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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日

[玩具設計]ICT創意科技玩具設計競賽(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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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0.06.30


ICY BOX 酷盒 NAS下載機 IB-NAS422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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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全球的玩具市場趨勢,不再僅專注孩童市場,而是朝向成人上班族與特定生活型態族群設計發展,並多有資通訊技術(ICT,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互動智慧整合之創意發展,如敲敲小人互動公仔、Hello Kitty Robo、Nabaztag wifi兔、Chumby、Paro小海豹等皆廣受消費者喜愛。
透過資通訊技術之運用,提升了玩具之科技含量與附加價值,並創造新興市場之機會。
「ICT創意科技玩具設計競賽」,希望藉由提案競賽活動之舉辦,推動國內ICT科技玩具規劃設計風潮,以使用者需求互動情境出發,結合資通訊科技與生活體驗、娛樂創意、生命型態、心靈療傷、數位內容或情感互動等創意元素,激發出具潛力之設計作品,並期望能發掘具有商業價值之創意科技玩具提案,進而協助相關業者進行新產品與新市場之發展,提昇國內相關產品設計水準與國際視野,開創相關產業轉型與升級之契機。歡迎大家踴躍參賽!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MB985TA/A)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主題]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 係結合資通訊科技與生活體驗、娛樂創意、生命型態、心靈療傷、數位內容或情感互動之創意科技玩具設計。
今年參賽之設計作品,主題需與受ECFA影響之產業結合,如: 木/竹/藤製品、紙製品、陶瓷製品、袋包箱、毛巾、織襪、家電等。

[辦理期程]
  • a. 報名日期:2010年4月1日 ~ 6月30日 (一律網路報名)
  • b. 初賽收件截止:2010年6月30日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2010年6月30日晚上23:59前完成上傳,系統於24:00關閉後不再受理繳件)
  • c. 公佈初選結果:2010年7月12日
  • 2009年 Apple iPod touch 32GB (MC008TA/A)
    Apple iPod touch 32GB
    d. 決賽簡報收件截止:2010年8月20日
  • e. 決賽審查簡報會議:2010年9月初
  • f. 頒獎典禮:2010年10月初

[參賽程序]
  1. 凡過去曾參加其他相關之得獎作品不得以該項作品,報名參加本次提案競賽。
  2. 報名作業:參賽者須於參加辦法規定期限前,先至比賽網站登入個人及相關參賽資料,以完成參賽報名作業。若為團體報名參賽,必須指定一位代表人登錄資料。 參賽件數無限制,但每件作品必須以不同的會員帳號分別報名,並於參賽報名資料頁面上傳、確認或變更初賽作品。。
  3. 競賽採取初審與決審兩階段審查方式進行。
  4. Canon SX200IS 超廣角12倍高變焦相機(平輸中文)
    Canon SX200IS 超廣角12倍高變焦相機
    自報名完成起至初審繳件期限止,可隨時上傳繳交圖面作品。
  5. 初審階段評審委員將評選出最優秀的15件入圍作品進入決賽。
  6. 通過初審入圍者始能參決審,入圍名單將公佈於活動網站。
  7. 決審階段評審委員將評定各項得獎名次。
  8. 比賽結果將於頒獎典禮隆重公佈並頒發各獎項。
  9. 得獎作品的成果推廣活動 。

[繳交文件及作品]
(1) 所有參賽者須於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網路報名與繳件
(2) 初賽- 電子檔案JPEG格式圖面四張
  • a. 作品主題說明圖面一張,總字數300~500字
  • b. 功能特色圖面一張,展現作品中特殊之設計,可加註文字說明
  • c. 情境說明圖面一張,可加註文字說明
  •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Wacom Cintiq 21UX 互動式筆式液晶顯示器 (21吋)
    d. 設計構想說明圖面一張,含背景之作品展現圖
注意事項
以上a~d圖面與聯繫資訊皆須符合JPEG格式(RGB模式),尺寸寬1024x高768像素之規定,並且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800kb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切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 (如學校、公司名稱、指導教授、參賽者姓名等)
 以上所有圖面作品需在2010年6月30日23:59之前完成繳件。
 參賽者必須使用規定的格式繳交初賽圖面作品。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3) 決賽
  • a. 決賽須以郵寄或親自送抵方式於規定期限內繳件,並召開決審簡報會議進行審查。
  • b. 入圍可自由籌劃決審簡報會議當天提案構想呈現方式,形式不拘。
  •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Wacom Intuos4 數位繪圖板(6 X 9)
    c. 決審會議參賽者須就入圍作品進行簡報與詢答,除了繳交簡報(Power Point檔),作品展現得自由以模型、樣品、實體或透過影音、多媒體動畫、作品裱板、影片等方式呈現整體想法,形式不拘,影片格式則以AVI為主。簡報及作品相關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決賽當天,主辦單位僅提供電腦設備、電源、單槍投影機及喇叭,關於展現作品所需的其他特殊軟硬體設備請自備。
 
簡報內容需含:
  1. 作品名稱
  2. 創作人
  3. 報告人 
  4. 市場需求分析(目標市場、與現有市場產品之差異分析)
  5. 【莎薇】好愛現要你好看B-C罩杯內衣(粉紅色)
    【莎薇】好愛現要你好看B-C罩杯內衣(粉紅色)
    情境創新特點介紹
    :(創意動機及創新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分析 )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切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如學校、公司名稱、指導教授等)

[問與答]
-參賽作品的資格限制為何?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之作品,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
 
-參賽者的資格限制為何?
國內凡對此項競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四人為限,免費參加,毋需繳交參賽費用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Canon EOS 7D單機身(公司貨)
[智慧財產權] 
前提: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如已申請專利者專利權人也必須為參賽者。
  1. 為維護參賽者的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在繳交作品前先行申請智慧財產權。
  2. 參加評選及競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賽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評選、競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3. 基於研究及宣傳推廣之需要,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之文件、圖面、檔案進行重製、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得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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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1.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2.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件,但參賽者得在報名時註明清楚『如果作品未進入決選,主辦單位無權公開您的作品』。
  3.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4. 各獎項名額,將依評審委員會決議作彈性調整之。
  5. 為維護評審之公正,入選作品必須於名次公佈後,始可公開其作品。
  6. 名次公佈後,入選者得自行公開其作品;為彙整及推廣本活動成果,凡經媒體刊載,入選者應通知主辦單位。
  7. 入選者就入選作品如與第三人簽訂任何合作協議,應通知主辦單位,以避免主辦單位後續因成果推廣造成不必要之糾紛。主辦單位如知悉任何第三人就入選作品產生合作開發產品之意願,亦將協助通知入選者。
  8.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OLYMPUS E-PL1+14-42(一機一鏡)公司貨
    得獎者同意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與媒合活動,並配合提供作品之相關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推廣宣傳之用。
  9.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所有的競賽規則及辦法也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依據,請隨時上活動網站瀏覽查看,不另作個別通知。
  10. 參加本競賽獲獎之作品,若被發現有違反本活動相關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11. 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主辦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指導單位、協辦單位。
  
《喜憨兒》提拉米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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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組
(1) 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2) 獎狀
銀牌獎,一組
(1) 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2) 獎狀
銅牌獎,一組
(1) 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2) 獎狀
創意獎,十二組
(1) 每組各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2) 獎狀
 
※ 獎金及獎狀於頒獎典禮當天頒發。

延伸閱讀:

2009年8月3日

[玩具設計]2009年玩具暨兒童用品創意設計競賽(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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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10.30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競賽組別: 一.學生組 二.專業組

參加資格:
一.學生組
(1)高中職組:國內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大專組:國內及香港地區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專業組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業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內外銷國產產品:該產品之製造者或與國內協力廠合作生產之非製造業者。
(2)進口產品:國外原製造廠合法授權之本國代理商。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產品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已於國內上市之國產產品或國內上市之進口產品,或外銷之國產產品。
(2)產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競賽主題 :
玩得快樂、玩得健康、玩得安全、玩得創意。

徵求比賽主題的合作學校,俾便申請SBIR輔導

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學生組總獎金高達新台幣近100萬元!每名得獎者獲得獎金及獎狀一只,指導老師獲得獎狀一只。
二.專業組:獲得由經濟部工業局頒發[優良設計產品標誌Good Design Product Mark](簡稱GD-mark)獎項,同時獲得國家產品設計獎參選資格。並由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協助推薦參加德國IF、日本G-Mark及美國IDEA、 RED DOT 等國際知名設計賽,以提升廠商及我國產品設計之國際能見度及知名度。

報名送件:
  1. 第一階段[報名] 參賽者須先完成報名,線上報名www.junglenet.com.tw,或填寫郵寄報名表至本中心(郵戳為憑)截止日期98年9月30日。
  2. 第二階段[初審] 第一階段完成報名後,送交(1)設計圖說[詳述產品文字說明及透視圖(或平面圖)],須裱於A3(42㎝*29.7㎝)厚紙板,版面最多以二張為限。 (2)填寫初審表格。初審收件截止日期98年10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初審通過入圍者始能參與複審。入圍名單於98年11月7日公佈。
  3. 第三階段[複審] 初審入圍並參與複審者必須有實物才補助3000元材料費(專業組不予補助),需製作(1)模型樣品實體 (2)填寫複審表格。複審收件截止日期98年12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頒獎典禮預定於98年12月11日辦理。

聯絡人:江櫻慧小姐,電話:(02)8768-2901轉分機32
傳真:(02)8768-2909
E-Mail : moco@ttrd.org.tw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更多資訊:

2009年6月22日

[玩具設計]2009 ICT 創意科技玩具設計競賽(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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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09.08.31

[競賽說明]
綜觀全球的玩具市場趨勢,不再僅專注孩童市場,而是朝向成人上班族與特定生活型態族群設計發展,並多有資通訊技術(ICT,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互動智慧整合之創意發展,如敲敲小人互動公仔、Hello Kitty Robo、Nabaztag wifi兔、Chumby、Paro小海豹、……等皆廣受消費者喜愛。透過資通訊技術之運用,提升了玩具之科技含量與附加價值,並創造新興市場之機會。「2009 ICT創意科技玩具設計競賽」,希望藉由提案競賽活動之舉辦,推動國內ICT科技玩具規劃設計風潮,以使用者需求互動情境出發,結合資通訊科技與生活體驗、娛樂創意、生命型態、心靈療傷、數位內容或情感互動……等創意元素,發掘具潛力之設計提案,並期望能發掘具有商業價值之創意科技玩具提案,進而協助相關業者進行新產品與新市場之發展,提昇國內相關產品設計水準與國際視野,開創相關產業轉型與升級之契機。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產業支援處、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協辦單位:
CONNET TAIWAN、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參賽程序]
  1. 凡過去曾參加其他相關之得獎作品不得以該項作品,報名參加本次提案競賽。
  2. 報名作業:參賽者須於參加辦法規定期限前,先至比賽網站登入個人及相關參賽資料,以完成參賽報名作業。若為團體報名參賽,必須指定一位代表人登錄資料。 參賽件數無限制,但每件作品必須以不同的會員帳號分別報名,並於參賽報名資料頁面上傳、確認或變更初賽作品。。
  3. 競賽採取初審與決審兩階段審查方式進行。
  4. 自報名完成起至初審繳件期限止,可隨時上傳繳交圖面作品。
  5. 初審階段評審委員將評選出最優秀的15件入圍作品進入決賽。
  6. 通過初審入圍者始能參決審,入圍名單將公佈於活動網站。
  7. 決審階段評審委員將評定各項得獎名次。
  8. 比賽結果將於頒獎典禮隆重公佈並頒發各獎項。
  9. 得獎作品的成果推廣活動 。

[辦理期程]
  • a. 報名日期:2009年6月1日 ~ 8月31日
  • b. 初賽收件截止2009年8月31日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2009年8月31日下午22:00前完成上傳繳件)
  • C. 公佈初選結果2009年9月10日前
  • e. 決賽簡報收件截止2009年9月25日
  • f. 決賽審查簡報會議 2009年9月28日-10月2日(地點預計在台中工業區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 g. 頒獎典禮預定於 2009年10月中旬(地點預計在台大集思國際會議中心)
  • h. 成果推廣2009年11-12月
確切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繳交文件及作品]
(1) 所有參賽者須於2009年6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網路報名與繳件
(2) 初賽- 電子檔案JPEG格式圖面四張
  • a. 作品主題說明圖面一張,總字數300~500字。
  • b. 功能特色圖面一張,展現作品中特殊之設計,可加註文字說明
  • c. 情境說明圖面一張,可加註文字說明
  • d. 設計構想說明圖面一張,含背景之作品展現圖

注意事項
以上a~d圖面與聯繫資訊皆須符合JPEG格式,尺寸寬800x高600像素之規定,並且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切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 (如學校、公司名稱、指導教授、參賽者姓名----)
以上所有圖面作品需在2009年8月31日22:00之前完成繳件。
參賽者必須使用規定的格式繳交初賽圖面作品。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3) 決賽
  • a. 決賽須以郵寄或親自送抵方式於規定期限內繳件,並召開決審簡報會議進行審查。
  • b. 入圍可自由籌劃決審簡報會議當天提案構想呈現方式,形式不拘。
  • c. 決審會議參賽者須就入圍作品進行簡報與詢答,除基本簡報外,得自由以模型、樣品、實體或透過影音、多媒體動畫、作品裱板、影片等各方式呈現整體想法,形式不拘。其所需相關電腦或軟硬體等設備均須自備,主辦單位僅提供電源與單槍投影機。

簡報內容需含:
  1. 作品名稱
  2. 創作人
  3. 報告人
  4. 市場需求分析:(目標市場、與現有市場產品之差異分析)
  5. 情境創新特點介紹:(創意動機及創新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分析 )
    (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切勿標示與作品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如學校、公司名稱、指導教授----)

[評審說明]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學研各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評審權重如下:
評分項目說明比重
主題創意性主題構想 / 使用情境 / 設計創意40%
設計規劃規劃特點 / 功能特色 / 設計說明20%
美感造型視覺設計 / 人因工程 / 外型美感20%
商品化可行性技術應用 / 市場需求 / 製作成本20%


[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組
(1) 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2) 獎狀
銀牌獎,一組
(1) 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2) 獎狀
銅牌獎,一組
(1) 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2) 獎狀
創意獎,十二組
(1) 每組各得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2) 獎狀

※獎金及獎狀於頒獎典禮當天頒發。

[問與答]
-參賽作品的資格限制為何?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之作品,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

-參賽者的資格限制為何?
國內凡對此項競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四人為限,免費參加,毋需繳交參賽費用

[智慧財產權]
前提: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如已申請專利者專利權人也必須為參賽者。
  1. 為維護參賽者的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在繳交作品前先行申請智慧財產權。
  2. 參加評選及競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賽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評選、競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3. 基於研究及宣傳推廣之需要,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之文件、圖面、檔案進行重製、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得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其他規定]
  1.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2.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件,但參賽者得在報名時註明清楚『如果作品未進入決選,主辦單位無權公開您的作品』。
  3.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4. 各獎項名額,將依評審委員會決議作彈性調整之。
  5. 為維護評審之公正,入選作品必須於名次公佈後,始可公開其作品。
  6. 名次公佈後,入選者得自行公開其作品;為彙整及推廣本活動成果,凡經媒體刊載,入選者應通知主辦單位。
  7. 入選者就入選作品如與第三人簽訂任何合作協議,應通知主辦單位,以避免主辦單位後續因成果推廣造成不必要之糾紛。主辦單位如知悉任何第三人就入選作品產生合作開發產品之意願,亦將協助通知入選者。
  8. 得獎者同意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與媒合活動,並配合提供作品之相關資料,作為公開報導與推廣宣傳之用。
  9.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所有的競賽規則及辦法也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依據,請隨時上活動網站瀏覽查看,不另作個別通知。
  10. 參加本競賽獲獎之作品,若被發現有違反本活動相關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週知。
  11. 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主辦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指導單位、協辦單位。

[聯絡方式]
(1)聯絡人: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廖詠鈺 小姐
(2)聯絡電話:(04)24630766轉分機315
(3)傳真號碼:(04)24632926
(4)收件地址:407台中市台中工業區37路17號 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5)活動報名與上傳網站網址:http://www.icttoy.org 活動網站預計五月底上線
(6)E-mail:icttoy@tbnet.org.tw


更多資訊:

2008年9月19日

[設計]2008年玩具暨兒童用品創意設計競賽(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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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 指導單位
內政部兒童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協辦單位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造形設計學系(含玩具與遊戲設計碩士班)、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巧點股份有限公司、統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森林股份有限公司

◎ 比賽時程
  • (1) 報名截止日:2008-9-30
  • (2) 初審收件截止日:2008-10-30
  • (3) 複審收件截止日:2008-12-1

    ※ 詳細辦法請參閱:www.JungleNet.com.tw

◎ 參賽主題
如果說:「玩」是動物的天性,玩具與用品就是發揮「玩」的功能載體與生活道具。在玩者與這些玩具、用品的互動中,玩者的智能、生理技能、心理愉悅等效應都 能獲得提升的機會。「互動」是玩具的生命力,如果只是擺放著,公仔只是收藏品–“看具”;但如果能夠將之操作擺弄、或佈陣辦家家酒…,那就是可以互動的 “玩具”了。本年度之設計主題訂為「互動」,希望參加者能夠設計出具有「玩」的互動性生命力本質之玩具與用品,並且能夠詮釋出你(妳)的設計理念和立論想 法。

◎ 競賽組別
一、學生組 (1)大專組 詳細介紹、(2)高中職組 詳細介紹
二、專業組 詳細介紹

◎ 參賽資格
一、學生組

(1) 高中職組:國內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 大專組:國內及香港地區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專業組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業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1) 內外銷國產產品:該產品之製造者或與國內協力廠合作生產之非製造業者。
  • (2) 進口產品:國外原製造廠合法授權之本國代理商。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產品須符合下列條件:
  • (1) 已於國內上市之國產產品或國內上市之進口產品,或外銷之國產產品。
  • (2) 產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 凡過去曾參加本中心辦理玩具暨兒童用品設計競賽或其他機構之作品均不得以該項作品再報名參加本次競賽。

◎ 報名與繳件
A 網路報名:
於報名截止日2008-9-30前線上報名。

B 初審:
  1. 第一階段完成網路報名並收到參賽核可通知email回函後,需上傳作品並郵寄作品圖稿。
    • (1) 網路上傳作品:上傳設計圖(平面圖或平面圖及透視圖)二張為限,並於「作品描述」欄位中詳述產品。
    • (2) 郵寄作品:送交上傳的設計圖(詳述產品文字說明及透視圖平面圖),須裱於A3(42㎝*29.7㎝)厚紙板。版面以二張設計圖為限,且須列印初審表格黏貼於裱版背面,郵寄到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2. 初審通過入圍者始能參與複審,初審收件截止日2008-10-30。
  3. 初審入圍名單於2008-11-7公佈。

    ※ 網路上傳作品需與郵寄作品一致。
    ※ 以上設計圖稿為同一系列作品,故請將同一系列作品於同一頁面上傳;所有產品描述文字請於「作品描述」欄裡填寫,請參考附件示意圖,請務必列印初審表格並黏貼在裱版背面,裱版正面不得有任何標記。

C 複審:
  1. 初審入圍並參與複審者,學生組補助3000元材料費(專業組不予補助),需製作模型樣品實體、填寫複審表格。
  2. 複審收件截止日2008-12-1,以郵戳為憑,將模型樣品實體和複審表格一起郵寄到: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逾期視同放棄。
  3. 頒獎典禮於2008-12-12舉行。

地址: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Email:ttrd1234@ms27.hinet.net
有問題歡迎聯絡何如平小姐,電話:(02)8768-2901轉分機23。
※ 為推廣日後相關活動展覽,參賽作品於2008-12-30之後退件,屆時自行取回,否則視同放棄。

◎ 參考附件

◎ 獎項說明
一、學生組
1. 高中職組
  • 金獎:1名,獎金NT$20,000
  • 銀獎:1名,獎金NT$15,000
  • 銅獎:1名,獎金NT$10,000
  • 巧點獎:1名,獎金NT$10,000
  • 凌陽凌通特別獎:1名,獎金NT$5,000
  • 凌陽凌通獎:5名,每名獎金NT$3,000
  • 佳 作:3名,每名獎金NT$3,000

    ※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狀一只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2. 大專組:
  • 金獎:1名,獎金NT$100,000。
  • 玩具公會理事長獎:1名,獎金NT$30,000。
  • 凌陽凌通科技獎:2名,每名獎金NT$30,000。
  • 巧點獎:1名,獎金NT$10,000。
  • 統資獎:2名,每名獎金NT$5,000。
  • 佳作5名:每名獎金NT$5,000。

    ※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狀一只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二、專業組
獲得由經濟部工業局頒發[優良設計產品標誌Good Design Product Mark](簡稱GD-mark)獎項,並頒發獎牌一面,不發獎金(得獎者須自行負擔評鑑分攤費新台幣 2,000元)。同時獲得國家產品設計獎參選資格。由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協助推薦參加德國IF、日本G-Mark及美國IDEA、RED DOT 等國際知名設計賽,以提升廠商及我國產品設計之國際能見度及知名度。

◎ 評審標準
一、學生組
  1. 設計創意(占35%)
  2. 功能、教育與啟發性(占25%)
  3. 兒童操作安全性(占20%)
  4. 商品化可行性(占20%)

二、專業組
專業組若入圍進入複審,需於評審當日至會場發表參賽作品簡報。
  1. 產品評審採共識決。
  2. 產品評審項目如下:
    • (1) 造型:滿足開發目的之設計考量 / 外觀整體美感 / 造型原創性。
    • (2) 功能:滿足使用目的之適當功能 / 操作與維修之便利性 / 人因之考量(人體工學) / 安全與環境。
    • (3)設計過程:產品定位與市場開發策略 / 設計發展過程資料 / 模型或電腦模擬模型。

◎ 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及專家計每組7-11人組成評審委員會。
初步名單如下
  1. 行政機關代表。
  2. 工業設計專家、兒童身心發展專家、兒童教育專家等。
  3. 業者代表。

◎ 評審過程
  1. 報名:查核報名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須符合規定,若有違規定,即失去參與初賽資格。
  2. 初審:先期篩選入圍參加初審,凡未入圍者,即失去參與複賽資格。
  3. 複審:凡通過初審之入圍作品得參加複審。

◎ 配合活動
得獎作品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活動,參與作品發表及廠商交流會,並邀請指導機構派員指導及相關媒體報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1. 校園說明會
  2. 頒獎暨相親會
  3. 設計研討會

◎ 注意事項
  • 一、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 二、退件日期、競賽結果與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 三、設計圖面及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匿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 四、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 五、參加評選及競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加評選、競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 六、參加評選及競賽之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評選之權利,並不負任何補救責任。
  • 七、參加評選及競賽獲獎之作品,若被發現有違反本辦法之「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牌、狀,同時公告週知。
  • 八、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選(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 九、所有申請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
  • 十、參賽者若獲得由協辦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巧點股份有限公司、統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獎項,其提供獎項之單位有優先合作權。
  • 十一、為推廣日後相關活動展覽,參賽作品於2009-12-30之後退件,屆時自行取回,否則視同放棄。
  • 十二、參賽之作品,本中心將善盡保護之職,惟運送及參賽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作品毀損,本中心概不負責。
  • 十三、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14日

[設計]GUNDAM ACE 第六屆『鋼彈模型大賞』(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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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月刊GUNDAM ACE主辦的『鋼彈模型大賞』堂堂邁入第六屆!本屆修正部份比賽辦法,並延長收件時間,讓參賽者更方便。為了讓欣賞參賽作品的觀眾更有參與感,還規劃了讓觀眾投票制度。另外還增加試辦『CG圖像組』,讓不是模型高手的朋友也有機會參賽,一起體會鋼彈模型的樂趣。



●高級組

參賽條件:18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參賽者可越級參加)

●初級組

參賽條件:未滿18歲(1990年3月30日之後出生者)

只要是在鋼彈系列作品(包含宇宙世紀以外的作品如G鋼彈、鋼彈SEED、DESTINY等)中出現過的機體,不論是MS、MA或是艦艇的模型作品、場景模型,都可參加本次比賽。

除了市面上販售的各種鋼彈模型套件、B-CLUB製GK外,參賽者也可利用各種材料自行製作零件組裝。在改造上也沒有任何限制,參賽者可任意改造出具創意的模型作品。

基本上參賽者所製作的模型比例沒有限制。但為了運送上的安全及展示空間等問題。參賽模型作品的尺寸限定在高40cm以下。場景模型則限制為長40cm×寬40cm×高40cm以下。

考慮到台灣中南部、香港讀者較難親自攜帶作品報名,比賽分為「親自攜帶作品報名」,及「以作品照片報名」兩種。但由於以照片參賽的作品,無法直接呈現其優點,原則上鼓勵大家親自攜帶作品報名。

●親自攜帶作品報名:

請剪下並填妥GUNDAM ACE內的報名表(可影印),貼上比賽辦法頁面左下角印花(共須貼2枚,不可影印,自2007年12月號至2008年3月號都將附有印花),連同身分證影印本,由參賽者本人攜帶參賽作品於3月24日(一)~3月30日(日)這一週的11:00~21:00交件時間內,至鋼彈旗艦店「GUNDAM BASE TAIPEI」報名。

地址:105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3F(K-Mall)

●以作品照片報名:

請至少拍攝作品的「正面」、「側面」、「背面」的3張照片,照片尺寸統一為4×6吋。此外,可以針對作品的細部拍攝各種近距離的特寫,特寫張數上限為12張。除一般的照片(負片)外,參賽者也可利用數位相機拍攝,但一定要以列印稿參賽(另可附存有圖檔的CD-ROM)。每張圖尺寸須在10cm×15cm以上,且須注意解析度問題,解析度不佳的照片有可能嚴重影響分數。報名時請剪下並填妥GUNDAM ACE內的報名表(可影印),貼比賽辦法頁面左下角印花(共須貼2枚,不可影印),連同身分證影印本及所有作品照片,於3月30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下列地址報名:

105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44號5樓

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 漫畫部

(1)參賽作品須完全由參賽者自行製作,不得假手他人。

(2)每個參賽者只能提供1件作品參賽,也不可用他人名義重複報名。

(3)參加過其他比賽的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4)若經發現違反以上3項規定者,將以喪失參賽資格論,已得獎者將取消並追回其頭銜、獎金及獎品。

(5)親自攜帶作品報名者,請為作品做好固定等安全措施,若主辦單位認為未做好包裝方式,為維護該作品安全,可拒絕受理該作品報名。

(6)所有以作品報名的參賽作品,將於4月1日~4月30日在「GUNDAM BASE TAIPEI」中公開展示,展示完後預定於5月初通知作者至台灣角川領回。若在運送或展示期間因主辦單位的疏失而有所損壞,將以模型材料的兩倍金額賠償。

(7)「新人賞」的用意為鼓勵不曾報名過本大賞的模型玩家參加,並提高模型新手得獎的可能性。不限高級組或初級組作品,均納入評選範圍,但曾報名前五屆大賞者除外。


使用鋼彈模型或GFF、HCM Pro等系列鋼彈玩具商品拍照後,再自行以電腦軟體合成背景,或以任何方式進行特殊效果加工來完成照片(圖檔)。主要評分重點為CG影像處理的功力與畫面所呈現的整體效果。

所完成的圖檔須在2張或2張以上,上限為12張。主題可每張不同。一定要以列印稿參賽,另須附存有圖檔的CD-ROM。每張圖檔的尺寸須為21cm×29.7cm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列印稿同時接受A4(21cm×29.7cm)與A3(36cm×53cm)兩種尺寸報名。每張圖尺寸須在36cm×52cm以上,解析度為300dpi以上。拍照時建議採用500萬像素以上的數位相機,並以最高像素的模式拍照。報名時請剪下並填妥GUNDAM ACE內的報名表(可影印),貼上比賽辦法頁面左下角印花(共須貼2枚,不可影印),連同身分證影印本及所有作品照片,於3月30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台灣角川報名(地址同上)。

(1)本項目比賽重點為CG處理能力,所使用的拍照模型可以向他人商借,但不可使用台灣及香港地區任何已得獎的作品。如經發現為已得獎作品,視同喪失比賽資格。此外也可使用任何由BANDAI出品的鋼彈商品(如GFF、HCM Pro等系列)進行拍照。

(2)報名者必須是進行CG加工者,與模型製作者沒有關係。

(3)圖檔(照片)中沒有使用鋼彈模型或鋼彈商品者,不得參賽。

(4)如因報名之圖檔解析度或尺寸不足,影響評分時,有可能失去參賽資格。

(5)報名本組別的參賽者,不得重複報名本屆比賽的高級組或初級組。

(6)進行CG加工時,如需要背景等照片或圖檔時,建議使用自拍的照片或市售的授權照片圖檔。不可使用無正式授權的圖檔。如發生任意使用無授權圖檔而造成侵權行為時,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本屆參賽作品將在「GUNDAM BASE TAIPEI」展示。

展覽期間:2008年4月3日(二)~4月30日


本次比賽將分為觀眾評分與評審評分。

觀眾評分期間為4月3日至4月10日下午5點,在GBT進行,欲投票者可在GBT出示身分證換取評分表,每人限領一張。可選出高級組、初級組各前5名,CG圖像組前3名。編輯部將依各作品獲得各名次的票數換算成分數,此部分占40%。

評審團評分則是依「基本技術」、「塗裝」、「改造」、「創意」、「整體呈現」這5個項目分別評分,此部分占60%,與觀眾評分合併計算後,再選出各獎項。

頒獎典禮將於「GUNDAM BASE TAIPEI」進行(時間暫定為2008年4月12日(六),確定時間將於之後公布)。

高級組:

金賞:獎金13000元+PG版模型+獎盃+獎狀

銀賞:獎金8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盃+獎狀

銅賞:獎金5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盃+獎狀

初級組:

金賞:獎金6000元+PG版模型+獎盃+獎狀

銀賞:獎金4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盃+獎狀

銅賞:獎金3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盃+獎狀

新人賞:獎金5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盃+獎狀

新人賞佳作(2名):獎金2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狀

特別賞(5名):獎金2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狀

CG圖像組:

金賞:獎金5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狀

佳作(2名):獎金2000元+特別版模型+獎狀

參加獎:

所有參賽者均可獲得一盒1/144電擊鋼彈模型(有變更的可能)。

(1)本次比賽台灣及香港讀者均可參加。
(2)
評審將邀請台灣的模型專家及BANDAI人員擔任。

※洽詢電話:(02)2748-9481轉551|




更多資訊:

2007年9月13日

[國內]2007年玩具暨兒童用品創意設計競賽(9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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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玩具暨兒童用品創意設計競賽
參加辦法


壹、目的
為發掘優秀玩具與兒童用品設計人才,喚起社會大眾重視玩具與兒童用品設計,同時鼓勵各界發揮高度創意參與設計,進而提升我國玩具與兒童用品國際市場之競爭力。

貳、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

參、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內政部兒童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肆、協辦單位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玩具與遊戲設計研究所、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童心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合紀實業有限公司、統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集仕股份有限公司

伍、競賽主題
老少咸宜----以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之概念 ,設計之玩具、兒童用品以符合不同需求的人以及在不同的環境皆可使用,並且兼顧各年齡層與任何殘障者。

陸、競賽組別
一.學生組
二.專業組

柒、參加資格
一.學生組:
(1)高中職組:國內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2)大專組:國內及香港地區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專業組: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業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內外銷國產產品:該產品之製造者或與國內協力廠合作生產之非製造業者。
(2)進口產品:國外原製造廠合法授權之本國代理商。
申請優良設計產品評鑑之產品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已於國內上市之國產產品或國內上市之進口產品,或外銷之國產產品。
(2)產品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捌、報名與送件
一.報名資料表格歡迎上本中心網站www.ttrd.org.tw下載或附回郵信封索取。
二.凡過去曾參加本中心辦理玩具暨兒童用品設計競賽或其他機構之作品均不得以該項作品,再報名參加本次競賽。
三.[報名送件]
1.第一階段[報名] 參賽者須先填寫並寄送報名表,截止日期96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未寄送報名表,視同放棄。
2.第二階段[初審] 第一階段完成報名後,送交(1)設計圖說[詳 述產品文字說明及透視圖(或平面圖)],須裱於A3(42㎝*29.7㎝)厚紙板,版面最多以二張為限。 (2)填寫初審表格。初審收件截止日期96年10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初審通過入圍者始能參與複審。入圍名單於96年11月2日公佈。
3.第三階段[複審] 初審入圍並參與複審者,學生組補助3000元材料費(專業組不予補助),需製作(1)模型樣品實體 (2)填寫複審表格。複審收件截止日期96年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得獎名單於96年12月7日公佈。
四.前述各項報名參賽資料即日起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至110台北市東興路61號10樓(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報名表格亦可傳真至(02)8768-2909或電子郵件寄發至ttrd1234@ms27.hinet.net有問題歡迎聯絡何如平小姐,電話:(02)8768-2901轉分機23
五.為推廣日後相關活動展覽,得獎作品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前退件。

玖、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
(1)高中職組:
文建會金獎1名,獲得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第二名1名,獲得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第三名1名,獲得獎金新台幣一萬元。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牌一座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佳  作3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三千元。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狀一只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2)大專組:
首  獎1名,獲得獎金新台幣十萬元。
文建會金獎2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五萬元。
凌陽凌通科技獎2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三萬元。
童心園獎1名,學生獲得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指導老師獲得2008年德
國紐崙堡玩具展來回機票一張。
玩具公會理事長獎1名,獲得獎金新台幣三萬元。
合紀獎1名,獲得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牌一座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統資獎2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五千元。
集仕獎2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五千元。
佳  作5名,各獲得獎金新台幣五千元。
-------------------以上得獎者各獲得獎狀一只及指導老師獎狀一只。---------------
二.專業組:
獲 得由經濟部工業局頒發[優良設計產品標誌Good Design Product Mark](簡稱GD-mark)獎項,並頒發獎牌一面,不發獎金(得獎者須自行負擔評鑑分攤費新台幣 2,000元)。同時獲得國家產品設計獎參選資格。由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協助推薦參加德國IF、日本G-Mark及美國IDEA、RED DOT 等國際知名設計賽,以提升廠商及我國產品設計之國際能見度及知名度。

捌、辦理校園說明會
台北場:假台北科技大學創新設計研究所視聽教室及其他學校,預計2場
台中場:假雲林科技大學工設系視聽教室及其他學校,預計2場
台南場:假台南女子技術學院商品設計系視聽教室及其他學校,預計2場

玖、評審
一.評審標準
(一).學生組
1.設計創意(占35%)
2.功能、教育與啟發性(占25%)
3.兒童操作安全性(占20%)
4.商品化可行性(占20%)
(二).專業組
專業組若入圍進入複審,需於評審當日至會場發表參賽作品簡報。
1.產品評審採共識決。
2.產品評審項目如下
(1)造型:滿足開發目的之設計考量 / 外觀整體美感 / 造型原創性
(2)功能:滿足使用目的之適當功能 / 操作與維修之便利性 /人因之考量(人體工學) / 安全與環境
(3)設計過程:產品定位與市場開發策略 / 設計發展過程資料 / 模型或電腦模擬模型
二.評審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邀請產官學及專家計每組7-11人組成評審委員會。
初步名單如下
1.行政機關代表。
2.工業設計專家、兒童身心發展專家、兒童教育專家等。
3.業者代表。
三.評審過程
1.報名:採書面查核報名相關資料,凡報名參賽之人員資格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之規定,即失去參與初賽資格。
2.初審:先期篩選入圍參加初審,凡未入圍者,即失去參與複賽資格。
3.複審:凡通過初審之入圍作品得參加複審。

拾壹、配合活動
得獎作品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活動,參與作品發表及廠商交流會,並邀請指導機構派員指導及相關媒體報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1.校園說明會
2.頒獎暨相親會
3.設計研討會

拾貳、注意事項
一、每人報名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須個別檢具詳細報名資料。
二、退件日期、競賽結果與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三、設計圖面及作品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匿名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四、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異議。
五、參加評選及競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相關之著作權或專利權之保障。如於參加評選、競賽或展覽期間遭受他人仿冒,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六、參加評選及競賽之作品於競賽或展覽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加競賽評選之權利,並不負任何補救責任。
七、參加評選及競賽獲獎之作品,若被發現有違反本辦法之「參加資格」、「評審標準」等規定或涉及抄襲、仿冒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牌、狀,同時公告週知。
八、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選(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九、所有申請資料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並不退還。
十、參賽者若獲得由協辦單位(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台灣區玩具暨兒童用品工業同業公會、童 心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合紀實業有限公司、統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集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獎項,其提供獎項之單位有優先合作權。
十一、為推廣日後相關活動展覽,得獎作品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前退件。
十二、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