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臺北縣政府執行單位: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臺北縣政府政風處、臺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依年齡參加分組比賽。
聯絡方式:
競賽組別
活動內容
書寫內容(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規格如下:
(一)初審:
聯絡人: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 徐先生
電 話:(02)2960-3456 分機4585
傳 真:(02)8953-5310
E-mail:ab1607@ms.tpc.gov.tw
競賽組別
一、國小3-4 年級組:在學之國小學生(含本年度升級之學生)。
二、國小5-6 年級組:在學之國小學生(含本年度升級之學生)。
三、中學組:含國中、高中職之在學之學生(含本年度升級之學生)。
四、社會組:60 歲以下,18 歲以上之大專學生及社會人士。
五、長青組:61 歲以上之人士。
活動內容
一、活動主題:「淨化心靈 幸福北縣」全民書法競賽
二、活動網頁:http://www.culture.tpc.gov.tw
三、初賽作品收件起迄日期:自97 年6 月2 日(週一)起至6 月21 日(週六)止(送件期限以郵戳為憑),完成送件者將於6 月24 日(週二)於文化局網站公佈。
四、作品規格及交件要項:
書寫內容(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規格如下:
(一)初審:
- 一人一件為限,須直式書寫並落款,無須裱褙。
- 國小3-4 年級及國小5-6 年級組以四開直式宣紙(約35cm×70cm)書寫。
- 中學組、社會組及長青組以對開直式宣紙(約35cm×135cm)書寫。
- 參賽者請自備書寫相關用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 現場書寫完畢後,請落款鈐印。
(一)參賽者需填妥送件表〈一式三聯〉,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並請正楷填寫,以便通知使用。
(二)郵寄地址─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縣政府文化局,地址:22001 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 號28 樓
文化局藝術展演科收,並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及「組別」。
(三)送件表亦可由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tpc.gov.tw)直接下載。
更多資訊:
- 臺北縣政府「淨化心靈 幸福北縣」全民書法競賽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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