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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7日

[摄影]东莞市大朗镇“荔乡新貌”摄影大赛(08/11/25)

为反映大朗镇的这一真实面貌,展示大朗镇的荔乡风情和新气象、新景观。大朗镇人民政府和东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大朗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承办“荔乡新貌”摄影大赛,并于2008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在大朗镇水平村举行隆重的开镜仪式,欢迎东莞市以及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参加。

东莞大朗镇素有“荔乡”(荔枝之乡)之称,大朗的桂味、糯米糍荔枝早已闻名遐迩,享誉海内外。时至今日,大朗这座“荔乡”之城不断发展,不仅打造了以毛织为龙头的支柱产业,成为著名的中国羊毛衫名镇。在城市建设、人居环境、城市景观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大朗很多地方还保留着当地的纯朴人文风情,为摄影创作提供了良好的素材,因此,在夏日到来之际,该镇特举办“荔乡新貌”摄影大赛,期待发现更多的荔乡之美。

大赛作品征集说明


一、创作内容
  1. 荔枝题材:有关荔枝文化的题材,如:荔枝的栽培、管理,荔枝丰收的场景,荔枝节的盛况,荔枝市场、荔枝特写、品荔等。
  2. 毛织产业题材:包括毛织博览会,商贾如云的场景,毛织产品、毛织厂的生产管理等。
  3. 城市建设题材:城市建设成就,工业区建设,社区管理,交通,绿化、生态,城市夜景等。
  4. 人文风情题材:大朗的历史文物、祠堂、寺庙、古村、老树、生活习惯、衣着服饰,民俗民风等。

二、大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拍于大朗镇。
  2. 欢迎选送组照,尤其是新旧对比的组照。
  3. 所有来稿参赛作品规格为8×10寸(长方形长边25CM,正方形边长20CM,画幅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1,长边可以30CM,宽15CM)。来稿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一幅计,每组4-6幅,按排列顺序用透明胶粘连),所有来稿一律不得装裱。本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 所有来稿体裁不限,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以适当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等技术处理。
  5. 参赛来稿数量不限,不接受电脑打印照片。作品入选后须由作者提供10MB(JPG)电子文件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览。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寄送到,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替补。
  6. 参赛来稿作品的背面必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请参赛者特别注意:资料不全恕不参评。

三、奖项设置
  • 金 奖2幅,奖金各8000元,各颁证书;
  • 银 奖3幅,奖金各5000元,各颁证书;
  • 铜 奖5幅,奖金各2000元,各颁证书;
  • 优秀奖10幅,奖金各1000元,各颁证书;
  • 入 选80幅,奖金各200元,各颁证书;

四、时间安排
  1. 开镜时间:2008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10:00时(地点:大朗镇水平村,详见位置示意图)
  2. 创作时间:由即日起至2008年11月20日(其中2008年11月5日“大朗镇第七届国际毛织博览会开幕)
  3. 截稿时间:2008年11月25日
  4. 展览颁奖时间:(待定)

五、比赛细则
  1.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 比赛不收参赛费,作品版权归属作者本人。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入选作品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如:用于网络展示、展览、媒体报道,出版宣传画册等,不另付稿酬。如果需用于商业活动,主办方必须与作者协商,并支付相应稿酬。
  3. 参赛作者前往大朗创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六、投稿地址
东莞市摄影家协会(东莞市旗峰路176号旗峰数码广场B座二楼)
电话:22312877 传真:2231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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