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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9日

[Logo]健康九九logo與宣導品徵選活動(08/5/9)

前言
「健康九九」(http://health99.doh.gov.tw) 是一個提供健康知識及衛生教育教材的入口網站,希望透過網際網路的便利性、即時性及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的特性,讓民眾與專業衛生教育者即時獲得健康管理與衛生教育的最新資訊。

「健康九九」(Health 99) 除提供衛生部門的資訊外,並廣羅醫療院所與民間相關團體的相關資訊,透過線上瀏覽與下載的服務,96年每月平均網頁瀏覽達73萬次,網站的內容 超過1,000項,點閱率達184萬次,而下載率達7萬次以上,提供的物流服務數超過4000次,寄出近6萬件宣導品;自93年開站以來,迄今擁有會員近 3萬人,94、95連續2年獲衛生署評定為優良健康資訊網站。

為增進民眾對健康九九網站的認識,國民健康局特舉辦「健康九九Logo與宣導品徵選活動」,活動獎品總價值高達7萬元,參加就可獲得「公仔」或「健康達人125」(書),邀請您參與!

參賽辦法
參賽資格
對本活動有興趣或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團隊(若以團隊集體創作,需在報名時指定一名代表人以便聯絡)
報名方式
徵選項目(可擇一或同時設計,同時設計者請分別報名、分二信封投件)
1.「健康九九」(Health 99)網站 LOGO 範例:
2.「健康九九」(Health 99)網站宣導品
範例:
廣宣品範例(另開新視窗)


參加徵選請下載以下表格(同時報名參加LOGO與宣導品設計,請分開填寫兩份資料)
郵寄投稿: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10049臺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健康九九LOGO與宣導品徵選活動小組」收,並於右下角註明參加「健康九九LOGO徵選活動」或參加「健康九九宣導品徵選活動」以利收件人員辨識,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親自送件: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信封封面外觀不得出現可資辨識身份之文字或圖案,如學校或機構名稱等。

健康九九(Health 99)LOGO與宣導品作品規格
書面圖稿:請以單面平面設計為主
  1. 可用手繪形式或電腦製作,請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2. 作品請以「彩色稿」繳交,印製於A4直式紙張。 將「彩色稿」裱貼於A3 200磅以上之黑色襯卡上,加以描圖紙覆蓋保持作品清潔完整,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CYMK)。
  3. 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
  4. 報名作品投稿需包括彩色設計圖1份、報名表1份(含基本資料、設計說明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5. 設計圖稿參考樣式
    . 設計圖稿參考樣式
    設計圖稿參考樣式
電子檔
請儲存於光碟內,區分兩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layers)之原始檔案(*.PSD、*.CDR、*.AI),與已完成圖層合倂檔案(格式為*.jpg),光碟內僅得儲存該參賽者乙件作品,勿將多位參賽者或個人多件作品儲存於一份光碟。

活動日期:
97年4月7日起至5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收件地點:
10049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
「健康九九LOGO與宣導品徵選活動小組」收
洽詢專線:(02)23519047分機54,林小姐
e-mail:rochelle_lin@24drs.com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 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參賽文件中之文字圖樣內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 入選作品作者,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 入選作品於領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 入選作品,本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獎項說明

Logo徵選
  • 金獎乙名,可獲得新台幣2萬5,000元的等值獎品。(作品將採用為「健康九九」(Health 99)網站logo。)
  • 銀獎、銅獎各 1 名,各 可獲得 新台幣 5,000 元 的等值獎品 。
  • 以上皆有獎狀乙紙。
宣導品(作品將採用為「健康九九」(Health 99)網站宣導品。)
  • 金獎乙名,可獲得新台幣1萬5,000元的等值獎品。
  • 銀獎乙名,可獲得新台幣1萬元的等值獎品。
  • 銅獎貳名,各可獲得新台幣5,000元的等值獎品。
  • 以上皆有獎狀乙紙。
參加獎(由電腦隨機抽選,不得更換獎項)
凡參加徵選者,皆可獲得參加獎。

「無菸好環境公仔」
「無菸好環境公仔」(另開新視窗)

「健康達人125(書)」
健康達人125(書)(另開新視窗)

評選辦法
評選時間
預定於97年5月23日~97年6月5日間舉行
評分標準
評選項目 比重
主題意象與創意表達 40%
整體造型與色彩 40%
執行與應用可行性 20%
  • 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 對於評審結果有意見者,請於得獎名單公佈5日內,檢附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異議。
  • 主辦單位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聯絡地址:24250台北縣新莊市長青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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