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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5日

[繪畫]旅遊心情故事創意四格漫畫徵選活動(08/09/15)

一、計畫緣起:
許 多人都具有國內外的旅遊經驗,在某種旅行的過程中,或許是一處場景、或許是一種過程,讓你的旅程成為你生命中最幸福的難忘記憶。透過生動、活潑的漫畫呈 現,拓展旅遊的視野,同時吸引更多熱愛旅遊與文學的人口,提昇旅遊文學館的質與量,並透過參賽者於作品構思、繪畫過程,紀錄你在旅程中難忘與最幸福的一 刻。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五、徵件期間:
97年7月1日至97年9月15日
六、徵件對象:
不拘
七、徵件主題:
以旅行為主軸的四格漫畫
八、徵件規格:
(一)、徵選漫畫規格
  • 投稿以黑白或彩色作品為主,內容清晰,採連續四格漫畫格式。
(1)平面稿的部份:
  • a.B4西卡紙或B4漫畫稿紙+報名表+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作品請覆蓋描圖紙或厚紙版,以防作品受損)
  • b.鉛筆線條必須擦拭乾淨,並保持整潔。
(2)電腦完稿部份:
  • a.解析度不得少於300dpi,並存檔為jpg檔格式。
  • b.用電腦完稿者,除交電子檔案外,還須附上B4尺寸的列印稿+報名表+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否則恕不受理。
(3)平面、數位作品規格如下:
  • 圖格方式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文字閱讀方式直行由左至右。外框22×31cm、內框18×27cm。格與格之間相距0.5cm、上下各留1.1公分 。
九、評審標準:
評審指標及配分比例如下:
(一)主題理念表現 40﹪
(二)主題創意表現 30%
(三)文字內容 20﹪
(四)繪畫技巧 10﹪
十、收件方式及截止日期:
請於97年9月15前,以郵寄(郵戳為憑)或現場繳件擇一方式,將報名表及參加甄選之作品繳交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電話:08-7360331#2113;地址:屏東市大連69號)。
十一、獎勵辦法:
  • 第一名 (1名)頒發獎狀一幀,獎金1萬元
  • 第二名 (1名)頒發獎狀一幀,獎金8,000元
  • 第三名 (1名)頒發獎狀一幀,獎金5,000元
  • 佳 作 (20名)頒發獎狀一幀,獎金2,000元
  • 入 選 (10名)頒發獎狀一幀,獎金1,000元
十二、結果公告
預計於10月31日前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
十三、注意事項:
(一)展出及版權:
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公開展出。所有得獎作品、版權皆屬主辦單位及文建會所有,主辦單位及文建會得作各種形式之運用,不另支稿費及版稅等。
(二)得獎作品凡有抄襲、模仿或侵害他人著作,若經檢舉,主辦單位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獎金,一切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負,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
(三)每人參賽作品以二幅以內並且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親繳或郵寄作品請妥為包裝,勿折疊並避免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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