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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

[徵文]『2008第二屆生命故事創作獎-感動瞬間、深活記事』網路徵文活動(09/03/15)

配合要求
每篇創作需填入"地址或經緯度"以及"單一或一段日期"兩項欄位資料。

創作彈性
可使用"系列創作"的模式發表,然單一篇須包含上述之文字、照片、地址或經緯度定位、單一或一段日期標註。

創作語言
評審依據語言為繁體中文,但允許在符合創作型態的範圍內,使用他種語言做為輔助。

資格限制
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同時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違規情事處理
參選作品不符上述五項者,將不列入評選;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獎品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創作中附帶照片的做法
  1. 可由已上傳至其他相片網站的照片嵌入,或是由本站上傳
  2. 本站上傳所接受的照片格式有JPG/GIF/PNG三種檔案格式
  3. 每個部落格可接受之上傳總檔案容量上限為25MB
  4. 一篇創作最少需附帶一張照片

參賽者可藉由以下兩種方式取得經緯度資訊
  1. 使用GPS設備(如:GPS相機、GPS logger、GPS手機、車用導航設備)紀錄某一地點的經緯度數值。
  2. 連結至生命故事創作獎網站的「發表新文章」頁面,在「地址」欄位輸入某一地點的概略地址(如:新竹縣竹東鎮)之後,點選「地址帶出經緯度」按鈕,即可取得經緯度數值。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

參賽辦法
參賽者需成功註冊為活動官方網站的會員,會員資料中需填寫真實的姓名、手機號碼、E-Mail信箱…等資料,並完成E-Mail及手機簡訊確認程序(詳細註冊程序,請見"使用教學"影片)。

收件方式
參賽者所有參賽創作,皆需張貼於活動官方網站中的個人部落格,確定成為參賽創作之作品,系統將傳送一通知信件至參賽人E-Mail信箱;非發表於活動官方網站的創作,皆無參賽資格。

參賽權利
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多篇作品,然每件作品均為獨立被評審。

獲獎限制
同一位參賽者可有多篇作品入圍100篇入圍創作,然每一位參賽者只能有一篇創作入選最後30篇決選優勝名單。

使用創作聲明
參賽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所有活動團隊成員於該著作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使用於非商業用途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活動團隊成員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違法情事處理聲明
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逕行處理,並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如為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 。


[收件]
自即日起開始收件

[截止]
2009年3月15日凌晨23:59分截止(以活動官方網站系統時間為憑)。

[揭曉]
2009/1/5、2009/2/2、2009/3/5、2009/3/30將公布四階段100篇入圍創作;2009年4月中旬於活動官方網站公布決選獲獎名單,同時將另行通知得獎者。

分為“ 初審 ”與“ 決審 ”兩階段。

I. 初審辦法
評審團體
初審將委請財團法人耕莘文教基金會、生命教育基金會、智邦文教基金會、凌華教育基金會四個機構篩選100篇入圍創作。

評審階段
初審將區分為四階段進行:
2008/12/21前、2008/12/22~2009/1/18、2009/1/19~2009/2/15、2009/2/16~2009/3/15;符合該階段時間內所發表具參賽資格之作品,皆會經由上述4個非營利機構各挑選出60-100篇作品,經過加權計分總和,統計出該階段得總分數最高之25篇作品,成為入圍作品,將與其他三階段入圍作品,共同角逐最後30個決選優勝獎項。

評審標準
每一初審機構將依據以下幾項評分項目及比重,選擇出入圍作品:
  • a. 故事內容 - 50% 依參賽作品故事內容及所傳達的觀察與關懷程度評分。
  • b. 視覺輔助 - 25% 輔助照片切合故事的描述、凸顯故事的精神 。
  • c. 故事鋪陳與編排 - 15% 參賽者對於故事文字與輔助照片等素材之編排方式,以及在介面上呈現給讀者的閱讀感受。
  • d. 其他 - 10% 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加權計分標準
每一初審機構將所挑選之入圍作品,區分為"極推薦"(5分)、"推薦"(3分)、"佳作"(1分)三級,最後整合4個機構進行總和計分,每階段得分最高之25篇作品,且總得分數不得低於2分者,即成為該階段入圍作品,擇期公佈於活動官方網站上。

II. 決審辦法
決選資格
於初選入圍之100篇作品,取得進入決審的資格。

評審委員
由師範大學、政治大學、元智大學、清華大學、中興大學、雲林科技大學、成功大學、中正大學、高雄師範大學、東華大學十所學校代表老師,從100篇入圍作品,評選出最後30篇優勝作品。

評審作業時間
2009/4/1~2009/4/10,個別評審先針對每篇作品給分,評分結果交由活動工作小組進行加總計分;並於計分完成後,邀請評審委員召開決選會議,議決最後各獎項得主。

評審標準
與初審辦法相同。

人氣王特別獎
比賽期間所有參賽作品,皆為必然人氣王候選創作,人氣王經公式加權總和後,計算出1位最高分者,取得人氣王特別獎

獎勵;評分項目與比重為:
*推薦數 60%
參賽作品被推薦數
*引用作品數 40%
"活動官方網站會員引用該篇創作的總數
*主辦單位若發現有不正當之系統使用行為,得進行相關處置並公告之。

初審獎勵
初審入圍獎/100名-1,000元新光生命獎助金

決審獎勵
  • 冠軍 : 1名
    • 5萬元中華電信生命鼓勵金
    • Mio Leap K1雙面導航手機
    • 琉金穗月琉璃獎盤
  • 亞軍 : 1名
    • 3萬元中華電信生命鼓勵金
    • Mio Moov 350 車用導航系統
    • 琉金穗月琉璃獎盤
  • 季軍 : 1名
    • 2萬元中華電信生命鼓勵金
    • Mio Moov210車用導航系統
    • 琉金穗月琉璃獎盤
  • 特優 : 6名
    • 1萬新光生命鼓勵金
    • 華晶科技GPS導航數位相機
    • 琉金穗月琉璃獎盤
  • 優選 : 6名
    • 8千元新光生命鼓勵金
    • 琉金穗月琉璃獎盤
  • 佳作 : 15名
    • 3千元新光生命鼓勵金
    • 掌寶科技蛋燈喇叭
  • 人氣王特別獎 : 1名
    • 1萬元中華電信深活補貼金
    • 金展旅行社澳洲愛麗斯泉&艾爾斯岩6天5夜奇境行(不含機票)


支持人氣王抽獎

抽獎資格
即日起~2009/4/10,只要參與作品"推薦"或"引用"之會員,即有資格參與支 持人氣王抽獎活動

獎勵贈品
  • Mio Leap K1雙面導航手機1名
  • Mio Moov 350 車用導航系統1名
  • Mio Moov210車用導航系統1名
  • Nokia 2600 Classic金色手機1名
  • Nokia 2600 Classic銀色手機1名

抽獎辦法
2009/4/20前,活動團隊將從資料庫中篩選出具抽獎資格之會員,並以亂
數程式抽出上述獎項得主.

得獎人公佈
將於2009/4/25前,與決審優勝名單同步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

不當行為處置
若主辦單位發現有不正當之系統使用行為,得進行相關處置並公告之頒獎典禮:擇於2009年4/25日(六)舉辦(時間為暫定,確認後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三十天內頒發獎金/獎品與獎盤,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本活動領獎兌換截止日至98年6月30日止,逾期領獎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2. 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3. 抄襲得獎作品若有抄襲嫌疑,或因侵犯他人著作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若經證實確為抄襲,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獎品與獎座
  4. 得獎作品若曾於參賽前發表或出版,經查證屬實後,主辦單位亦有權追回獎金、獎品與獎座
  5. 主辦單位保有改變贈送等值(級)贈品之權利,得獎者不得要求替換物品或折換現金,贈品以實物為準
  6. 所有獎金獎品因會員資料錯漏、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7. 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8. 獲獎者若有贈品相關問題,需與贊助贈品之贊助廠商直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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