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3月29日

[攝影]2008台灣河川日 朴子溪人文活動「金氏騎航 朴子溪遊記」攝影比賽(97/4/28)

一、宗旨:
以攝影比賽選拔優秀創作並公開展覽,鼓勵全民親近河川進而愛護河川

二、主辦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時報文教基金會、嘉義縣政府

、協辦單位:
嘉義縣攝影學會、船仔頭藝術村文教基金會、中時媒體集團

四、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五、拍攝地點:
  1. 朴子溪及其沿岸風光
  2. 『金氏騎航溪遊記』自行車遊溪活動現場(420下午13:30朴子市老人會館

六、題材:

表現朴子溪生態環境與人文關懷之美為拍攝主題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4/28日止,作品請以封套裝好以免受損,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 件」, 親送或掛號郵寄均可。(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收件地址:
嘉義縣攝影學會(嘉義縣水上鄉忠和村檳榔樹角15-38號

九、
作品規格:
  1. 光面相紙6×8吋彩色或黑白照片(無需繳交底片)。照片背面右下角貼妥報名表(如附表), 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
  2. 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或電腦合成,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
  3. 凡得獎作品,一般相機須交付135底片;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圖檔(規格為600萬畫素以上之JPGTIFF檔),以為成果發表展覽使用。

十、評審/獎勵:
  1. 聘請五位專業組成評審委員會,擇日辦理作品評審委員共同評審,擇優選取16名如次
    • 「首獎」一名:獎金參仟元、獎狀乙紙。
    • 「優勝」二名:獎金貳仟元、獎狀乙紙。
    • 「佳作」三名:獎金壹仟元、獎狀乙紙
    • 「入選」十名:獎狀乙紙
  2. 得獎名單於200857日公佈於嘉義縣攝影學會網站www.cyps.org.tw及台灣河川日活動網站http://www.chinatimes.org.tw/taiwanriversday/index.html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一、頒獎/展出:
訂於2008511日「台灣河川日系列活動成果發表會」中公開領獎,得獎作品並於511~20日期間展出,頒獎典禮及展出地點另行公佈。

十二、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 參加人須保證參加作品均屬本人原創。主辦單位有權對冒名頂替之作品追究責任;其屬事後發現,亦得取消該參選資格或得獎名次並追回獎金及獎項。
  3. 本簡章可至嘉義縣攝影學會網站 www.cyps.org.tw 及台灣河川日活動網站http://www.chinatimes.org.tw/taiwanriversday/index.html下載或影印使用。
  4. 本辦法於嘉義縣攝影學會網站及時報文教基金會網頁公告日起實施,其修正亦同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