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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6日

[攝影]2009花東花海季-『池上賞花趣』活動攝影比賽(09.01.23)

截止日期:2009.01.23

一、目 的:
為配合池上鄉農會主辦『2009花東花海季~池上賞花趣』活動特舉辦攝影比賽,透過鏡頭捕捉本次活動風情萬種之美,留下本年花季美好紀錄。

二、主辦單位:
台東縣池上鄉農會

三、承辦單位:
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

四、攝影主題:
  1. 『2009花東花海季~池上賞花趣』相關活動
  2. 池上鄉自然景觀及大波斯菊與油菜花海為主題

五、攝影時間:即日起至收件截止日

六、收件日期:
98年1月12日起至1月23日(星期五)前寄出或送達

七、收件地點:池上鄉農會推廣股。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

八、作品規格:
一律限5×7吋作品相片參賽。以幻燈片、彩色負片、數位相機拍攝均可,參賽作品需附底片或數位檔案,《600萬畫數以上》。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參賽表(如附件),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九、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為規定拍攝時間內拍攝之作品,不符合者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背面須附比賽參賽表併同交件,內容需詳細填寫,不符者不予評審。
(三)、参賽作品不得合成、格放、連作不收。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四)、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6張為限
(五)、郵遞者,請自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銅牌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八)、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扣繳10%所得稅。
(九)、所有得獎作品及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池上鄉農會所有,該會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該會文宣、網站等著作使用權,且不需另支付報酬。
(十)、作品評審:參加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一)、評審日期及地點:98年2月7日(星期六)上午九時整,於東海岸攝影學會會館(台東市寶桑路163號)。
(十二)、獎項及名額:
  1. 金牌 壹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
  2. 銀牌 貳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狀乙紙。
  3. 銅牌 參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獎狀乙紙。
  4. 佳作 伍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紙。
  5. 參加獎二十名:價值新台幣参佰元池農米1包。
(十三)、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1. 得獎成績作品於98年2月9日公佈於池上鄉農會信用部。
  2. 頒獎日期及地點:98年2月17日(星期二)下午一時整,於池上鄉農會觀光碾米廠旁廣場,得獎人員以專函及電話通知。

十五、洽詢方式:
  1. 活動網址:http:www.csfa.org.tw
  2. 簡章索取:池上鄉農會推廣股、生鮮超級市場、池上鄉農會休閒觀光碾米廠拓售中心、台東縣農會生鮮超市、台東縣東海岸攝影學會、台東縣立文化中心、關山鎮親水公園、關山鎮農會休閒旅遊中心

十六、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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