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 指導單位
內政部兒童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協辦單位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造形設計學系(含玩具與遊戲設計碩士班)、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巧點股份有限公司、統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森林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 指導單位
內政部兒童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協辦單位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造形設計學系(含玩具與遊戲設計碩士班)、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巧點股份有限公司、統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森林股份有限公司
◎ 比賽時程
◎ 參賽主題
如果說:「玩」是動物的天性,玩具與用品就是發揮「玩」的功能載體與生活道具。在玩者與這些玩具、用品的互動中,玩者的智能、生理技能、心理愉悅等效應都 能獲得提升的機會。「互動」是玩具的生命力,如果只是擺放著,公仔只是收藏品–“看具”;但如果能夠將之操作擺弄、或佈陣辦家家酒…,那就是可以互動的 “玩具”了。本年度之設計主題訂為「互動」,希望參加者能夠設計出具有「玩」的互動性生命力本質之玩具與用品,並且能夠詮釋出你(妳)的設計理念和立論想 法。
◎ 競賽組別
一、學生組 (1)大專組 詳細介紹、(2)高中職組 詳細介紹
二、專業組 詳細介紹
◎ 參賽資格
一、學生組
(1) 高中職組:國內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 大專組:國內及香港地區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專業組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業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產品須符合下列條件:
◎ 報名與繳件
A 網路報名:
於報名截止日2008-9-30前線上報名。
B 初審:
C 複審:
地址: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Email:ttrd1234@ms27.hinet.net
有問題歡迎聯絡何如平小姐,電話:(02)8768-2901轉分機23。
※ 為推廣日後相關活動展覽,參賽作品於2008-12-30之後退件,屆時自行取回,否則視同放棄。
◎ 參考附件
◎ 獎項說明
一、學生組
1. 高中職組
2. 大專組:
二、專業組
獲得由經濟部工業局頒發[優良設計產品標誌Good Design Product Mark](簡稱GD-mark)獎項,並頒發獎牌一面,不發獎金(得獎者須自行負擔評鑑分攤費新台幣 2,000元)。同時獲得國家產品設計獎參選資格。由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協助推薦參加德國IF、日本G-Mark及美國IDEA、RED DOT 等國際知名設計賽,以提升廠商及我國產品設計之國際能見度及知名度。
◎ 評審標準
一、學生組
二、專業組
專業組若入圍進入複審,需於評審當日至會場發表參賽作品簡報。
◎ 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及專家計每組7-11人組成評審委員會。
初步名單如下
◎ 評審過程
◎ 配合活動
得獎作品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活動,參與作品發表及廠商交流會,並邀請指導機構派員指導及相關媒體報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 注意事項
- (1) 報名截止日:2008-9-30
- (2) 初審收件截止日:2008-10-30
- (3) 複審收件截止日:2008-12-1
※ 詳細辦法請參閱:www.JungleNet.com.tw
◎ 參賽主題
如果說:「玩」是動物的天性,玩具與用品就是發揮「玩」的功能載體與生活道具。在玩者與這些玩具、用品的互動中,玩者的智能、生理技能、心理愉悅等效應都 能獲得提升的機會。「互動」是玩具的生命力,如果只是擺放著,公仔只是收藏品–“看具”;但如果能夠將之操作擺弄、或佈陣辦家家酒…,那就是可以互動的 “玩具”了。本年度之設計主題訂為「互動」,希望參加者能夠設計出具有「玩」的互動性生命力本質之玩具與用品,並且能夠詮釋出你(妳)的設計理念和立論想 法。
◎ 競賽組別
一、學生組 (1)大專組 詳細介紹、(2)高中職組 詳細介紹
二、專業組 詳細介紹
◎ 參賽資格
一、學生組
(1) 高中職組:國內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 大專組:國內及香港地區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專業組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業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1) 內外銷國產產品:該產品之製造者或與國內協力廠合作生產之非製造業者。
- (2) 進口產品:國外原製造廠合法授權之本國代理商。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產品須符合下列條件:
- (1) 已於國內上市之國產產品或國內上市之進口產品,或外銷之國產產品。
- (2) 產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 報名與繳件
A 網路報名:
於報名截止日2008-9-30前線上報名。
B 初審:
- 第一階段完成網路報名並收到參賽核可通知email回函後,需上傳作品並郵寄作品圖稿。
- (1) 網路上傳作品:上傳設計圖(平面圖或平面圖及透視圖)二張為限,並於「作品描述」欄位中詳述產品。
- (2) 郵寄作品:送交上傳的設計圖(詳述產品文字說明及透視圖平面圖),須裱於A3(42㎝*29.7㎝)厚紙板。版面以二張設計圖為限,且須列印初審表格黏貼於裱版背面,郵寄到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 初審通過入圍者始能參與複審,初審收件截止日2008-10-30。
- 初審入圍名單於2008-11-7公佈。
※ 網路上傳作品需與郵寄作品一致。
※ 以上設計圖稿為同一系列作品,故請將同一系列作品於同一頁面上傳;所有產品描述文字請於「作品描述」欄裡填寫,請參考附件示意圖,請務必列印初審表格並黏貼在裱版背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任何標記。
C 複審:
- 初審入圍並參與複審者,學生組補助3000元材料費(專業組不予補助),需製作模型樣品實體、填寫複審表格。
- 複審收件截止日2008-12-1,以郵戳為憑,將模型樣品實體和複審表格一起郵寄到: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逾期視同放棄。
- 頒獎典禮於2008-12-12舉行。
地址: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Email:ttrd1234@ms27.hinet.net
有問題歡迎聯絡何如平小姐,電話:(02)8768-2901轉分機23。
※ 為推廣日後相關活動展覽,參賽作品於2008-12-30之後退件,屆時自行取回,否則視同放棄。
◎ 參考附件
- 初審表格請上JungleNet下載
- 複審表格請上JungleNet下載
◎ 獎項說明
一、學生組
1. 高中職組
- 金獎:1名,獎金NT$20,000
- 銀獎:1名,獎金NT$15,000
- 銅獎:1名,獎金NT$10,000
- 巧點獎:1名,獎金NT$10,000
- 凌陽凌通特別獎:1名,獎金NT$5,000
- 凌陽凌通獎:5名,每名獎金NT$3,000
- 佳 作:3名,每名獎金NT$3,000
※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狀一只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2. 大專組:
- 金獎:1名,獎金NT$100,000。
- 玩具公會理事長獎:1名,獎金NT$30,000。
- 凌陽凌通科技獎:2名,每名獎金NT$30,000。
- 巧點獎:1名,獎金NT$10,000。
- 統資獎:2名,每名獎金NT$5,000。
- 佳作5名:每名獎金NT$5,000。
※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狀一只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二、專業組
獲得由經濟部工業局頒發[優良設計產品標誌Good Design Product Mark](簡稱GD-mark)獎項,並頒發獎牌一面,不發獎金(得獎者須自行負擔評鑑分攤費新台幣 2,000元)。同時獲得國家產品設計獎參選資格。由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協助推薦參加德國IF、日本G-Mark及美國IDEA、RED DOT 等國際知名設計賽,以提升廠商及我國產品設計之國際能見度及知名度。
◎ 評審標準
一、學生組
- 設計創意(占35%)
- 功能、教育與啟發性(占25%)
- 兒童操作安全性(占20%)
- 商品化可行性(占20%)
二、專業組
專業組若入圍進入複審,需於評審當日至會場發表參賽作品簡報。
- 產品評審採共識決。
- 產品評審項目如下:
- (1) 造型:滿足開發目的之設計考量 / 外觀整體美感 / 造型原創性。
- (2) 功能:滿足使用目的之適當功能 / 操作與維修之便利性 / 人因之考量(人體工學) / 安全與環境。
- (3)設計過程:產品定位與市場開發策略 / 設計發展過程資料 / 模型或電腦模擬模型。
◎ 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及專家計每組7-11人組成評審委員會。
初步名單如下
- 行政機關代表。
- 工業設計專家、兒童身心發展專家、兒童教育專家等。
- 業者代表。
◎ 評審過程
- 報名:查核報名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須符合規定,若有違規定,即失去參與初賽資格。
- 初審:先期篩選入圍參加初審,凡未入圍者,即失去參與複賽資格。
- 複審:凡通過初審之入圍作品得參加複審。
◎ 配合活動
得獎作品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活動,參與作品發表及廠商交流會,並邀請指導機構派員指導及相關媒體報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 校園說明會
- 頒獎暨相親會
- 設計研討會
◎ 注意事項
- 一、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 二、退件日期、競賽結果與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 三、設計圖面及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匿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 四、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 五、參加評選及競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加評選、競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 六、參加評選及競賽之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評選之權利,並不負任何補救責任。
- 七、參加評選及競賽獲獎之作品,若被發現有違反本辦法之「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牌、狀,同時公告週知。
- 八、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選(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 九、所有申請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
- 十、參賽者若獲得由協辦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巧點股份有限公司、統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獎項,其提供獎項之單位有優先合作權。
- 十一、為推廣日後相關活動展覽,參賽作品於2009-12-30之後退件,屆時自行取回,否則視同放棄。
- 十二、參賽之作品,本中心將善盡保護之職,惟運送及參賽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作品毀損,本中心概不負責。
- 十三、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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