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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0日

[國內]2008年4A自由創意獎 學生獎(97/3/19)

>主辦單位:
自由時報
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4A)

>宗旨:
鼓勵國內學子對創意的支持與努力

>報名資格:
凡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皆可報名,不限科系

>獎項:
  • 高中組:
    最佳學生平面廣告獎(含高中╱高職)
  • 大專組:
    最佳學生平面廣告獎(含大專院校╱研究所)
  • 最佳學生電視廣告獎

>給獎方式:
  • 各類獎項由評審選出金、銀、銅獎及佳作
  • 金、銀、銅獎將於頒獎典禮各獲贈獎學金、獎座壹座、獎狀。金獎獎學金新台幣5萬元,銀獎3萬元,銅獎2萬元。佳作作品頒發獎狀
  • 金銀銅獎之指導老師亦同時於頒獎典禮獲贈獎座及獎狀、佳作之指導老師將獲頒獎狀

>收件日期:
  • 專人送件報名:
    2008年3月17日至3月19日 上午10:00~下午17:00
  • 郵寄送件報名:
    2008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以郵戳為憑,為免遺失,建議以掛號寄送)
>收件地點:

>報名規定:
  • 限依照主辦單位指定主題製作平面或立體作品,其他主題之作品恕不受理
  • 每一件作品(系列稿以一件作品論)需附上1張報名表,送件時請一併送交收件單位,並取回收件證明
  • 報名表需影印一份,張貼於裱板背後,或附於光碟片盒內一起裝入信封
  • 各項作品於送件時,請取得各相關著作權握有者之認可,並同意於得獎後無條件刊登在4A發行的「4A自由創意獎得獎作品專輯」,或在相關媒體(網站)刊載、播放,或公開展覽、或學術研究報告中所採用。得獎作品將上傳至新聞局「國家影音產業資訊平台」。
> 平面廣告作品
  • 一律以設計稿參賽,作品尺寸以全十(24公分高X35公分寬)、或全二十(52公分高X35公分寬)為指定尺寸
  • 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 作品應裱於厚卡紙上,卡紙底色限白色或黑色,卡紙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多出五公分
  • 系列作品務請說明,並視為一件作品評選,請按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由左至右連接
  • 作品及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 每件作品均請附上圖檔,一件作品存一片光碟(CD-ROM),系列作品燒錄於同一張光碟片中,與報名表一起黏貼於裱板背面。每片光碟上請標明作品之「創作者名」及「篇名」。
  • 每件作品圖檔需製作成PC格式,圖檔規格為:.tif、解析度300dpi、800x600pixel值

> 電視廣告作品
  • 形式:不限影片、動畫
  • 影片類作品:以VCD、DVD光碟送件,作品長度以30秒為指定規格,電腦檔請繳交PC可開啟的規格
  • 動畫類作品:繳交720x480NTSC標準格式,須為一般電腦通用之格式,作品長度以30秒為指定規格,VCD、DVD光碟送件皆可
  • 系列作品限三篇以內
  • 單件作品每件各錄在一片光碟,系列作品同錄在一片光碟,每支影片間並請間隔一秒鐘
  • 影片開頭及結束請各留十秒鐘黑畫面,影片中請勿播出製作單位相關資料
  • 得獎作品將不會退件
  • 未得獎作品,如需退件,請於報名時告知收件單位,會後主辦單位會通知參賽者自取、或由參賽者付費由專人送回

>報名費:
  • 單件作品新台幣200元系列作品(2至3件)新台幣300元
  • 【郵寄報名者】請匯款繳費,交件時需同時附上匯款收據影本。【現場交件】以現金繳費。
  • 戶名:「台北市廣告業經營人協會」
  • 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士林分行(代號:1285)
  • 帳號:668530004895

>展覽及出版:
  • 所有得獎作品將會公開展覽
  • 各項作品於送件時,請取得各相關著作權握有者之認可,並同意於得獎後無條件刊登在4A發行的「4A自由創意獎得獎作品專輯」,或在相關媒體(網站)刊載、播放,或公開展覽、或學術研究報告中所採用。得獎作品將上傳至新聞局「國家影音產業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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