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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

[設計]大漢寶寶徵選活動(09.03.31)

截止日期:2009.03.31

活動源起
為徵選能代表大漢之音在地新聞、在地文化的好聲音精神之視覺標識

主辦單位
FM97.1大漢之音調頻廣播電臺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資格
個人/團體均可

作品主題
凡可表現大漢之音特色、形象的圖像,以視覺形象標誌宣揚大漢之音精神設計均可。主題、風格及表現手法不限,請自由發揮。作品理念說明請以300字內為限,並能完全表達出作品精神。

評選辦法
(一)評分標準:主題切合性40%、創意及故事性35%、色彩美感10%、延伸應用15%
(二)評審委員:由本臺組成評選小組評審,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

獎勵辦法
每人(組)限得一獎,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得獎作品將成為「大漢之音吉祥物─大漢寶寶」,並於網站上公開展示。
  • 第一名:獲得獎金—10,000元 獎狀乙張
  • 第二名:獲得獎金— 3,000元 獎狀乙張
  • 第三名:獲得獎金— 1,000元 獎狀乙張

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下午5:00截止
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徵選規格
投稿作品應包含:
  1. A4彩色輸出平面稿:以黑色表板紙直式張貼,表板紙大小為A4四邊各多留2公分,完稿作品請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一式三份)。
  2. 作品需為AI檔及jpg等檔案格式,(其中AΙ格式較能配合網站之建置)。
  3. 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可多人共同創作
  4. 作品需填寫300字以內的作品創作意涵說明。
  5. 請參賽者應依規定填具報名表,並與作品一同繳交,否則不予評審。

報名及收件方式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含基本資料、設計理念與授權同意簽章),活動網址: http://www.fm971.com.tw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止。

收件方式:
(一)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351苗栗縣頭份鎮信東路 大漢之音「大漢寶寶LOGO徵選小組」收。
(二)親自送件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於98年3月31日之前送至大漢之音電台,逾期不予受理
(三)網路收件: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傳送到 fm971@seed.net.tw
(四)活動洽詢窗口:037-667971 (24小時專線)

得獎公佈日期
得獎名單將於98年4月6日公佈於大漢之音官方網站,得獎者將以電話通知,未獲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資格喪失定義
(一) 參賽者未能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報名手續。
(二) 作品規格不符活動規則。
(三) 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

注意事項
(一) 凡參賽作品恕不退還,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並經 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
(二)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使用原創產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得獎之作品經他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經由法院判決屬實者,作者得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亦將追回獎金、獎品。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活動小組與主辦單位共同協議之。
(三)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大漢之音,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主辦單位將保有得獎作品之使用、修改、出版及公開發表之權利,不另計酬,若日後使用該設計公仔,將不另外通知得獎者。
(四)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得於活動網站公告。
(五) 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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