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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7日

[國內]『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97/1/5)

『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為了讓臺北市民在歲末年終之時可以感受到溫馨、熱鬧的臺北城,並促進臺北市於此期間的觀光產業發展,每年12月至1月臺北市政府舉辦一系列跨年活動。今年,臺北市政府除了依照往例舉辦跨年活動外,配合觀光傳播局的成立,特舉辦攝影比賽,希望藉由眾人的鏡頭,發掘更多跨年期間臺北的美,吸引更多人來臺北觀光。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台北攝影學會
三、參加資格:
愛好攝影人士,歡迎踴躍參加。
四、作品題材:
不拘,在溫馨歡樂的歲末年終,藉由臺北市各個不同角落分享 臺北市的溫馨、歡樂與美麗
五、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相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貼於報名表背面,並以50字內敘述創作理念。」 (數位相機拍攝者600萬畫數以上,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六、收件日期:
96年12月15日起至97年1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10442)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學會收 TEL:(02)2542-9968
信封上請註明"「臺北好精彩」攝影比賽"
八、評 審:
由承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日期另行公布。
九、得獎公布:
除於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網站及台北攝影學會網站 http//: www.photo.org.tw 公告外,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獎  勵:
  • 第一名:
    SONY單眼數位相機+臺北香港來回機票兩張+阿里山四季星空民宿住宿卷(含精緻下午茶+燭光法式晚餐)【以上總值7萬5千元】
  • 第二名:
    SONY單眼數位相機+王建民精彩紀念球組+阿里山四季星空民宿住宿卷(含精緻下午茶+燭光法式晚餐)【以上總值5萬4千元】)
  • 第三名:
    SONY數位相機+阿里山四季星空民宿住宿卷(含精緻下午茶+燭光法式晚餐)【以上總值2萬3千元】
  • 佳作10名:
    星巴克紀念組【價值5,000元】
  • 入選30名:
    威秀影城商場愛心精彩禮【價值1,000元】
十一、交流茶會暨頒獎時間:
97年1月25日(五)下午2點半於星巴克重慶門市
十二、展 覽:
入圍得獎作品97年1月25日起於星巴克漢中門市、重慶門市公開展覽;7月、8月於捷運中山站公開展覽(場地陸續增加中)
十三、附 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 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4. 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及著作權讓與協議書,否則視同棄權。使用權歸臺北市政府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製作各類紀念品,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5. 凡參賽之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6.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惟特別要求並檢附回郵信封者除外。
  7. 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評審及頒獎時間若有變動,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9. 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及獎品內容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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