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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0日

[徵文]2009蘭陽˙閱讀˙四月天系列活動 ~ 【第八屆蘭陽少年文學獎】徵文(09.02.20)

截止日期:2009.02.20

一、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羅東國中教育基金會、宜蘭縣文藝作家協會。

二、承辦單位: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
協辦單位:宜蘭縣國中閱讀深耕推動小組。

三、活動目的:
(一)藉由徵文比賽,蔚成文學創作風氣。
(二)鼓勵文學創作,提升學生寫作能力。
(三)落實文學深耕,紮根蘭陽文藝園地。

四、參加對象:
宜蘭縣公私立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五、徵文內容:
(一)新詩類:內容自訂,不限行數與字數
(二)散文類:字數1000字以上,內容不拘
(三)小說類:字數2000字以上,內容不拘

六、報名辦法:
請填寫報名表上之個人資料,浮貼於作品上,投寄至主辦單位(請詳見項目八及附件)。

七、投稿須知:
(一)作品每人每類以參加一件為限,但可同時參加不同類別
(二)作品請以正體字創作,電腦打字列印,不得標示姓名或任何美工記號,以便密封、編號,以利公正評審。
(三)作品版面以 A4 大小形式,以MS - WORD直式橫打作文,字體為標楷體14級字,標點符號以全形輸入,不需加任何排版指令。
(四)作品上請勿出現與作者相關記號,以求評審公正。
(五)投稿作品如不符主辦單位要求水準以上者,該獎項得以從缺。
(六)投稿作品僅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之作品,並請勿找人代筆、抄襲或改編。作品請自留底稿,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七)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八)得獎作品若經查出抄襲他人作品,或一稿兩投,均取消資格,追回獎金。
(九)錄取作品將集結成冊出版。

八、收件日期:
請於 98 年 2 月 20 日前(郵戳為憑)將作品及報名表以掛號郵寄(以免作品遺失)至以下地址:
宜蘭縣羅東鎮中華路99號
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 學務處 收

九、評審:
預定98年3月中旬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評審。

十、錄取獎項及頒獎:各組錄取
(一)各類首獎一名頒發獎金3000元及獎狀一紙
(二)各類貳獎一名頒發獎金2000 元及獎狀一紙
(三)各類參獎一名頒發獎金1500 元及獎狀一紙
(四)各類佳作六名頒發獎金 800 元及獎狀一紙(依各組參賽作品件數多寡酌予調整佳作名額)。

十一、本徵文錄取獎金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再予核撥;另得獎者、頒獎時間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另函通知。

十二、洽詢電話:
03 - 9542075 轉305 羅東國中學務處 林易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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