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計概念:
為加強民眾對國產鮮乳的喜好,舉辦國產鮮乳吉祥物設計比賽,希望以年輕、活力的風格,加上國產鮮乳標章,賦予國產鮮乳吉祥物健康、清新的鮮明形象,吸引國人天天喝鮮乳的好習慣。
二、活動日期:
投稿日期:即日起∼95年11月30日止
評審日期:95年12月4日(暫定)
公佈日期:95年12月8日
三、活動對象:
全國民眾
四、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五、主辦單位:
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
六、承辦單位:
士奇傳播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七、作品規格:
(一)設計作品必須以電腦完稿,完成尺寸不得小於10*10公分。
(二)平面圖像請以 A4size 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全彩,JPG及psd/AI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
(三)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八、參加方式:
(一)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
(二)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95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台北郵政43-159號信箱,並請註明「台灣乳品公會-吉祥物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五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十、評選標準: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 50%
創意性 25%
整體造型 25%。
十一、獎勵: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60,000元。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
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佳作二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十二、注意事項:
(一)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5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三)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四)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但同意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六)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七)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八)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
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http://www.dairy.org.tw/idol 查詢。
或電洽活動承辦單位:士奇傳播 - 王小姐
電話:(02)2735-555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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