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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0日

[攝影]中堅攝影學會九十八年度大會盃攝影比賽(09.02.28)

截止日期:2009.02.28

一、主旨:
為慶祝本會成立三十三週年,配合第二十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提倡正當休閒娛樂,增進攝影同好情誼,以提昇人像攝影藝術。

二、資格:
歡迎本會會員踴躍參加,新入會者繳清九十八年會費者尤表歡迎。

三、題材:
限活動當日模特兒人像

四、規格:
不限傳統或數位拍攝,5 x 7吋彩色照片、不得劃邊、染色、數位作品嚴禁電腦合成、特效、修飾效果,不限投件張數

五、時間:
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下午1:30 ~ 5:30 (星期日)
地點:慈濟公園。

六、主席:
大會盃主席 李振源先生

七、收件:
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前,送達台中縣潭子鄉勝利一街三號
會務中心收(電話:0928-577780)。
請於信封註明:「大會盃影賽作品」。

八、評審:
九十八年三月七日下午7時,假豐原市「青年育樂中心」
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九、獎勵:
  • 金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 3000元 ,獎牌一面。
  • 銀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2000元 ,獎牌一面。
  • 銅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1000元 ,獎牌一面。
  • 優選獎五名 各得300元 。
  • 佳作獎二十二名 各得100元 。

十、頒獎:
評審後二週內通知,並於九十八 年度第一次攝影活動中頒獎。

十一、附則:
  1. 十二人(含)投件以上優選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十二人以下則金銀銅每人限得一獎,優選可再得一獎。
  2. 作品背面請詳塡題名、姓名、地址、電話、及會員號碼
  3. 本人拍攝之作品,禁借用他人名義參賽,以維護會員「會內影賽,公平競爭,權益共享」之旨意。
  4. 數位作品適當的調色、校色是可被容許的,但嚴禁電腦合成、特效、 修飾效果,如有以上情形不得參與比賽;得獎後有爭議將驗相機原稿檔案確定獎資格,取消的獎位將不遞補。
  5. 參賽作品不退件,轉贈模特兒,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刊登報章雜誌,不另給酬。
  6.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之毀損,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7. 凡參加本影賽,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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