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比賽簡介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
二、贊助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無名小站、PChome、Giga、數位聯合電信股份有限公司、MSN(台灣微軟)
為宣揚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提倡創意文化,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及香港知識產權會舉辦一個跨地域的短片創作比賽。台灣及香港的高中(職)生、大專校院及社會人士,可以透過製作30秒的短片,鼓勵創意、提高社會大眾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評審單位將由台港知名及專業人士組成,共同選出兩地最優秀的參賽作品,勝出者更可獲豐富獎金/獎品。為鼓勵台港兩地居民能共同參與此項盛事,主辦單位特設網上人氣獎,讓公眾可共同投選他們最喜愛的短片,投票選出最具人氣獎的投票人士更有機會獲得名貴禮品。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
二、贊助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無名小站、PChome、Giga、數位聯合電信股份有限公司、MSN(台灣微軟)
參、活動期程
肆、比賽主題
伍、比賽規則
一、參加資格:
(一)作品規格:
陸、評選方式
柒、教育講座
捌、獎勵方式
一、台灣地區複選獎:
(一)網上人氣獎每組1名,得獎者可獲得港幣1,000元等值獎品。
(二)參加投票選中最具人氣作品之3位投票人士(每組1位,以隨機抽取方式抽出),可獲得港幣1,000元等值獎品。
五、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一)得獎結果將於2008年9月份於香港舉行之頒獎典禮上公布及翌日於大會網站刊登得獎名單。有關頒獎典禮的舉行日期及地點,將容後公布。
(二)主辦單位將透過電話、電子郵件及專函通知得獎人,得獎人必須在接獲通知後5天內與主辦單位聯絡確認受獎。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
二、每位參賽者至多可參加2組別,1組別僅可提交1份參賽作品。
三、若決賽參賽作品為團隊所參賽,一旦獲獎仍只頒發一份獎品,不論該團隊有多少成員。
一、報名日期:自2008年3月15日起至5月31日止。二、成績公布:所有得獎(含入圍)名單均公布於活動網站及參與單位之網站。(一)入圍名單公告:2008年7月30日前,入圍者可參加香港舉辦之決賽與網路人氣獎,並有機會參加9月份香港頒獎典禮。(二)各階段得獎結果將於8月底前公布於大會網站刊登得獎名單,所有得獎者將獲專函通知。
肆、比賽主題
以宣揚保護智慧財產權、提倡創意、鼓勵尊重他人創作的成果為題材。例如:網上檔案分享、鼓勵創作文化、商業保護創意知多少、校園防範侵權事件簿等。
伍、比賽規則
一、參加資格:
(一)以台灣居民為限,個人或團體均可組隊參加,每隊以4人為限,其中1人必須是該作品的導演。二、參賽組別:
(二)主辦單位的員工家屬、比賽評審團及其家屬均不可參加比賽,凡經查獲取消資格。
(一)高中(職)組三、比賽要求:
(二)大專校院組
(三)社會組(任何人士均可參加,但其中1名必須是非學生及年滿18歲人士)
(一)作品規格:
- 以30秒為限 (超過或不足30秒,以±1秒為限,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拍攝手法:以影片、flash、電腦動畫等方式均可。
- 繳交作品規格:
- 參賽者須交 DV(PAL)或DVD光碟作品1份,及有關作品拷貝2個。
- 參賽者須交4張劇照(以4R或Jpeg形式提交),並填妥報名表格內的各項資料及附以150字以下的作品簡介。
- 參賽作品須為2007年1月1日或以後完成之製作。
- 作品可選用國語、台語、廣東話或英文作為主要表達語言,而參賽者亦必須在其作品中加上中/英文字幕或;在提交作品時附上中/英文對白稿乙份。
- 參賽者在製作過程中必須遵守台灣/香港法例。
- 作品之著作權:
-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之作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 主辦單位不容許參賽者擅自採用別人之音樂、錄像或影片片段。所有參賽短片必須是原創。短片若載有任何歌曲或背景音樂,必須是原創或從本次活動網站內下載。如有任何違規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所有獲獎(含入圍獎)之宣導短片應授權主辦單位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利用,並承諾對上述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的法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若參賽作品獲任何機構或學院的贊助或資助拍攝,須在表格上淸楚註明贊助或資助之詳情。
- 參賽者必須確保贊助之單位不會干預其創作及其智慧財產權之權屬。
- 3、限制:
- 所有作品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均不被接受。
- 主辦單位的員工及家屬、比賽評審團及其家屬均不可參加是次比賽,以示公允。
- 其中一名參賽者必須是導演。
(一)可於活動網頁 www.myvideocompetition.com 或參與單位之網站下載參加表格或親臨主辦單位索取。
(二)作品遞交 2008年5月31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將填妥之報名表(如附件)、光碟作品1份、有關作品2個拷貝及4張劇照(以4R或Jpeg形式提交),附以150字以下的作品簡介,郵寄或親送至本活動小組。
(三)送件地點:台北市松江路9號2樓 「短片由我創」短片製作比賽活動小組
(四)聯絡人/電話:劉軍生(02)2382-0996
陸、評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就參加者所有個人資料及作品簡介,進行書面審查,如主辦單位發現短片內容無法判讀、不清晰、不符合資格、參加者資料未夠詳盡等,有任何異常或不符合參加規定,主辦單位可自行決定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作品經書面審查通過後,交付評審團進行評審。二、評審團:
(一)台灣區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負責評審工作,區分二階段評審(初選及複選)。
(二)決選由決選評審團(包括台港業界之專業人士、學者及主辦單位代表)負責評選,以評分方式進行。
(三)主辦單位及評審團有權取消違例作品及參賽資格。
(四)評選結果及名次皆由評審團作最終決定。
(五)若評審團認為某一組別之參賽作品,品質水準未達得獎之要求,評審團有權不頒發有關獎項及獎金。
三、評審標準:
(一)初選評審標準:創作創意表現40%、主題與意象表達40%、影像張力與音樂20%(二)複選及決選評審標準:
創意評比60%、內容評比40%(三)網上人氣獎
※實際評選標準以評選委員會決議為準
- 參賽作品經主辦單位初步評審後,各組別的入圍作品將放置於網站內進行票選活動(台灣及香港地區初選後入圍者每組各5名)。
- 台灣及香港居民均可以參加投票,每人可於每一個組別投票1次,共同選出他們最喜愛的作品。
- 於該項組別獲選票數最多的短片參賽者可獲得網上人氣獎。
柒、教育講座
為擴大宣傳本項活動,主辦單位將於北、中、南等地區,邀請設有藝術或電視電影相關學系之大專院校及高職,共同舉辦創意廣告影片製作說明會,以提升參賽者意願及作品品質(場次規劃與日程如宣導說明會期程表)。
捌、獎勵方式
一、台灣地區複選獎:
各組經初選取10名參加複選,每隊每人獲贈知名電影院招待票4張。二、台灣地區入圍獎:
各組取5名,每隊頒發材料補助費用禮劵新台幣5,000元。並代表台灣參賽香港舉辦之決賽,及有機會免費至香港參加9月頒獎典禮與相關交流活動,同時有機會贏得金獎。三、決賽獎:
四、網上人氣獎每一個比賽組別各設金、銀、銅獎各1名、優異獎2名。〈一〉高中(職)組
〈二〉大專校院組
- 金 獎 (1名):
港幣$5,0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 ,價值港幣$5,119)- 銀 獎(1名):
港幣$3,0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 ,價值港幣$5,119)- 銅 獎(1名):
港幣$1,0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 ,價值港幣$5,119)- 優異獎(2名):
港幣$5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Premiere Pro CS3 ,價值港幣$2,982)
〈三〉社會組
- 金 獎 (1名):
港幣$5,000元電子產品、單人東京4日3夜來回機票連住宿(香港或台灣出發,價值約港幣$10,000)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 ,價值港幣$5,119)- 銀 獎(1名):
港幣$3,0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價值港幣$5,119)- 銅 獎(1名):
港幣$1,0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價值港幣$5,119)- 優異獎(2名):
港幣$5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Premiere Pro CS3 ,價值港幣$2,982)
- 金 獎 (1名):
港幣$5,000元電子產品、單人東京4日3夜來回機票連住宿(香港或台灣出發,價值約港幣$10,000) 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 ,價值港幣$$15,940)- 銀 獎(1名):
港幣$3,0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價值港幣$$15,940)- 銅 獎(1名):
港幣$1,0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CS3 Production Premium,價值港幣$$15,940)- 優異獎(2名):
港幣$500元電子產品及多媒體設計軟體(Adobe Premiere Pro CS3,價值港幣$7,496)
(一)網上人氣獎每組1名,得獎者可獲得港幣1,000元等值獎品。
(二)參加投票選中最具人氣作品之3位投票人士(每組1位,以隨機抽取方式抽出),可獲得港幣1,000元等值獎品。
五、得獎結果及領獎注意事項
(一)得獎結果將於2008年9月份於香港舉行之頒獎典禮上公布及翌日於大會網站刊登得獎名單。有關頒獎典禮的舉行日期及地點,將容後公布。
(二)主辦單位將透過電話、電子郵件及專函通知得獎人,得獎人必須在接獲通知後5天內與主辦單位聯絡確認受獎。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
二、每位參賽者至多可參加2組別,1組別僅可提交1份參賽作品。
三、若決賽參賽作品為團隊所參賽,一旦獲獎仍只頒發一份獎品,不論該團隊有多少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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