模型製作,參加決選。材料由主辦單位提供。唯主辦單位僅提供市售一般規格材料,特殊規格恕無法提供。另大件模型製作,請依比例縮小,材料也依比例提供。每件入圍作品模型製作,依實際費用收據補助,但最高補助限額新台幣參仟元(NTD3,000),參閱【注意事項】。
交件內容:
入圍者可拍攝完成作品,影像檔排版於A4上(不可有人頭照或任何文字符號),彩色列印一張,連同模型(含實際製作模型之材料費收據)於2008年2月28 日之前一起寄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 林啟帆 收 (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一二三號),交件日期以2008年2月28日之前的郵戳為憑。
決選評審:
2008年3月,由專家與獎勵廠商進行評選,並擇期公告得獎作品,舉行頒獎典禮。
  
展覽與認養
得獎作品,廠商特別獎除外,由主辦單位高雄塑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公開展覽,並另行安排「認養活動」由壓克力加工廠商提供獎金認養作品。
認養辦法
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一
說明:凡參賽得獎者,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著作物歸主辦單位/獎勵廠商所有,其對價已包含於獎金中,且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與認養廠商簽訂後附之「認養 辦法」與「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一」,否則全部獎金追回。

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二
說明:凡參賽入圍未得獎作品,有本網站「壓克力專業網站」會員要求認養時,應依後附之「認養辦法」規定與認養廠商簽訂如附件之「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二」時,不得拒絕或異議。未被認養之作品參賽者,可於頒獎典禮結束後半年內通知主辦單位「自行」安排領回。逾期沒領回者,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下列各項規定事項,不得異議:
  1. 參賽人保證確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
  2.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入圍或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狀,同時公告之。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4. 入圍模型補助費用:競賽結束後,依交件模型與費用收據,最高限額每件補助新台幣參仟元(NTD3,000);收據抬頭請寫「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5. 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及公告於「壓克力專業網站acrylicap.com」供網站正式會員參考之權利,且不限時間。若網站正式會員採用參賽作品(得獎作品與入圍未得獎作品除外)並進行商業化,會員和參賽作品創作者可自行協議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由雙方自行負責。
  6. 凡參賽得獎者,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著作物歸主辦單位/獎勵廠商所有,其對價已包含於獎金中,且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與認養廠商依後附之「認養辦法」簽訂「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一」,否則追回全部獎金。
  7. 凡參賽入圍未得獎作品,有本網站「壓克力專業網站」會員要求認養時,應依後附之「認養辦法」規定與認養廠商簽訂如附件之「認養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移轉協議書二」時,不得拒絕或異議。未被認養之作品參賽者,可於頒獎典禮結束後半年內通知主辦單位「自行」安排領回。逾期沒領回者,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8. 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9.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協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10.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
收件規定
  1. 參賽中,作品的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壓克力競賽活動洽詢人員。
  2. 入圍者模型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慎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選,參賽者不得異議。
  3. 活動洽詢: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電話:0922510801 林啟帆,電子信箱:u9331308@ yuntec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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