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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5日

[文學]「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繪本徵選活動(08/09/05)

當年就讀小三的宗澤把他的創意畫下來,結果他的作品「小象德德」不僅被出版成兒童繪本故事書,還被基金會改編成動畫電影,還做成可愛的撲滿;小五的哲宇則把自己的故事畫出來,成就了「台灣星鼓王」的傳奇,除了出版兒童繪本外,還有在網路上廣泛流傳的Flash動畫及打鼓遊戲。你羨慕他們嗎?也想跟他們一樣讓自己的創意跟作品,有發表的空間跟機會嗎?現在只要你利用暑假時間,創作一本屬於你自己的繪本,就有機會出書成為小小作家喔!!

活動辦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宗旨:
  1. 教育孩子—喜愛自己、尊重他人的理念。
  2. 激發孩子潛能,建立自信,培養健全人格。
  3. 激發人性的真善美,喚起世人對缺陷兒童暨家庭的尊重和關心。
  4. 參加資格:凡年滿九歲~十二歲居住於台灣地區之國小在學學童皆可參加。

獎勵辦法:
  • 金獎1名:獎金3萬元、獎牌、獎狀
  • 銀獎1名:獎金2萬元、獎牌、獎狀
  • 佳作3名:獎金5000元、獎狀
  • 入圍5名:圖書禮券1000元、獎狀

創作內容:
  1. 每年六月於本會網站上公布當年主題
  2. 自由創作

作品規格:
  1. 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不可多人合著。(入選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2. 以中文創作,作品應求形式完整,適合10歲以下兒童閱讀。
  3. 作品需繪於寬27公分,高19公分(約A4)紙上;每一作品,圖不得少於10張
  4. 圖文分開,文字限500字以內,每段文字請註明所配搭之圖畫頁次。
  5. 每幅圖畫上請加保護頁(例如:描圖紙、透明資料袋..等),並於保護頁上註明順序,不需裝訂。
  6. 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皆可),作品僅限於平面創作,不得使用電腦繪圖。
  7. 作品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8. 參賽作品若獲選為優勝作品,其出版權及使用權將無條件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有權修改、重製該作品,原作者不另收取費用。
  9.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如需退還,請隨件附回郵信封及郵資,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未得獎作品以其所附回郵信封原件退回。
  10. 如對活動辦法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2)27190408分機229。

收件與報名方式:
  1. 收件日期請注意基金會官方網站上當屆的更新訊息。
  2. 參賽者均須填寫報名表,隨參賽作品一同郵寄至
    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7樓708室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收
  3. 資料填寫不完整、規格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洽詢電話(02)2719-0408轉分機229

得獎名單發表:
  1. 得獎名單刊登於本會顱顏會訊與本會網站上。
  2. 頒獎時間及方式:每年12月,金銀獎作者可將自己的故事搬上舞台演出

  • 出版權與使用權:
    作品經錄取,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享有出版權。
  • 注意事項:
    報名方法及作品規格若有變更,請以網站上最新公布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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