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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1日

[攝影]台北印象攝影大賽(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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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想過 用你的方窗格 紀錄 這城市最好的風不管是 以台北為名 還是非關台北
台北電影節邀請您 一同感受這城市的瞬間美好 找出完美詮飾這城市的最佳景象
演出那個 屬於你內心深處的台北城…

活動日期:
2008.5.15 (四)~ 2008.6.4 (三)


活動內容︰
  • 相簿內容需以『台北』或『居住的城市』為拍攝主題
  • 以相簿為單位,每位會員僅能投稿一次(本)
  • 需先建立參賽相簿,內含照片10張(或少於10張)
  • 評審評選以參賽相簿的前10張照片為主,參賽相簿中超過10張的照片將不會納入評選
  • 填寫報名資料後並選取參加作品後即為參賽
  • 徵件完畢後由專業評審選出得獎作品,並將參賽相簿封面沖洗成8*12尺寸於台北電影節期間(2008/06/20~2008/07/06 )公開展示
  • 得獎者作品並將刊登於PChome Online 首頁和Digiphoto雜誌
活動對象:PChome會員(立即加入會員)

參加方式:

評審標準:
主題創意50 % 攝影技巧30% 作品完整度20%

獎項說明:
獎項 內容 得主
第一名
Canon EOS 450D 單鏡組(Kit)
(含EF-S 18-55mm IS)
共1名
第二名
Canon IXUS 80 IS 相機一台
共1名
第三名
Canon IXUS 80 IS 相機一台
共1名
最佳印象獎
友旺Digital Photo Frame
7吋數位電子相框
共4名
評審特別獎
Digiphoto雜誌半年份
共3名
Canon美學獎
PIXMA iP4500多功能相片印表機
共5名
佳作風采獎
精美獎品一份
共5名
網路人氣獎
友旺 DPF0832
8吋寬螢幕黑鑽數位電子相框
由網友選出,共1名
陪審團獎
4*6 相片 300張沖印券
(需於兩個月內一次使用)
從投票的網友中抽出,共
注意事項:
  1. 1.得獎名單將於2008/06/10公布於網站上,為求公平起見,主辦單位及贊助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2. 2.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得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3. 3.將於台北電影節期間(2008/06/20~2008/07/06 )於台北市新光影城舉辦公開之頒獎典禮。
  4. 4.本次比賽不限定參賽者使用相機之廠牌與機型,但參賽相片畫素需在300萬以上,以利賽後洗成4 × 6照片供評審評選,或優勝展覽使用,沖洗出之照片將不退回參賽者。
  5. 5.必須為本人報名或經由當事人同意代為報名。如有違反法令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6. 6.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保障其相關合法權益,所有參賽者均需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包括且不限於圖片、文字及其 他著作物)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並已合法取得相關權利,絕無改作、重製、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他人創作之情事;另關於參賽作品之內容,參賽者亦保證均無 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背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 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 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7. 7.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金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8. 8.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本公司,得因推廣或行銷本服務或相關活動之目的,重製或編輯參賽者所上傳或刊載於本公司網站之著作或資料,並得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包括且不限於「PC home Online會員電子報」及「PChome ePaper電子報」。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18日

[電影]2008台北電影節- 國際學生電影金獅獎徵件(9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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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2008年6月20日~7月6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3月20日止
國際學生電影金獅獎的活動主旨是透過世界各地的學生電影作品,來促進台灣和國際之間的文化交流與了解。除了提供本地電影學系學生一個觀摩國外學生電影作品的機會,更讓國外各電影相關科系的學生能藉此了解台灣以及台灣的學生電影生態。

國際學生電影金獅獎提供了一個絕佳的機會,能讓觀眾在這些未來的電影大師開始他們的專業電影生涯之前,預見下個世紀的風華。


一、報名與評選

  1. 必須是在2006年7月以後完成的影片
  2. 所有參賽作品長度必須在60分鐘以內(不限媒材)。
  3. 本競賽單元不接受台灣作品直接報名,台灣作品採台灣競賽組初審評審推薦方式參賽,並須附上證明文件(必須於報名表上加蓋各系所之簽章)。
  4. 影片必須以DVD規格送審,並請上英文字幕,送審DVD將不予退回。
  5. 請完整清楚地填寫報名表,並附上所需之中英文相關資料,以電子檔形式儲存光碟郵寄或透過網路傳送至本主辦單位,如下:
    1) 初審DVD*3 (請上英文字幕,恕不退還)
    2) 故事大綱(約100字)
    3) 導演簡歷(約100字)
    4) 導演引言(約100字)
    5) 影片參展經歷
    6) 工作職務表
    7) 英文對白本(請儲存為’.txt’檔)
    8) 一張導演照及三張劇照(規格需求為300dpi )
    9) 著作權切結書(包括音樂版權等)

    報名郵資請報名者自付,初審DVD郵寄地址:

    2008 台北電影節
    台北市10565松山區市民大道5段99號3樓 (台北偶戲館)
    Tel: +886-2-2528-9580-177 徐小姐 Fax: +886-2-2528-9517
    聯絡人:徐明涓 Gina Ming-Chuan HSU (Ms.)


    Email:
    award.g@taipeiff.org.tw
        glion_tw@yahoo.com.tw
    Website:
    http://www.taipeiff.org.tw/

  6. 初審:初審委員會將由報名作品中選出入圍競賽作品,評選結果將在初審結束後通知報名者。

二、放映、評審、入圍和獎項

  1. 主辦單位除影展放映外,在影展期間可以無條件使用影片片段及劇照作為宣傳報導之用。
  2. 入選影片將由主辦單位所邀請的國際評審團進行決選。
  3. .國際評審團不分劇情/非劇情影片,將共同徵選出下列獎項:
    • 金獅獎,獎座及獎金美金5000元
    • 銀獅獎,獎座及獎金美金3000元
    • 銅獅獎,獎座及獎金美金2000元
  4. 入圍競賽單元的影片作者都將獲得一份參展證明。
  5. 入圍競賽單元的導演將會受到主辦單位的邀請至台灣台北參加影展活動,主辦單位將提供部分交通和全額住宿補助。

總則:此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由主辦單位作出最後決定且不作公開討論。

※ 注意事項

  1. 本影展不具任何商業目的。
  2. 如有必要,主辦單位將可能在入圍影片上加印中英文字幕。
  3. 相關資訊請至本影展網站下載或來電洽詢。




更多資訊:

[電影]2008台北電影節- 第十屆台北電影獎(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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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般資訊
  1. 第十屆台北電影節由台北市政府主辦,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承辦,時間為2008年6月20日至7月6日
  2. 台北電影獎競賽項目如下
  3. (1)劇情長片:作品長度需在70分鐘以上

    • 百萬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百萬元整,獎座一座。
    • 評審團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 最佳導演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 最佳編劇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 最佳演員獎三名(男演員、女演員、新人):各得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 最佳技術獎三名(不分項目):各得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2)紀錄片

    • 最佳紀錄片一名: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 評審團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3)短片:不限劇情、動畫或實驗類,作品長度需在30分鐘以內

    • 最佳短片一名: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 評審團特別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獎座一座。

    不分劇情長片、紀錄片、短片類

    • 媒體推薦獎一名:獎座一座。
    • 觀眾票選獎一名:獎座一座。

    * 國內獲獎人士需課稅15%,國外獲獎人士需課稅20%。

  4. 台北電影獎開放接受各類別影片的報名。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證於2007年4月1日之後完成的劇情片、紀錄片、實驗電影、動畫之影像創作皆可參加。唯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台北主題獎、國際學生金獅獎等其他競賽單元。
  5. 評選方式:初選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決定各獎項入圍名單。決選將於影展期間進行,除原評審小組外,再增加數位專業人士,組成決選評審團,決定各獎項獲獎名單。

二、 一般資訊

  1. 寄送資料截止日期為:2008年4月2日。(以郵戳為憑)
  2. 報名影片請繳交下列資料電子檔:
    1.) 報名表 (請確實填寫完整及簽名)。
    2.) 完整影片之DVD五份。
    3.) 中英文劇情大綱。(中文500字、英文250字)
    4.) 中英文對白本。
    5.) 中英文導演的話。(中文300字、英文150字)
    6.) 中英文導演簡歷、作品年表及照片。(中文300字、英文150字)
    7.) 中英文演職員表。
    8.) 影片劇照三張 (電子檔須300dpi以上)、海報或其他文宣品。
    9.) 電影音樂歌曲CD一片。(確定入圍再繳交即可)
    10.) 劇情長片類請附劇本(非對白劇本)三份。(確定入圍再繳交即可)
    11.) 預告片DVD一片、預告片Betacam一支。(確定入圍再繳交Betacam即可)
  3. ★ 以上報名影片資料恕不退還,影片DVD和相關文字資料將無償提供電影節主辦單位存檔做學術研究使用,未取得影片書面授權,絕不做任何公開放映。

三、 入選參展影片

  1. 入圍影片放映格式須為35厘米或16厘米、Betacam SP(NTSC)或DigiBeta (NTSC)。
  2. 入圍影片拷貝應自行備妥中英文字幕。
  3. 入圍影片所提供之影片、預告片、劇照及其他影片相關資料,須同意免費授權本電影節於活動期間使用於電視、網路、其他媒體〈影片之使用以三分鐘內為限〉以及本電影節製作之節目手冊、宣傳單、電影節網站或其他宣傳品。
  4. 台北電影獎競賽首獎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日後可保留一場推廣播放權。
  5. 台北電影獎各類競賽項目得獎作品,日後將以光碟格式提供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作為館內視聽典藏、學術研究之用;市圖將另行支付公播版權費。

四、 入圍影片寄送資訊

  1. 所有入圍影片拷貝將於電影節結束後四周內寄回原寄送公司。如有需要更改轉寄還其他地點,請務必盡早通知地址及聯絡方式。
  2. 台北電影節僅負擔入圍影片映演拷貝之國內來回運費。
  3. 入圍影片之相關影音版權若發生糾紛由報名者自行負責,得獎影片若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不予獎勵或撤銷獎勵,已發之獎金、獎狀及獎座需交還主辦單位,如不交還依法追訴。
  4. 台北電影節
    地址:10565 台北市市民大道5段99號3樓
    電話:886-2-2528-9580-163
    傳真:886-2-2528-9517
    E-mail: tiff@taipeiff.org.tw
    Website: http://www.taipeiff.org.tw





更多資訊:

[電影]2008台北電影節- 國際青年競賽的徵件(9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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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北市政府主辦,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承辦的台北電影節,將於今年堂堂邁入第十屆。為了能更加帶動青年導演的影像創作力,本屆台北電影節將持續舉辦「國際青年導演競賽」,期望能藉由國際間年輕導演的競賽、交流,刺激國內創作者的競爭力;同時讓更多的觀眾也能對國際出色的青年電影創作者有更多的認識。

競賽規則

報名資格

參賽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影片須為導演之第一或第二部35mm劇情片
  2. 影片須為2007年1月1日後完成之作品
  3. 影片長度須在60分鐘以上
  4. 需為台灣首映。(台灣出品影片不在此限制)

獎項

  • 最佳影片:壹名,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整,獎座乙座。
  • 評審團特別獎:壹名,獎金新台幣參拾伍萬元整,獎座乙座。
  • 觀眾票選獎:壹名,獎座乙座。

* 國內獲獎人士需課稅15%,國外獲獎人士需課稅20%。
* 台北電影節競賽首獎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可保留一場推廣播放權。

受理時間

1.) 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4月10日前,寄送所有報名所需資料並完成報名手續。
2.) 入圍名單確認後,本會將於2008年5月底以email及網站公佈通知。

報名資料

1.) 報名表 (未確實填寫完整者,恕不接受報名)。
2.) DVD壹片。
3.) 中英文劇情大綱。
4.) 中英文導演的話。
5.) 中英文導演簡歷、作品年表及照片。
6.) 中英文演職員表。
7.) 影片劇照三張 (300dpi以上)。
* 以上參展影片資料請提供電子檔,附於報名資料光碟內。

8.) 海報或其他文宣品〈若已製作〉。
9.) 預告片Betacam一支〈若已製作〉。

郵寄地址

參展規則

我們將邀請入圍影片導演、製片或主要演員,來台出席影片放映活動,本會將提供住宿及來回機票〈大台北地區之入圍者除外〉。

影片字幕

  • 入圍影片應以完整版拷貝參賽,並自行上妥中英文字幕,或自備英文字幕以供主辦單位製作投影使用。

宣傳

  • 參賽者所提供之影片、預告片、劇照及其他影片相關資料,須同意免費授權本會於活動期間使用於電視、網路、其他媒體〈影片之使用以三分鐘內為限〉以及本會製作之節目手冊、宣傳單、電影節網站或其他宣傳品。




更多資訊:

[電影]2008台北電影節-第十屆台北主題獎徵件(97/4/30)

0 意見
參展規則

一、 報名資訊

  1. 活動說明:影像拍攝是二十一世紀的現代公民必要的生活經驗,為鼓勵全國民眾參與影像拍攝,台北電影節的「台北主題獎」即是一項鼓勵全民影像創作的競賽活動,只要您對影像創作充滿熱情與創意想法,皆歡迎報名參賽。

  2. 徵件對象:開放一般市民參加,不限居住縣市及國籍
    徵件條件:本競賽接受各類別影片,只要是獨立創作的影像作品如劇情、紀錄、實驗、動畫皆可報名;不限制使用的拍攝器材,但完成作品需以DVD規格繳交。
    徵件長度:以十分鐘為限。
    徵件主題:以下擇一
    1. 「台北人」。以台北為創作主題
    2. 「城市印象」。以報名者各自居住的城市為創作主題

  3. 評選辦法:將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選出入選及得獎作品。
    放映及頒獎:
    1. 入選作品將於活動網站: http://blog.xuite.net 完整放映並開放觀眾線上票選。
    2. 入選作品將於台北電影節期間(6月20日~7月6日)特別放映一場,並於放映後頒獎。
    3. 所有得獎作品將同時公布於活動網站上。

  4. 獎勵方式:
    • 一獎:壹名,獎狀乙紙及獎金台幣七萬元整。
    • 二獎:壹名,獎狀乙紙及獎金台幣五萬元整。
    • 三獎:壹名,獎狀乙紙及獎金台幣三萬元整。
    • 人氣獎:貳名,獎狀乙紙。

  5. 報名台北主題獎之影像作品將不得同時報名台北電影節的台北電影獎、國際學生金獅獎等其他競賽單元。

  6. 報名者應為導演本人,作品若引用他人影音作品,須繳交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若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報名參選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策展單位保有撤銷或回收獎項、獎金(獎品)之權利。

二、 報名截止日期及影片資料寄送

  1. 寄送報名資料截止日期為:2008年4月30日,郵戳為憑。 寄送地址:105台北市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台北主題獎字樣。


  2. 報名影片請繳交下列資料:
    1.) 報名表(請確實填寫完整,並繳交電子檔)。
    2.) 完整影片之DVD五份。
    3.) 導演照片(電子檔須300dpi以上)。
    4.) 影片劇照三張(電子檔須300dpi以上)。
    5.) 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若作品引用他人影音作品)。
  3. ★ 以上參展資料恕不退還,將留存於電影節主辦單位存檔。
    ★ 作品如入選,因應影展單位之宣傳需求,須另繳交影片英文資料(如:導演簡歷、劇情大綱等)。

三、 入選影片

  1. 入選影片所提供之影片、劇照及其他影片相關資料,須同意免費授權本電影節於活動期間使用於電視、網路、其他媒體〈影片之使用以一分鐘內為限〉以及本電影節製作之節目手冊、宣傳單、電影節網站或其他宣傳品。
  2. 入選影片之放映格式須為DVD,並備有中文字幕。
  3. 所有入選影片DVD於台北電影節結束後概不退還。報名及入選影片DVD及相關文字資料,應無償提供台北電影節主辦單位存檔做學術研究。
  4. 台北主題獎之得獎作品,日後將以光碟格式提供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無償作為館內視聽典藏、學術研究之用。
  5. 台北主題獎相關聯絡資料如下:

    台北電影節
    地址:10565 台北市市民大道5段99號3樓
    電話:02-2528-9580#165
    聯絡人:楊慈萱
    E-mail: event.e@taipeiff.org.tw
    Website: http://www.taipeif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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