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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2日

[寫生]台灣鹽樂活村「白色聖誕-鹽藝饗宴」-兒童寫生比賽(08/12/14)

一、宗旨:
為培育兒童美術素養及描繪本府台灣鹽樂活村(含七股鹽田復曬區、台灣鹽博物館、十棟寮鹽工宿舍等區域)豐富美景 ,特舉辦「台灣鹽樂活村兒童寫生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三、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台南縣政府文化處

五、協辦單位:台灣鹽博物館、鹽光文教基金會、統茂旅館集團

六、比賽時間:97年12月14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1時

七、比賽地點:台灣鹽樂活村。採現場寫生方式,題材以台灣鹽樂活村景觀為主。
※ 於當日假台灣鹽博物館入口處辦理報到及領取比賽用紙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受理現場報名,至12月13日止。每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3:30 ~16:30。

九、報名方式:台南縣政府文化處(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
聯絡電話(06)6356617 傳真電話 (06)6326863,可電話及傳真報名

十、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及國中共四組。(幼稚園可參加低年級組)

十一、寫生比賽獎勵:各組錄取。
  1. 第一名:一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2. 第二名:二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3. 第三名:三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4. 佳作:10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5. 參加比賽學生均可享免費參觀台灣鹽博物館優待,學生家長可享門票50元優待,前3名得獎者之指導老師依據「台南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獎勵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十二、評選方式:
由本府聘請專任美術老師擔任評審。得獎名單將公佈於 台南縣政府及台南縣政府文化處網站。(台南縣政府網站台南縣政府文化處)

十三、頒獎及展出:
  1. 97年12月14日(星期日)下午14:30,假台灣鹽博物館前廣場頒發獎狀及獎品。
  2. 學生得獎作品將擇期安排於台灣鹽博物館之館室公開展覽,展期另訂。

※ 注意事項:
  1.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他用具自備。
  2. 所有參加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展覽、攝影、出版、宣傳之權利。
  3.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於比賽會場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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