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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8日

[雕塑]2011鹽雕藝術季-創意鹽雕競賽(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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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7.25


一、緣起與活動目標
雲嘉南沿海地區曾有綿延的鹽田景緻,明鄭時期以來,鹽村聚落、鹽灘溼地、鹽田美景等景觀,散佈在這片土地上。陽光和海水不但留下雪白的結晶,也見證雲嘉南濱海338年鹽業歷史。


雖然傳統人工晒鹽景緻已不常見,但一踏進七股仍沿途處處可見鹽田從棋阡陌,風光迷人,而其中聳立在南台灣的晴空烈日下的七股鹽山與台灣鹽博物館更是七股著名的地標。近年來,鹽業也從單純的食用鹽,轉型開發許多特色美食、文創產業與熱門商品。

2008年12月12日

[寫生]台灣鹽樂活村「白色聖誕-鹽藝饗宴」-兒童寫生比賽(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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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為培育兒童美術素養及描繪本府台灣鹽樂活村(含七股鹽田復曬區、台灣鹽博物館、十棟寮鹽工宿舍等區域)豐富美景 ,特舉辦「台灣鹽樂活村兒童寫生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三、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台南縣政府文化處

五、協辦單位:台灣鹽博物館、鹽光文教基金會、統茂旅館集團

六、比賽時間:97年12月14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1時。

七、比賽地點:台灣鹽樂活村。採現場寫生方式,題材以台灣鹽樂活村景觀為主。
※ 於當日假台灣鹽博物館入口處辦理報到及領取比賽用紙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受理現場報名,至12月13日止。每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3:30 ~16:30。

九、報名方式:台南縣政府文化處(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
聯絡電話(06)6356617 傳真電話 (06)6326863,可電話及傳真報名

十、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及國中共四組。(幼稚園可參加低年級組)

十一、寫生比賽獎勵:各組錄取。
  1. 第一名:一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2. 第二名:二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3. 第三名:三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4. 佳作:10名(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5. 參加比賽學生均可享免費參觀台灣鹽博物館優待,學生家長可享門票50元優待,前3名得獎者之指導老師依據「台南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獎勵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十二、評選方式:
由本府聘請專任美術老師擔任評審。得獎名單將公佈於 台南縣政府及台南縣政府文化處網站。(台南縣政府網站,台南縣政府文化處)

十三、頒獎及展出:
  1. 97年12月14日(星期日)下午14:30,假台灣鹽博物館前廣場頒發獎狀及獎品。
  2. 學生得獎作品將擇期安排於台灣鹽博物館之館室公開展覽,展期另訂。

※ 注意事項:
  1.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他用具自備。
  2. 所有參加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展覽、攝影、出版、宣傳之權利。
  3.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於比賽會場公佈之。

更多資訊:

2008年3月4日

[徵文]台灣鹽博物館「寫作比賽」(9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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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
臺 灣鹽博物館成立於2005年,是國內首座以鹽為主題的博物館,呈現自日 據時代迄今的鹽業產業文化發展,典藏之豐,堪稱亞洲第一。目前由統茂旅館集團,以OT方式承接經營在結合現代科技的條件特點上,相當具有參訪價值。為喚起 民眾對臺灣鹽業的認識,及彰顯臺灣鹽博館在保存本土產業文化的重要價值,並為此百年產業的文化風華留下歷史見證,特舉辦此項寫作比賽。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主辦單位:臺灣鹽博物館。

三、承辦單位:
高雄餐旅學院通識教育中心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寫作之學生均可參加。

五、參賽主題:
以「臺灣鹽博物館」館蔵相關內容為主題,或是以「鹽」為主題的人、事、物。

六、作品規格:
本次徵文以散文為主,字數如下說明(題目:14點,內文12點,行距1.5倍行高,均為新細明體,以電子郵件寄送(請使用2003 Microsoft Word)。

七、作品分三組(國中小組、高中組、大專組)評分,除每位得獎者獲獎狀乙紙外,另頒獎金金額如下:
(一)國中(小)組:(600~800字)
第一名:獎金4,000元;
第二名: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獎金1000元
佳作六名:獎金各500元。
(二)高中組:(1000~1500字)
第一名:獎金8,000元;
第二名:獎金5,000元;
第三名:獎金3,000元
佳作六名:獎金各1,000元。
(三)大專組:(1000~1500字)
第一名:獎金10,000元;
第二名:獎金8,000元;
第三名:獎金5,000元
佳作四名:獎金各1,000元。

八、收件日期:
自2008年4月20日至2008年5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收件:
主旨-參加台灣鹽博物館寫作比賽,以附件寄林小姐,E-mail: d3764@ms11.hinet.net 。

十、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主題,違反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獲選作品以乙件為限,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得獎作品(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由主辦單位與得獎人共有,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與得獎人就該共有著作均得個別自由利用,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
  5.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6. 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7.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評審方式:
聘請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依評審標準(中文能力寫作指標,公佈於高雄餐旅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擇期進行評選。

十二、成績公佈:
所有得獎作品將於2008年5月25日前公佈於臺灣鹽業博物館與高雄餐旅學院通識教育中心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未獲選者將不另行通知。

十三、頒獎:
2008年6月1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台灣鹽博物館頒獎。

十四、洽詢方式:
  1. 活動網址:
    臺灣鹽業博物館( http://www.taiwan-salt.com.tw )
    高雄餐旅學院通教育中心( http://www.nkhc.edu.tw )
  2. 詢問電話:高雄餐旅學院通識中心07-8060505轉1910林美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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