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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7日

[國內]板橋市公所徵集板橋市老照片活動(96/11/30)

板橋市公所徵集板橋市老照片活動辦法

一、 活動目的

為配合本市板橋之星城市願景館成立,保存板橋城市的珍貴史料照片,俾使民眾能知道板橋以往歷史遺跡與城市印象,特舉辦「板橋市老照片徵集活動」。

二、 主辦單位

板橋市公所

三、 活動時間

96911130



四、 活動內容


(一)徵集老照片:

  1. 徵集時間:即日起至961130止(以郵戳為憑)
  2. 照片規格:
    1. 凡有關板橋早期各種建築、古蹟、城市景觀、交通、生活型態、文化活動、早期用具等均可,年代殷遠者尤佳。
    2. 黑白、彩色照片不拘、尺寸、件數不限
    3. 每張老照片請附上如「時、地、物、人、事」等文字說明,字數不限,以能完整介紹出老照片本身為宜。
  3. 報名請將老照片及報名表郵寄至下列地址:
    220台北縣板橋市府中路30號文化課 陳怡靜小姐收


(二)評選及獎勵辦法

  1. 凡經評審入選之老照片,並支付每張照片5002000
  2. 提供者需於活動報名表簽署同意「評審入選之老照片授權板橋市公所永久無償使用」,本所對於所徵集來之照片將予加註「○○○贈送或提供」
  3. 未獲入選者,每人致贈小禮物乙份以玆感謝。


(三)附則

  1. 凡經評審入選之老照片如有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其法律責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負。
  2. 本活動所徵集之照片,無論入選與否,原件一律歸還提供者,但如有經評審入選之照片原件如願意提供板橋市公所收藏,請於報名表相關欄位註明,本所將列入本市珍貴史料收藏。


五、預期效益


(一)經由老照片資料,探知早期板橋地區一帶歷史發展的軌跡,提供地區開發史料的研究。
(二)協助社區運用老照片,增進社區共識,提升社區生活品質,達成文化產業目標。
(三)增加本市照片典藏,豐富本所文獻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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