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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0日

[國內]2007年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辦法(96/11/12)

2007年全國大專院校學生書法比賽辦法

ㄧ、主辦單位:
淡江大學文錙藝術中心
中華民國書學會
二、承辦單位:
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
三、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學生( 為鼓勵在學青年學生,限30歲以下學生參加)
四、比賽方式及報名:
本次比賽依初選及決賽兩階段進行,決賽後即時頒獎。
請填寫個人報名表,自行書寫一幅直式對開作品參加初選,內容、字體及格式不拘。
參加者可個別報名或由各校書法社或相關社團統一代理報名,請將所有資料於96年11月10日前掛號郵寄至( 25137台北縣淡水鎮英專路151號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
經主辦單位邀請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由初選作品中分別選出入圍者(人數由評審委員決定之)參加決賽,決賽後再經評審決定獲獎名次。
五、比賽日期:
初選截止收件-中華民國96年11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
決賽日期-中華民國96年12月2日(星期日)
六、決賽地點:
淡江大學台北校園五樓圖書館自習室( 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
七、決賽規則:
採即席創作競賽方式。
預定上午10時至12時進行現場比賽,隨即經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會議中決定。並於當天下午進行頒獎。
八、獎勵辦法:
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貳萬元、
暨特別獎-陳嘉子老師書法獎學金貳萬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壹萬元、
暨特別獎-陳嘉子老師書法獎學金壹萬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伍仟元、
暨特別獎-陳嘉子老師書法獎學金伍仟元。
優選五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品、
暨特別獎-陳嘉子老師書法獎學金伍仟元。
佳作若干,頒發獎狀乙張。
九、頒獎典禮:配合主辦單位於12月2、3日舉行「書法藝術與生活空間國際學術研討會」,將於2日下午在研討會會場進行頒獎。

備註:所有參加初選及決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保管,不予退回。俟時機舉行得獎作品展覽。獲獎及相關訊息,將公布於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及中華民國書學會(shufaarts.org.tw)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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