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5.10
【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评审费、制作费】
【入围作品将由主办单位负责出资制作】
【该活动在3月11日的《桂林日报》、《桂林晚报》,3月15日的《南国早报》均刊登有广告】
为丰富象山景区文化内涵,提升景观品位,现公开征集景区内三个岛屿上的园林景观设计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桂林市象山景区管理处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院校征集
【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评审费、制作费】
【入围作品将由主办单位负责出资制作】
【该活动在3月11日的《桂林日报》、《桂林晚报》,3月15日的《南国早报》均刊登有广告】
为丰富象山景区文化内涵,提升景观品位,现公开征集景区内三个岛屿上的园林景观设计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桂林市象山景区管理处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院校征集
三、征集程序与时间安排
四、作品要求
五、作品提交
六、方案评审
主办单位将根据征集要求选择出有效作品,并对有效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方案征集的评审工作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及主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要求进行评选(作品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四项)。
七、奖项设置
八、应征方案的权利归属
九、其他事项
十、咨询、联络方式
1.主办单位地址:
桂林市南环路22号漓江出版社6楼象山景区管理处
3.联系人:
黄 毅 0773-2586602, huangyiemail@yahoo.com.cn
- 作品征集: 2009年3月10日 - 2009年5月10日
- 评选入围作品:2009年5月18日 - 2009年5月24日
- 入围作品制作:2009年5月25日 - 2009年6月21日
- 作品终评: 2009年6月22日 - 2009年6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 创作主题
围绕“亲情”、“友情”、“爱情”三个主题中的任意一个进行作品创作。
根据选择的主题选取一句相关语录进行具体创作,【附件2】提供的相关语录可供参考。语录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形式精简易懂、见解精辟独到;作品要求很好的展示语录的内容和精髓。 - 表现手法
- (1)紧扣主题和所选择的语录,用园林小品或其他适合的景观方式展示,【附件3】提供了园林小品的示例(请仔细阅读),选用其他景观表达方式的也请以【附件3】为参考。
- (2)手法新颖,表达明确,富有艺术感染力,能够引起游客的共鸣。
- (3)作品以具有互动性,能够吸引游客参与的为佳;以经济耐用的为佳。
- (4)作品应与景区的环境相协调,符合景区的实际情况。
五、作品提交
- 提交材料
提交的材料应包括: - (1)报名表(格式参见【附件1】,也可自行设计制作,但内容必须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个人简历等)
备注:报名表在完成作品创作后与以下(2)、(3)材料一起提交。 - (2)作品设计说明书(包括作品的名称、主题、作品语录、设计理念、尺寸规格、比例、制作材料等)
- (3)作品效果图(手绘或相关设计软件的电脑效果图皆可,图纸最小规格为A4:210mm×297mm,应有3个以上角度效果)
备注:若能提供渲染图或者模型、模型图片更好。应征者提供的作品信息应充分考虑到主办方日后的制作方便。 - 提交方式
采取以下(1)或(2)方式提交皆可: - (1)邮寄提交(纸制材料):
地址:桂林市南环路22号漓江出版社6楼象山景区管理处经营部
邮编:541002 - (2)E-mail提交(电子文档):
huangyiemail@yahoo.com.cn 或 347119280@qq.com - 提交时间
2009年5月10日前(含5月10日)
备注: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的以信件上的邮戳为准,选择E-mail方式提交的以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为准。
六、方案评审
主办单位将根据征集要求选择出有效作品,并对有效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方案征集的评审工作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及主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要求进行评选(作品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四项)。
七、奖项设置
-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 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
- 三等奖2名,奖金1000元
-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备注:奖项设置以作品为单位。除奖金外,主办单位还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八、应征方案的权利归属
- 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且此方案未曾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方案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获奖方案拥有无偿使用权和修改权。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 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同意并接受本公开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 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者进行解释。
- 因非征集组织者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事项
- 每人所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可以采取多人合作的方式,但奖项的设置以作品为单位。
- 所有提交的作品方案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 主办方将通过应征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入选、获奖的情况。
十、咨询、联络方式
1.主办单位地址:
桂林市南环路22号漓江出版社6楼象山景区管理处
3.联系人:
黄 毅 0773-2586602, huangyiemail@yahoo.com.cn
更多資訊:
- 2009年桂林市象山景区园林景观设计有奖征集公告 @ glxsjq09的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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