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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5日

[國內] 2007年教學活動設計競賽(96/9/30)

2007年教學活動設計競賽

本競賽之目的,旨在鼓勵教師運用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產出之豐富數位典藏資源,融入教學活動之中,並製作出符合教學所需的教材,促使更多教師與學生得以在不同的教學與學習領域中,使用豐富變化後的教材,創造「教」與「學」的對話空間,以提昇教學品質,營造更完善的教學環境。

歷年度教學活動設計比賽得獎作品

2007年數位典藏教學活動設計競賽比賽辦法

壹、競賽目的

本競賽之目的,旨在鼓勵教師運用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產出之豐富數位典藏資源,融入教學活動之中,並製作出符合教學所需的教材,促使更多教師與學生得以在不 同的教學與學習領域中,使用豐富變化後的教材,創造「教」與「學」的對話空間,以提昇教學品質,營造更完善的教學環境。

貳、合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
三、承辦單位: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人文社會經濟發展分項計畫

參、參賽資格

一、參賽身份
(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之現職教師(含實習教師)
(二)師範院校或修習教育學程之在學學生
二、參賽方式
(一)個人參賽:需符合前項參賽身份之規定。
(二)團隊參賽:
  1. 團隊至多以五人為限(含五人)。
  2. 團隊成員可包含社會人士,但至少有一人為高中職、國中小現職教師(含實習教師)。惟社會人士之參賽人數不得超過團隊參賽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三、個人或團隊之作品參賽不限於一件,且可同時報名個人組與團隊組,唯每一參賽作品必須分別繳交報名表及作品。

肆、典藏網站素材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內容,請見:
一、數位典藏人才培育與學習子計畫網站 http://dlm.ntu.edu.tw/
二、數位典藏聯合目錄 http://catalog.ndap.org.tw/
三、數位101公共展示系統 http://digital101.ndap.org.tw

伍、比賽時間

一、比賽辦法公告日期:96年7月23日至10月31日
二、報名截止日期:96年7月23日至9月30日(含郵寄報名所需證件資料)
三、作品收件截止日期:96年10月1日至26日
四、第一階段初選:96年11月5日至9日
五、第二階段決選:96年11月12日至16日

陸、報名流程及相關事項

  1.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人文社會經濟發展分項計畫」網站( http://case.ndap.org.tw)報名。以參賽作品為單位,每一份作品需有一份報名表。
  2. 報名流程:
    (一) 繳交作品前必須完成「網路線上報名」和「資料郵寄」兩個步驟。   
    每件作品之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期間,先至http://case.ndap.org.tw網站 上,直接在網路上填寫「報名表」之後,再將「報名表」、「相關證件影本」(正式教師證、實習學校在職證明等)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列印成書面資料並簽章。「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需有作者親筆簽名,作品如為兩人以上共同創作時,則「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上須具備所有參賽者之 簽章,始為有效。
    (二)繳交資料-報名基本資料
    1. 比賽報名表(紙本)(請直接線上列印報名表)
    2.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3. 其他資料-相關證件影本
      1. 現職教師請附上合格教師證影本乙份。
      2. 實習教師請附上實習教師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3. 實習學生請附上實習學校開立之服務證明正本乙份。
      4. 師範院校學生請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5. 修習教育學程學生請附上學校所開立之證明。(修習教育學程證明書請至下載專區下載,並需經修習學校核章證明)
    (三)參賽者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相關證件影本」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一同裝入信封,信封上註明『參加2007 年數位典藏教學活動設計競賽』,並以掛號郵寄至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以郵戳為憑)。待收到上列三項文件並予以審查後,承辦單位會以E-mail(確認函)及網路公告雙重方式告知結果,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備註】若參賽者於完成報名及送件手續後一週內,仍未收到確認函,請電洽:(02)3366-3721詢問。
    三、作品繳交流程:
    參賽者需於收件截止日前,將作品以掛號郵寄至10617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17 (以郵戳為憑)。待收到作品後, 承辦單位會以E-mail(確認函)告知參賽者作品寄達收悉之事實,如此始完成作品繳交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柒、作品內容說明

一、教學活動設計的授課時間以二到四節課為原則。教學領域(學科)可以是單一領域(學科)或是跨領域(學科)。教材設計應兼顧教材與學生的關聯性,知識間的關係性與整合性,教材蒐集之多元性及應用性。
二、每份參賽者之教學活動設計應清楚明確,且必須至少應用一個數位典藏網站內容,以設計出合宜的教學活動。作品中應詳細說明如何運用數位典藏網站融入教學設計活動。
三、繳件之作品內容:
(一)教學活動說明書。說明書內容包括:活動設計之名稱、教學主題、設計理念、教學對象、教學領域(科目)、教學架構、教學流程、教學評量及參考資料並註明使用之主題網站及網址路徑。(教學活動說明書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二)所製作之教學活動及其配套教材
(三)教學成果
(四)教學經驗分享或教學演示(可用影音檔或照片附上文字說明)
**備註:(一)、(二)項為必要項目,(三)、(四)項為加分項目(可附可不附)。

捌、作品格式

一、作品不限字數,但請儘量以精簡為宜,教案上傳時請以數位典藏學習資源網站所支援之格式上傳(格式可為.html、.pdf、.doc、.txt、.ppt、.odf等)。
二、為達評審公平起見,教材作品中請勿出現參賽者姓名。若出現者,評審時將酌予扣分。
三、若作品中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務必在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若有非數位典藏計畫之圖片,請參賽者取得圖片所有人之授權,並附上授權證明文件。(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請至下載專區下載)
四、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宜使用常用之瀏覽工具(如IE);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freeware),並請於作品上註明軟體名稱
五、建議以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pixel為標準。
六、教學活動可包含多個數位內容:
(一)教材限以網頁(Html格式)形式製作,製作HTML檔時請務必使用相對路徑。
(二)教材首頁格式:作品名稱/index.html。

玖、評審方式

本競賽將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兩階段之評比。第一階段初賽採書面資料審查,入圍之作品方可進入第二階段決賽。決賽評審時將增加現場報告與發表,以確認最後之獎次。

拾、評審標準

本次活動之評審將以符合本案目標(適切運用數位典藏計畫網路資源)且具創意與應用價值為主要考量,評分標準如下:
項目

內容說明

配分比例

教學活動設計暨教材

運用數位典藏網站內容之比重

40%

數位典藏網站融入教學活動設計說明

10%

  1. 教學活動設計內容與流程設計
  2. 教材資源設計
  3. 學習成效評量設計
  4. 素材選擇、運用適切性

50%

加分項目

教學成果、經驗分享或教學演示
(請提供任何實際運用參賽教案於課堂上的相片、影音檔或學生作業等,形式不拘。)

最高可加總分5分

拾壹、獎勵方式

一、擇優錄取前三名,另錄取佳作三名及入選若干名,贈送獎金、獎狀及獎品、以玆鼓勵。
二、所有入選作品,將於數位典藏訓練推廣網站以及數位典藏學習資源網站長期展示,供全國教師瀏覽使用。
三、為維持本次得獎作品之水準,若作品水準或件數不足,評審可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
四、錄取名額及給獎方式如下
第一名: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6萬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錄取一名,可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錄取三名,可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入 選:錄取若干名,各得精美紀念品一份並頒發獎狀乙紙。


拾貳、著作權規定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國科會並授權主辦單位進行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管理。參賽者於報名時需繳交簽署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對於該作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佈及發行,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惟本著作使用時,除有無法標示之情況外,應以適當方式標示著作人之姓名。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不得為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並經主辦單位確認屬實者,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獎金、獎狀、獎品。參賽者需於報名表中簽署未曾出版或發表之承諾。
三、凡一經審查通過之入選作品,於此次活動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時,均需註明該作品曾經參加本次活動評選獲得前三名、佳作或入選。

拾參、比賽結果公佈

  1. 得獎名單將於決選結果確定後,儘速擇期公佈於「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人文社會經濟發展分項計畫」網站( http://case.ndap.org.tw),並以Email通知得獎者。【備註】網站僅公佈比賽名次結果,不公開評審成績。
  2. 請隨時上網注意「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動人文社會經濟發展分項計畫」網站(http://case.ndap.org.tw)發佈比賽相關資訊。

拾肆、附則-其他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須於比賽得獎公佈後一個月內,依據評審建議上傳修改得獎作品,以供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推廣之需。
二、本競賽發給之獎品或獎金超過新台幣13,333元,應依規定扣稅。
三、上述活動內容說明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之。

拾伍、聯絡方式

一、2007年數位典藏教學活動設計競賽聯絡人:廖祺財 先生
二、聯絡電話:(02)3366-3721
三、傳真:(02)2365-3457
四、地址: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317室
五、E-mail:ctliao72@gmail.com
六、網站:http://case.nda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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