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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0日

[國內]台南縣九十六年度「動物保護宣導活動-寫生繪畫比賽」(96/10/3)

台南縣九十六年度「動物保護宣導活動-寫生繪畫比賽」

一、 宗旨:
為宣導正確對待寵物的知識保護動物的觀念,並喚起縣民對寵物的愛心,進而關懷生命與照顧生命,同時也希望流浪動物可以受到應有適當的管理照顧,以期建立人與動物溫馨相處模式,特舉辦國小學生寫生繪畫比賽。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台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四、活動名稱:
繪心一笑畫動保
   
五、活動日期:
96年9月12至 96年10月3日

六、比賽對象:
台南縣轄各國民小學學生

七、比賽組別:
(1)高年級組 (五、六年級)
(2)中年級組 (三、四年級)
(3)低年級組 (一、二年級)

八、比賽主題:
動物保護寫生繪畫

九、主題說明:
以「動物保護」為主題,並以寫生繪畫方式,呈現犬、貓與人之多元化密切關係。

十、簡章索取方式:
(一)學校教務處
(二)主辦單位
  • 台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新營市長榮路一段501號)
  • 台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附設流浪動物保護之家 (善化鎮東昌里東勢寮1號之19)
(三)本所網站http://www.tnhldcc.gov.tw/e-disease-control.htm

十一、諮詢專線:
06-5832399

十二、注意事項:
(1) 比賽用紙:四開圖畫紙
(2)顏料及畫筆不拘。                      
(3)參賽者完成畫作之作品(將簡章中參賽者資料表填妥後粘貼於畫紙背面)於96年10月3日活動截止日止,郵寄或繳交至主辦單位即可(以郵戳為憑,不得重複繳交)。
(4)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擁有使用權利,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稿。

十三、評審:
比賽結束後,彙整所有參賽作品,聘評審老師評選。

十四、得獎通知:
得獎者於96年10月9日前以電話通知,並將得獎名單公布於本所網站(資料不全無法通知者,以棄權論)。

十五、頒獎時間:
於96年度動物保護宣導活動現場舉行頒獎儀式。

十六、獎勵方式:
每組各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作品六名(共二十七名),得獎學生可獲贈獎狀及獎品乙份以資鼓勵;指導教師依得獎者名次,分別記嘉獎二次(第一、二名)、嘉獎一次(第三名),另指導教師敘獎以學生作品最高名次一件為限。
本縣所屬學校指導教師之敘獎將函請各校逕依權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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