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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1日

[設計]2009臺北縣新莊國際鼓藝節『真鼓意公仔』創意設計比賽(09.03.01)

截止日期:2009.03.01

一、比賽宗旨:
近年公仔風潮興起,成為一種時尚與潮流,為增進活動之趣味,以鼓不只是鼓,可成為玩偶,亦可化身跳舞的伙伴等創意為概念,並增加活動附加價值,為活動暖身。只要有創意、有構想者,皆可參與設計。第一名獲獎者,作品將被製成公仔成品,成為「2009臺北縣新莊國際鼓藝節」的紀念品。

二、指導單位:
臺北縣議會、新莊市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新莊市公所

三、承辦單位: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四、報名辦法:
(一)參加對象:社會大眾
(二)設計內容:凡可表現鼓藝文化特色、形像、圖像、造型以視覺形像宣揚鼓藝文化精神設計均可,主題、風格及表現手法不限,可自由發揮。作品理念說明請以300字內為限,並能完全表達出作品精神。
(三)設計格式:參賽作品需提供A4 的原始彩色設計圖稿,正面、背面、側面、立體圖(各一份並各裱於黑色8開紙板上)及電子檔jpg/300dpi、AI/300dpi檔案格式,其中AΙ格式較能配合網站之建置。參賽者設計時必須盡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的失真現象。
(四)報名表及詳細比賽辦法請逕自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下載參閱。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8年3月1日(週日) 下午17:00截止。若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六)收件方式:
  1. 報名文件請寄至新莊文化藝術中心(242台北縣新莊市中平路133號)。
  2. 報名時請繳交繪圖紙本、報名表及電子檔(請存於光碟)。
  3. 洽詢電話:新莊文化藝術中心(02)2276-0182。

五、評選方式:
(一)由新莊市公所邀集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依活動辦法及評審標準選取入選作品10件,第二階段通知入選作品製作成品,製作後續成品須考慮開模可行性及作品完整度。
(二)評審標準:★創意表現40%★主題呈現20%★色彩計劃20% ★後製整體視覺20%
(三)作品評審結果將公佈於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及傳播媒體,並擇期舉行公開頒
獎儀式。

六、獎勵辦法:
(一)本項比賽計評選8名,各獎項如下:
  •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及獎狀乙幀。
  •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乙幀。
  •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幀。
  • 佳作5名:每名各頒發獎狀乙幀及活動發行公仔乙個。
    ※獎額若超過$20,000以上,依稅法規定須扣繳10%之稅金。
(二)獲獎者於「2009臺北縣新莊國際鼓藝節」活動開幕頒發(時間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曾在國內外發表過之作品,請勿重覆參加,若經檢舉,則以取消資格論。
(二)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力,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四)得獎作品原始手繪圖稿或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新莊市公所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新莊市公所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力。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等相關之權力,均不另計酬。
(五)參加本次「2009臺北縣新莊國際鼓藝節」公仔圖稿創意設計比賽,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並公佈於相關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直接向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及新莊市各活動中心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影印使用。
(七)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入選,稿件不另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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