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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日

[藝術]2008第二屆「雲藝盃」全國春聯書法比賽(08/11/25)

壹、主旨:
  1. 倡導書法風氣,發揚中華春聯國粹,培養經典名著佳句賞析,促進藝術與人文涵養及交流,提昇書法水準風潮,培養真善美品德,改善生活品質。
  2. 配合政府推廣及宣導節約用油,實施減碳與車輛減輕活動,寓節約用油於日常生活中。

貳、依據:
依據「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97年度工作計劃暨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雲林縣遠流生活藝術化協會
協辦單位:雲林縣濁水溪書畫學會、雲林科技大學圖書館

肆、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師生暨社會各界風雅書藝人士

伍、比賽組別:
  • 一、長青組:(六十五歲以上人士)。
  • 二、社會組:(大學/研究生、五專生、五年級及社會人士)。
  • 三、指定組:(雲林科技大學教職員工生)。
  • 四、高中組:(高中職及五專~3年級生)。
  • 五、國中組。
  • 六、國小高年級組。

陸、比賽方式:
一、: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以寄件方式將作品寄至本會,640雲林縣斗六市光榮街45號)。
  1. 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佳句或典雅春聯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 作品規格:各組以春聯書寫用紙直式書寫。正面不得落款署名,不需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頁浮貼標籤(如附)。
  3. 活動宣傳日期:97年10月10日至97年10月15日。
  4. 交件日期:97年11月17~25日(星期二)截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 收件地點: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640雲林縣斗六市光榮街45號)。
    聯絡電話:雲林縣雲藝文教推廣學會總幹事陳泳全:(05-5372582‧0933-568238。
  6. 錄取名額:初賽各組擇優取20~50名參加決賽(視參加初賽質量水準酌量增減)。
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 決賽通知:97年12月5日前通知初賽入選者參加決賽。
  2. 決賽日期:97年12月20日(星期六)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文具、用印請自備)
  3. 決賽地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體育館(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
  4. 決賽題目:現場公佈書寫內容。
  5. 成績公佈:決賽當天下午評審委員評定立即公佈名次,並舉行頒獎典禮。
    (參加決賽者,大會供應午餐)。

柒、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三名」、「優選」、「佳作」、「入選」若干名(視參賽人數、作品水準,酌予增減)。
(二)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狀、獎盃、獎品;優選、佳作頒發獎狀、獎品,予以鼓勵。

捌、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5~7人擔任評審。

玖、作品處理: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為倡導書法教育及公益推廣活動之用。

拾、預期效益:
1.藉由本次書法比賽活動,吸引時下對書法有興趣人士,近說遠來來比賽-「雲林論書道」外,期望「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藉以提升書法藝術,臻達書藝文學與人文內涵素養之深廣化效應願景。進而促進愛好書法的同好互助聯誼,共策鼓動者藝學風目標。
2.讓民眾認知節約用油重要性與生活上用油方法。

拾壹、本計畫經理事會研議通過後,函請指導單位備查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修正時亦同。

註:
  1. 決賽現場報到處分發節約用油文宣,並印製布條懸掛顯著地點。
  2. 優勝作品展覽與觀摩活動:
    • (1)日期:98年1月10日至21日。
    • (2)地點:雲林縣政府文化處陳列館二樓。
    • (3)邀請參賽入選以上參與,並現場春聯揮毫活動。
    • (4)前三名、優選、佳作,均裱褙捲軸,入選部份視經費酌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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