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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0日

[教育]臺北市97年度幼稚園教師自製創意教具評選(08/10/31)

壹、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
  • 一、鼓勵教師發揮創意,創作符合學前幼兒發展,有助於學習的教具
  • 二、參選教具擇優編輯成冊提供幼稚園資源共享與交流,增進教師 教學品質。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松山國小)。

伍、辦理時間:
  • 一、送件日期:97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5點截止收件
  • 二、送件地點:松山國小附設幼稚園研究室。
  • 三、評審日期:97年11月7日〈星期五〉於松山國小校史室。

陸、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幼稚園園長及教師。

柒、參選方式:
  • 一、送件規範:
    • (一)同一作品,作者最多4名,請依照報名表(如附件1)進行撰寫。
    • (二)參賽作品涉及著作權問題時,由編製者自負全責,主辦單位並視前述情況得撤銷其參賽或獎勵權益。
  • 二、教具製作規格、題材、素材不拘,須填寫作品說明書(如附件2)。
  • 三、報名方式:於送件截止時間前將報名表、作品說明書及作品實物派人親送松山國小附設幼稚園(聯絡人:王瑞貞園長,電話:27614924),逾時不候。
  • 四、參選作品實物於評選結束後另行通知取回。

捌、評審標準:教育性35%,創意性35%,實用性30%。

玖、評選:由教育局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拾、獎勵辦法:
一、依評審成績錄取特優3名、優選5名、佳作7名,入選若干名,惟評選小組得依參加件數及作品水準酌以調整或從缺。
二、獎勵方式與額度:
獎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其他
特優 記功1次
特優獎狀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每件頒發禮券5000元
優選 嘉獎2次
優選獎狀
嘉獎2次
優選獎狀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每件頒發禮券4000元
佳作 嘉獎2次
佳作獎狀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每件頒發禮券3000元
入選獎 嘉獎1次入選獎狀 嘉獎1次入選獎狀 嘉獎1次入選獎狀 嘉獎1次入選獎狀


拾貳、成果發表會:
獲選特優及優選之作品,將擇期安排發表會進行發表及展示。

拾參、經 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肆、承辦本活動有功人員,從優敘獎。

拾伍、本計畫陳請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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