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宏揚傳統書法藝術,加強語文教育,建立書香藝文社會。二、主辦單位:
(二)配合農曆新春,活絡傳統節慶氣氛。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三、承辦單位:
台南市北區 大港國民小學四、比賽時間:
97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8:20開始(詳見流程表)。五、比賽地點:
台南市北區 大港國民小學禮堂。六、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年級組七、參賽資格: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組
(五)社會組
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學生每校每組代表二人,社會組參賽資格為凡本市市民或在本市就業就學之民眾得自由報名參加 。八、比賽方式:
(一)採現場揮毫方式舉行。九、報名日期:
(二)比賽題目現場公佈、各項書寫用品請自備,春聯比賽用紙於現場分發。
自即日起至97年1月24日止。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數名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十一、獎勵:
各組錄取第1名至第6名各乙名及佳作若干名,並於比賽結束後立即進行評審及頒獎,得獎人員頒發獎品及獎狀各乙份。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處由主辦單位修訂之並於比賽當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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