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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0日

[美化]國立臺灣大學98年杜鵑花節全校綠美化比賽(09.02.28)

截止日期:2009.02.28

一、宗旨:
為配合杜鵑花節活動之氣氛,鼓勵本校教職員工生重視及參與綠美化工作,共創優質校園環境。

二、主辦單位:
總務處。

三、執行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

四、實施方式:
  1. 以各系、所(院)及行政單位之建築物外觀及周遭環境為綠美化主題(如裝置燈飾、清洗與美化牆面、特殊照明、具特色植栽綠美化景觀------等等),祈能顯現各系所單位之特色,但需兼顧環保。
  2. 本比賽得視需要每年度配合杜鵑花節舉辦一次。

五、任務分工:
  1. 總務處事務組:負責執行比賽相關辦理事宜。
  2. 院、處秘書:邀請擔任評審事宜。

六、參賽時程:
項 目辦理時間備 註
比賽公告98.2.3起上網、行文全校同時進行
受理收件98.2.13~98.2.28參賽單位需填寫報名表
評審作業98.3.9~98.3.15評審委員親往現場評分
獎金、獎狀發放98年3月下旬
公告比賽得獎單位98年4月上旬公告於校訊、網站廣為周知


七、參賽對象:
以系、所(院)及行政單位為報名參賽單位

八、參賽辦法:
有意願之參賽單位,請先行填寫參賽報名表(如後附件),並以相機拍攝綠美化前、後之彩色照片,以資對照,再將之黏貼於參賽報名表上。

九、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
  1. 題材與內涵:創新性與啟發性,20%。
  2. 視覺美感:視覺與設計美感,40%。
  3. 創作技巧:整體精緻度,20%。
  4. 環保要求:綠美化之用材或材質是否符合環保,20%。

十、評選方式:
  1. 邀請校內院、處等一級單位秘書及園藝等景觀系所老師組成評選小組,共同評審。
  2.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3. 比賽名次結果及獲選綠美化照片,除於總務處事務組網站公布外,並刊登校訊。

十一、入選獎勵:
  1. 特優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50,000元,獎狀1紙。
  2. 優選2名,每名各頒發獎金新台幣25,000元,獎狀1紙。
  3. 佳作10名,每名各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1紙。

十二、交件時間:
參賽單位須於上述規定時間內親送總務處事務組收件,逾時不予受理。

十三、參賽經費概算:所需經費擬由總務經費項下勻支。
項 目預算金額(新台幣)備 註
特優1名獎金50,000元
優選2名獎金50,000元每名25,000元
佳作10名獎金100,000元每名10,000元
經費合計200,000元


十四、附則:
本參賽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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