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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8日

[攝影]「高球天堂」攝影比賽(09.06.15)

截止日期:2009.06.15

活動主旨:
將球場的美公諸於世,將美麗的瞬間,透過鏡頭做最完美的呈現。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著作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

作品主題:
以場內風景為攝影主題

參賽作品規格:
  1. 底片與數位兩種皆可,不得裝裱、加框、翻拍、電腦合成、或兩張(含以上)之照片合成,需將作品沖洗成6X8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2. 數位檔案參賽者須在畫素品質在600萬畫素以上,檔案至少1.5MB以上之原始檔(看出相機EXIF資訊)。獲獎者須提供底片或原始數位檔供確認後才可領獎。無法提供者獎項由他人遞補。
  3. 繳交作品一人限10張以內

報名費用:
台幣100元整(含保險費)

拍攝日期:
98年四~五月每天上午5點30分至8點,下午四點至太陽下山。
(拍攝採預約制,請兩天前預約)

截止遞交日期:98
年6月15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
霧峰高爾夫球場
(台中縣霧峰鄉峰谷路668號)
E-mail:lovegill5401@yahoo.com.tw(請註明霧峰球場參賽相片)
聯絡人:許齡尹
聯絡電話:04-23320123、0955057272
*繳交作品時連同資料表一同繳交。

獎項及獎勵項目:
  • 第一名:10000元
  • 第二名: 6000元
  • 第三名: 3000元
  • 優選五名:各得獎金1000元
    前三名作品會登在西海岸、大屯、中投、佳聯、北港有線電視廣告三天。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2.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
  3. 得獎作品如發現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元獎項。.
  4.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著作權政策內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 等資料,對此絕無異議,並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6.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該參賽者之參賽資格。
  7. 參賽者不得妨礙球場之運作,主辦單位可因應需要而劃定拍攝範圍,限制入場拍攝人數或禁止拍照。
  8. 參賽規定如有未盡善處,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

主辦單位:霧峰高爾夫球場
贊助單位:台灣數位光訊科技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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