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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8日

[國內]表演藝術新人新視野創作專案補助(97~99/2/15)

「表演藝術新人新視野創作專案」補助辦法

一、計畫緣起:
為鼓勵甫出校門踏入社會的年輕藝術家編導創作,透過公開徵選機制,提供發表作品的管道,提升創作品質。

二、主辦單位: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三、徵選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大學或研究所畢業五年內的年輕創作者,由導演、編舞者或作曲者提出申請,不包括在校生。(畢業五年內之計算,以收件截止日為準)

四、申請及公佈時間:
  1. 本專案於2008、2009、2010三年辦理徵選,為期三年
  2. 收件時間: 每年2月1-15日郵寄至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郵戳為憑,地址: 106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信封請務必註明「表演藝術新人新視野徵選」及「報名者姓名」)
  3. 公佈揭曉:徵選結果於每年3月31日公佈於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
  4. 演出檔期:每年10~11月
五、徵選內容:
  1. 徵選15個創新劇場作品。
  2. 以舞蹈為主體的作品,長度以20分鐘為原則。
  3. 以劇場(含音樂劇場)為主體的作品,長度以40分鐘為原則。
六、製作說明:
  1. 演出地點為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
  2. 入選後採2-3個同類別作品組合成一檔節目,預計每年推出4-6檔製作,每檔製作演出4場。節目組合於評審會議中,提出建議方案。若需調整節目組合,經創作者同意,由技術總監統籌協調之。
  3. 獲選者得自選一位指導老師。
  4. 本專案透過成果評鑑,了解創作過程與結果,評鑑觀察委員得由評審委員擔任之,並於演出結束後舉行藝評座談會。
七、經費與製作支援:
  1. 每個作品補助創作發表費用15萬元
  2. 主辦單位將免費提供實驗劇場與排練場地、支付指導老師費用,並負責技術統籌、行銷宣傳與座談會等事宜,演出票房歸屬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3. 若創作者製作預算規模超過,得於計畫書中提出自籌經費來源。
八、申請資料:
  1. 申請者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2. 提供過去作品之有聲資料DVD一份。
  3. 徵選計畫書一式十份,請以A4紙張影印。計畫書所需內容詳列如下。
    • a.詳細演出構想:內含演出型式、導演╱編舞構想、劇本等詳細說明
    • b.導演╱編舞家介紹
    • c.主要演出者介紹
    • d.設計者簡介及資料(如設計構想之說明或設計圖)
    • e.其他:其他有助於了解計畫內容之資料,請自行附上
    • f.演出記錄:如有過去演出之照片紀錄、媒體報導評論或節目單等
九、獎勵措施:
  1. 每年演出後將評選出至多1/3創作者,可免徵選參與下一年度計畫。
  2. 經評選之優秀作品,得提出(至多兩地)巡演計畫,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採專案方式審核,經董事會核定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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