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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4日

[電影]2008台北電影節台灣學生電影金獅獎即日起開始徵件!(97/3/15)

活動日期:
2008年6月20日~7月6日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國際學生電影金獅獎的活動,目的是透過世界各地的學生電影作品,來促 進台灣和國際之間的文化交流與了解。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學生影像創作的風潮,金獅獎國際學生電影競賽外,另有台灣學生電影競賽單元,由相關科系系所推薦參 加競賽,以期藉由國際學生影展的推動,掀起台灣學生創作的新浪潮。


  1. 所有參賽作品需為2006年7月以後完成之作品。
  2. 已入選歷屆台北電影節之作品(不分競賽、觀摩單元),將不再受理報名。
  3. 台北電影節之台北電影獎、台北主題獎競賽單元與台灣學生電影金獅獎,三者擇其一參加,不得重複報名。
  4. 參賽類別分為劇情片及非劇情片二類。本競賽不接受個人報名,所有參賽作品請以各系(所)為單位報名參賽(各系所報名件數不限),並須附上證明文件(如於報名表上加蓋各系所之簽章)。
  5. 台灣學生電影金獅獎之參賽影片若為2008年學校畢業製作之作品,可經由系上蓋章同意後,方可將作品於2008年4月16日前(非郵戳為憑,隔日之後將不再受理),郵寄或親送影展辦公室受理報名。作品若為初剪版本請註明告知。
  6. 參賽作品長度必須在60分鐘以內,不限影片拍攝規格。
  7. 所推選出的作品請以DVD作為初審規格寄出參賽,唯送審之影片將不予退回,故請自行留底。初審入選之作品需另提供35mm或Digital Betacam(NTSC系統)作為放映規格。
  8. 參賽作品的創作者必須是在學學生身分完成之影片。
  9.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影片除影展之放映外,在影展期間可以無條件使用影片片段及劇照作為宣傳報導之用。
  10. 報名台灣學生金獅獎之作品經初審評審認定為優秀作品,將推薦至國際競賽組參與初審,無論入圍與否,該作品都保留台灣競賽組決選資格。
  11. 所有入圍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所邀請之評審團進行決選。
    決選評審團將分劇情類及非劇情類各選出下列獎項:

    劇情類:
    金獅獎,獎座及獎金新台幣70000元
    特別獎,獎座及獎金新台幣50000元

    非劇情類:
    金獅獎,獎座及獎金新台幣70000元
    特別獎,獎座及獎金新台幣50000元

  12. 得獎作品之獎金由該出品單位與該影片之創作者或創作團隊自行協調分配。
  13. 本活動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以主辦單位所作出之最後決議為原則,不作公開討論。
  14. 報名參賽之作品請附上填寫完整的報名表,並附上電子檔中英文相關資料,如下:
    1. 參賽DVD-4片
    2. 內容說明-約100字
    3. 導演簡歷-約100字
    4. 導演引言-約100字
    5. 影片參展經歷
    6. 工作職務表
    7. 導演照一張,及劇照三張(照片規格需求為300dpi)
    8. 著作權切結書(含音樂版權等)
    9. 中英文對白本
      (入選後須提供中英文字幕,及以上相關文字介紹之英譯文)

報名郵資請報名者自付,所有的報名資料以電子檔形式儲存光碟郵寄至下列地址:

台北市10565松山區市民大道5段99號3樓
Tel: +886-2-2528-9580-164 黃小姐 Fax: +886-2-2528-9517
Email:info@taipeiff.org.tw
p.atty@yahoo.com.tw
Website: www.taipeiff.org.tw

  • 此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由主辦單位作出最後決定且不作公開討論。
  • 本影展不具任何商業目的。相關資訊請至本影展網站下載或來電洽詢。
  • 入圍競賽單元的導演將受主辦單位邀請參加影片放映及相關活動,導演如為外縣市學生,住宿及交通費補助比照國際競賽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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