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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書法]第六屆桃園縣(龜山鄉)全國春聯書法比賽(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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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為宏揚傳統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龜山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桃園縣立壽山國民中學

四、參賽資格: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五、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六、比賽程序及參加要點: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直式作品乙件,作品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
初選作品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97年12月27日(週六)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選。  

七、初選收件:97年11月14日(週五)至97年11月21日(週五),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址:請郵寄或專人送交至「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收。
聯絡電話:(03)3322592轉8574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科 楊小姐。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視覺科部落格

八、參賽須知:
(一)初選:
  1. 初審作品請以普通宣紙書寫,不須裝裱,作品尺寸除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為宣紙四開(約70×35公分)外,其他各組為宣紙對開(約140×35公分)。
  2. 每人限參加一組,以每人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 限以直幅書寫,需落款署名。
  4. 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獲,取消參賽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5. 請詳填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並以掛號信件郵寄,或專人送交至主辦單位以免遺失。
(二)決賽:97年12月27日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舉行。入選決賽名單及相關規定將於97年12月8日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及視覺科部落格網站,為響應環保,入選決賽名單本屆將不另行專函通知。

九、評審:初審及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委員。

十、獎勵辦法:如下表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備註
國 小
中年級組
一人
獎金3000元
二人
獎金2000元
三人
獎金1000元
二十人
獎金500元
若干名
國 小
高年級組
一人
獎金3000元
二人
獎金2000元
三人
獎金1000元
二十人
獎金500元
若干名
國 中 組 一人
獎金4000元
二人
獎金3000元
三人
獎金2000元
十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高 中 組 一人
獎金5000元
一人
獎金4000元
一人
獎金3000元
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大 專 組 一人
獎金6000元
一人
獎金5000元
一人
獎金4000元
五人
獎金1500元
若干名
社 會 組 一人
獎金20000元
一人
獎金15000元
一人
獎金10000元
十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長 青 組 一人
獎金10000元
一人
獎金6000元
一人
獎金3000元
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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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書法]第六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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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為宏揚傳統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龜山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書法教育學會、桃園縣立壽山國民中學

四、參賽資格: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五、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六、比賽程序及參加要點: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直式作品乙件,作品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
初選作品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 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97年12月27日(週六)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選。  

七、初選收件:97年11月14日(週五)至97年11月21日(週五),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址:請郵寄或專人送交至「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收。
聯絡電話:(03)3322592轉8574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科 楊小姐。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視覺科部落格

八、參賽須知:
(一)初選:
1.初審作品請以普通宣紙書寫,不須裝裱,作品尺寸除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為
宣紙四開(約70×35公分)外,其他各組為宣紙對開(約140×35公分)。
2.每人限參加一組,以每人一件作品為原則,不得重複送件。(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
3.限以直幅書寫,需落款署名。
4.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獲,取消參賽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
5.請詳填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並以掛號信件郵寄,或專人送交至主辦單位以免遺
失。
(二)決賽:97年12月27日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舉行。入選決賽名單及相關規定將於97年
12月8日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及視覺科部落格網站,為響應環保,入選決賽名單本屆將不
另行專函通知。

九、評審:初審及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委員。

十、獎勵辦法:如下表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備註
國 小 中年級組一人 獎金3000元二人 獎金2000元三人 獎金1000元二十人 獎金500元 若干名
國 小 高年級組一人 獎金3000元二人 獎金2000元三人 獎金1000元二十人 獎金500元 若干名
國 中 組一人 獎金4000元二人 獎金3000元三人 獎金2000元十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高 中 組一人 獎金5000元一人 獎金4000元一人 獎金3000元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大 專 組一人 獎金6000元一人 獎金5000元一人 獎金4000元五人 獎金1500元 若干名
社 會 組一人 獎金20000元一人 獎金15000元一人 獎金10000元十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長 青 組一人 獎金10000元一人 獎金6000元一人 獎金3000元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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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日

[藝術]2008第二屆「雲藝盃」全國春聯書法比賽(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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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旨:
  1. 倡導書法風氣,發揚中華春聯國粹,培養經典名著佳句賞析,促進藝術與人文涵養及交流,提昇書法水準風潮,培養真善美品德,改善生活品質。
  2. 配合政府推廣及宣導節約用油,實施減碳與車輛減輕活動,寓節約用油於日常生活中。

貳、依據:
依據「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97年度工作計劃暨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雲林縣遠流生活藝術化協會
協辦單位:雲林縣濁水溪書畫學會、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

肆、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師生暨社會各界風雅書藝人士

伍、比賽組別:
  • 一、長青組:(六十五歲以上人士)。
  • 二、社會組:(大學/研究生、五專生、五年級及社會人士)。
  • 三、指定組:(雲林科技大學教職員工生)。
  • 四、高中組:(高中職及五專~3年級生)。
  • 五、國中組。
  • 六、國小高年級組。

陸、比賽方式:
一、: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以寄件方式將作品寄至本會,640雲林縣斗六市光榮街45號)。
  1. 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佳句或典雅春聯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 作品規格:各組以春聯書寫用紙直式書寫。正面不得落款署名,不需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頁浮貼標籤(如附)。
  3. 活動宣傳日期:97年10月10日至97年10月15日。
  4. 交件日期:97年11月17~25日(星期二)截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 收件地點: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640雲林縣斗六市光榮街45號)。
    聯絡電話: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總幹事陳泳全:(05-5372582‧0933-568238。
  6. 錄取名額:初賽各組擇優取20~50名參加決賽(視參加初賽質量水準酌量增減)。
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 決賽通知:97年12月5日前通知初賽入選者參加決賽。
  2. 決賽日期:97年12月20日(星期六)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文具、用印請自備)
  3. 決賽地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體育館(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
  4. 決賽題目:現場公佈書寫內容。
  5. 成績公佈:決賽當天下午評審委員評定立即公佈名次,並舉行頒獎典禮。
    (參加決賽者,大會供應午餐)。

柒、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三名」、「優選」、「佳作」、「入選」若干名(視參賽人數、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二)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狀、獎盃、獎品;優選、佳作頒發獎狀、獎品,予以鼓勵。

捌、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5~7人擔任評審。

玖、作品處理: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為倡導書法教育及公益推廣活動之用。

拾、預期效益:
1.藉由本次書法比賽活動,吸引時下對書法有興趣人士,近說遠來來比賽-「雲林論書道」外,期望「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藉以提升書法藝術,臻達書藝文學與人文內涵素養之深廣化效應願景。進而促進愛好書法的同好互助聯誼,共策鼓動者藝學風目標。
2.讓民眾認知節約用油重要性與生活上用油方法。

拾壹、本計畫經理事會研議通過後,函請指導單位備查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修正時亦同。

註:
  1. 決賽現場報到處分發節約用油文宣,並印製布條懸掛顯著地點。
  2. 優勝作品展覽與觀摩活動:
    • (1)日期:98年1月10日至21日。
    • (2)地點:雲林縣政府文化處陳列館二樓。
    • (3)邀請參賽入選以上參與,並現場春聯揮毫活動。
    • (4)前三名、優選、佳作,均裱褙捲軸,入選部份視經費酌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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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2日

[國內]台南市97年戊子迎春-「鼠」來寶春聯書法比賽(9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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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
(一)宏揚傳統書法藝術,加強語文教育,建立書香藝文社會。
(二)配合農曆新春,活絡傳統節慶氣氛。
二、主辦單位: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
台南市北區 大港國民小學
四、比賽時間:
97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8:20開始(詳見流程表)。
五、比賽地點:
台南市北區 大港國民小學禮堂。
六、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組
(五)社會組
七、參賽資格:
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學生每校每組代表二人,社會組參賽資格為凡本市市民或在本市就業就學之民眾得自由報名參加
八、比賽方式:
(一)採現場揮毫方式舉行。
(二)比賽題目現場公佈、各項書寫用品請自備,春聯比賽用紙於現場分發。
九、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97年1月24日止
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數名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
十一、獎勵:
各組錄取第1名至第6名各乙名及佳作若干名,並於比賽結束後立即進行評審及頒獎,得獎人員頒發獎品及獎狀各乙份。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處由主辦單位修訂之並於比賽當場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