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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3日

[書法]雲林縣水林鄉辦理第五屆「鄉長盃」全國書法比賽(09.03.31)

截止日期:2009.03.31

一、宗旨:
推展書法藝術,啟發藝文人才,提昇人文情懷素養,建構書香社會,充實生活品質。

二、依據: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年度施政計畫規劃營造「閱讀書香社會」願景方案規劃辦理。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雲林縣水林鄉立圖書館
(四)協辦單位:水林鄉民代表會、水林鄉燦林國小

四、參加對象:
凡全國熱愛書法寫作藝術者,均可按年齡組別參加

五、比賽組別:
(一)長青組(六十歲以上)
(二)社會組(包括各大學院校及專科四、五年級學生)
(三)高中組(包括五專一、二、三年級及高中、職學生)
(四)國中組
(五)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六)國小中年級組(國小四年級以下學生)

六、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 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典雅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 作品規格:高中組以上各組以對開(35x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國中及國小組以1/4開(35x70公分) 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3.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98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
  4. 郵寄收件地點: 6 5 2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文化路6號「水林鄉立圖書館 收」。
  5. 各組擇優錄取前40名,取得參加現場決賽資格。(現場決賽經評審「入選」以上者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 參加比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40人,除公佈於雲林縣水林鄉公所網站外並個別通知參加現場比賽,參加者自備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2. 書寫內容:現場公佈。
  3. 決賽日期:98年4月26日(星期日)。
  4. 決賽地點:雲林縣水林鄉燦林國小技擊館。(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6號)
  5. 決賽當天下午辦理頒獎典禮。

七、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名書法家3~5人擔任。
(二)獎勵方式:
組 別第一名
(1人)
第二名
(2人)
第三名
(3人)
優選5人佳作5人入選若干 備註
長青組10,0006,0003,500獎狀、獎品獎狀、獎品獎狀各組前三名均贈獎盃及獎金,優選及佳作發給獎狀及獎品,入選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社會組10,0006,0003,500獎狀、獎品獎狀、獎品獎狀
高中組3,5002,0001,500獎狀、獎品獎狀、獎品獎狀
國中組3,0002,0001,500獎狀、獎品獎狀、獎品獎狀
國小高年級組2,5001,5001,000獎狀、獎品獎狀、獎品獎狀
國小中年級組2,5001,5001,000獎狀、獎品獎狀、獎品獎狀

說明:1.各組前三名均致贈獎狀及獎金。
2.「優選獎/佳作獎」贈獎狀及獎品,各組錄取名額得視水準增減之,另視各組水準錄取入選人員若干人,發給「入選」獎狀獎勵。

八、經費來源:
由主辦單位水林鄉公所籌措編列預算支應。

九、作品處理:
  1.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雲林縣水林鄉公所所有。
  2. 優勝作品擇期於雲林縣水林鄉立圖書館公開展覽。

十、其他附則事項:
本計畫及比賽優勝等相關資訊,請逕至雲林縣水林鄉公所網址 ;賜教諮詢電話:(05)7856413。

十一、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訂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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