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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

[電影]2008台北電影節- 國際青年競賽的徵件(97/4/10)

由台北市政府主辦,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承辦的台北電影節,將於今年堂堂邁入第十屆。為了能更加帶動青年導演的影像創作力,本屆台北電影節將持續舉辦「國際青年導演競賽」,期望能藉由國際間年輕導演的競賽、交流,刺激國內創作者的競爭力;同時讓更多的觀眾也能對國際出色的青年電影創作者有更多的認識。

競賽規則

報名資格

參賽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影片須為導演之第一或第二部35mm劇情片
  2. 影片須為2007年1月1日後完成之作品
  3. 影片長度須在60分鐘以上
  4. 需為台灣首映。(台灣出品影片不在此限制)

獎項

  • 最佳影片:壹名,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整,獎座乙座。
  •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新台幣參拾伍萬元整,獎座乙座。
  • 觀眾票選獎:壹名,獎座乙座。

* 國內獲獎人士需課稅15%,國外獲獎人士需課稅20%。
* 台北電影節競賽首獎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保留一場推廣播放權。

受理時間

1.) 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4月10日前,寄送所有報名所需資料並完成報名手續。
2.) 入圍名單確認後,本會將於2008年5月底以email及網站公佈通知。

報名資料

1.) 報名表 (未確實填寫完整者,恕不接受報名)。
2.) DVD壹片。
3.) 中英文劇情大綱。
4.) 中英文導演的話。
5.) 中英文導演簡歷、作品年表及照片。
6.) 中英文演職員表。
7.) 影片劇照三張 (300dpi以上)。
* 以上參展影片資料請提供電子檔,附於報名資料光碟內。

8.) 海報或其他文宣品〈若已製作〉。
9.) 預告片Betacam一支〈若已製作〉。

郵寄地址

參展規則

我們將邀請入圍影片導演、製片或主要演員,來台出席影片放映活動,本會將提供住宿及來回機票〈大台北地區之入圍者除外〉。

影片字幕

  • 入圍影片應以完整版拷貝參賽,並自行上妥中英文字幕,或自備英文字幕以供主辦單位製作投影使用。

宣傳

  • 參賽者所提供之影片、預告片、劇照及其他影片相關資料,須同意免費授權本會於活動期間使用於電視、網路、其他媒體〈影片之使用以三分鐘內為限〉以及本會製作之節目手冊、宣傳單、電影節網站或其他宣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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