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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9日

[藝術]「2008朱銘美術館藝術長廊」徵件(97/4/30)

一、計劃目的

朱銘美術館「藝術長廊」是本館長期提供給年輕藝術家盡情發揮的園地,在佔地廣大的戶外園區裡,本館特闢一條長約200公尺的弧形長廊作為戶外創作區,藉由每年七月至八月的現場創作,引領觀賞大眾共同體驗創作的過程,讓藝術創作展現更真實的面相,也讓觀者更接近藝術創作,並留下深刻的參觀經驗。今年「藝術長廊」現場創作,將結合本館「夜間開館」活動,現場創作時間將延伸至涼風吹襲的周六仲夏夜晚,少了夏陽的曝曬,創作者可在另一種舒適怡然的環境中,發揮創意。

二、資格

  1. 中華民國年滿20歲從事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工作小組(至多3人)
  2. 各大專院校美術相關系所學生或應屆畢業生

三、類別及名額

  1. 徵選類別:平面繪畫類
  2. 徵選名額:21組(備選5組)

四、送件受理

  1. 受理日期:
    2008
    35~430
  2. 截止日期:
    2008430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
  3. 受理方式:
    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
    20842 台北縣金山鄉西勢湖2 朱銘美術館展覽部,信封請註明「朱銘美術館藝術長廊徵件」。
  4. 諮詢方式:
    請洽朱銘美館展覽部
    電話:(
    022498-99401502
    傳真:(022498-8529
    e-mail
    rese1502@juming.org.tw
  5. 簡章索取:
    請至本館網頁
    http://www.juming.org.tw下載,或附回郵信封寄朱銘美術館展覽部函取。

五、送件資料

  1. A4大小之作品設計圖稿一份。
  2. 創作者基本資料表一份,表格見〈附件一〉。
  3. 上述資料之數位檔,燒錄為光碟一份。
  4. 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送審資料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存檔。

六、徵件結果公佈

  1. 評選結果將於200865日公告於本館網站,並同時以專函通知入選者。
  2. 入選者應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回傳參加同意書,逾期未回覆者視同棄權,其資格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3. 入選之個人或工作小組,於現場創作活動開始前,須與本館簽訂參與活動同意書,以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

七、現場創作期間與時間

2007628~830期間之每周六10:00~22:00、每周日10:00~18:00

八、權利與義務

  1. 送審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若有任何爭議或糾紛,概由申請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2. 入選作品之創作者當享有其現場創作物之一切權利,惟應同意並授權本館,享有該創作物公開發表之權力。
  3. 本館將依入選作品之風格分配最適之彩繪牆面,藝術長廊牆面尺寸資料請參考〈附件二〉。
  4. 本館提供每組入選者:
    • 現場創作所需之彩繪塗料、用具
    • 餐膳(20次為上限)
    • 獎金NT5,000
    • 入選證書
    • 免費入館一年(2008912009831
  5. 2008812830止舉辦最受觀眾喜愛票選活動,831公佈最受觀眾喜愛票選結果,最受觀眾喜愛作品得主,將可另外獲得NT5,000元的獎金。
完成的作品將於本館藝術長廊展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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