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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0日

[國內]2008年4A自由創意獎 專業獎(97/3/19)

報名辦法

>主辦單位
自由時報 4A(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

>報名資格
  • 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4A)會員公司所屬的廣告作品
  • 2006年3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於政府核准出版之各報紙、雜誌媒体刊登之廣告,或在戶外看板及電視、影院、廣播媒介播出 的廣告

>報名費用
  • 單件作品新台幣1000元整系列作品(2件以上)新台幣2000元整
  • 請填妥付款單(包括公司全稱、統一編號、發票地址、連絡人)
  • 支票抬頭為「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

>報名規定
  • 請詳見 報名規定說明


>收件日期
  • 2007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上午10:00~下午17:00(採預約報名)
  • 預約時間:2007年3月1日至3月9日 下午14:00~下午17:00

>收件地點

>競賽獎項
最佳平面廣告獎 (含報紙及雜誌.報紙分類廣告)
最佳立體廣告獎 (含電影院、電視廣告)
最佳廣播廣告獎
最佳海報獎
最佳看板廣告獎 (如車體外、公車站、捷運站、看板、霓虹塔、大樓牆壁廣告)
最佳環境媒體創新獎
最佳上市廣告獎 (包括立體:電視、電影;平面:報紙、雜誌)
最佳促銷創意獎 (包括立體:電視、電影;平面:報紙、雜誌)
最佳平面廣告文案獎
最佳平面廣告藝術指導獎
最佳立體廣告文案獎
最佳平面系列廣告獎
最佳立體系列廣告獎
最佳短秒數立體廣告獎
評審團特別獎 (不接受報名,由評審團選出)

>給獎方式
  • 各類獎項由評審選出金、銀、銅獎及佳作
  • 金、銀、銅獎頒發獎座壹座,佳作作品頒發獎狀

>頒獎典禮:2007年4月17日星期二晚上7:00

>展覽及出版
  • 所有得獎作品將會公開展覽
  • 各項作品於送件時,請取得各相關著作權握有者之認可,並同意於得獎後無條件刊登在4A發行的「4A自由創意獎得獎作品專輯」,或在相關媒體(網站)刊載、播放,或公開展覽、或學術研究報告中所採用。得獎作品將上傳至新聞局「國家影音產業資訊平台」。

評審辦法

第一階段:初選
  • 全面採用IN & OUT的方式,請評審在評審單上依編號評選。
  • 認為可以IN的作品劃劃 ○ 或 ,認為應當OUT的作品X 或留空。
  • 有六位以上(含六位)評審,評選為IN的作品,進入複選。
  • 如有未入選作品經一人提議,一人附議,經公開討論,表決半數以上通過即進入複選。

第二階段:複選

  • 如果作品屬於評審所屬公司,該公司之評審需迴避評選該作品,即不得參與發言討論及投票。如因評審迴避致投票數為偶數時,評審團主席可投票決議。
  • 以1、5、8分三種標準評分:
    1. 分數總計平均超過5分者入圍。
    2. 如有四位評審給予作品8分者,入圍。
    3. 如有二位或三位評審給予作品8分者,經公開討論,一人提議,三人附議,即通過入圍,產生入圍名單。

第三階段:決選

  • 每個獎項預設均不從缺,應選金、銀、銅獎項及佳作二名。
  • 計分小組公布決選入圍名單,但不公布排名。評審團就各個獎項決選入圍名單討論:
    1. 1. 是否要再增減決選入圍件數?
    2. 2. 表決是否沒有金獎?表決半數以上(六位)通過,則該獎項不設金獎。銀、銅、佳作以此類推。
    3. 3. 每位評審充分表述自己心中的金銀銅獎作品。
  • 就該項入圍作品總件數來排序評分。例:該項總共有6件作品,即以6分、5分、4分、3分、2分、1分評選決選入圍作品,金獎6分,銀獎5分,依序遞減;如屬評審自己公司的作品,評審應迴避整個獎項評分,但可討論其他公司之作品。
  • 評審評分交由計分小組統計結果,得獎排序經評審團主席認定無誤後,即產生得獎名單。

第四階段:評審團特別獎

  • 依循評審團特別獎的定義與精神,經一人提名,1/3評審(4人)附議,並充分闡述該作品值得獲獎之觀點,經評審團全體委員討論後表決,2/3以上(8人)同意,始得頒發此獎。只頒給一件作品,可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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