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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5日

[生態]台南縣98年度「校園生態地圖」設計徵稿活動(09.05.15)

截止日期:2009.05.15

壹、依據:
一、教育部970130台環字第0970002666號函號計畫作業要點。
二、臺南縣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及輔導團重點推展事項。
三、臺南縣97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以校園環境生態為主題,進行校園生態地圖設計徵稿,呈現所屬學校校園生態特色,發展推展校園環境教育推展工具。
二、豐富的內容與精心設計,應用於台南縣環境創意教學,供各校教學與參考用。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縣政府
三、協辦單位:臺南縣環境教育輔導團
四、承辦單位:臺南縣白河鎮內角國民小學

肆、辦理時間:
中華民國98年5月15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伍、參與對象:
本縣各國中、小學教師均得報名參加

陸、徵選範圍:
以校園環境與生態為內涵,所設計之校園生態地圖。以展現下列學校特色為佳:
  1. 建築整體配置
  2. 校園動植物生態
  3. 校園景點與特色角落

柒、徵選類別:
區分為書面校園地圖與資訊校園地圖兩類分類徵選。
一、書面類:以電腦繪圖輸出列印成單張圖檔,或以手工繪畫完成單張圖案。
二、資訊類:以網頁方式製作校園生態地圖。

柒、其他說明:
一、報名送件資料:
(1)報名表:依附件1提供格式,填寫報名資料
(2)圖稿檔案:
◎書面類:以電腦繪圖輸出列印單張圖案,或以手工繪畫完成單張圖案。圖案尺寸:4開(54.5cm×39.3cm)
◎資訊類:以網頁方式製作校園生態地圖。
(3)「版權聲明書」如附件3隨稿簽署一併交付。
二、送件方式:
(1)書面類:將報名表、版權書聲明、印出或繪製完成之作品親送或郵寄至承辦學校。地址如下:732 台南縣白河鎮內角里一號 內角國民小學
※注意: 作品請勿摺疊,建議以硬質套筒包裝。
(2)網頁類:將完成的網頁完整檔案燒錄在光碟中,連同報名表、版權書聲明一同包裝妥當後,郵寄至內角國民小學。檔案將統一委託台南縣政府教育局網路中心上傳專屬空間進行連結。

捌、其他相關規定:
一、參與徵選之作品以未曾出版、獲獎者為限
二、參加徵選者不得委託他人(美術或資訊業者)代筆或代為製作。
三、參與徵選作品,作品一律不退件須自行保留備份。但書面類作品作者可於主辦單位翻拍後取回原件。
四、投稿請留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違反規定,除追回獎勵外,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承辦單位將保留參選之作品,作為著作相關權利義務之認定。
五、得獎作品專輯之編輯、出版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玖、作品評審與相關規定:
一、由本府教育處聘請學者及實務工作之專家於內角國小進行評審。
二、評審規準:特色40%、內容40%、教育性20%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兩組各取
獎項名額第一作者第二作者著作分數(每件)備註
特優3-5嘉獎2次嘉獎1次0.2分錄取名額得依實際參選作品數量及素質斟酌增減。
優等3-5嘉獎1次獎狀1張0.1分
佳作5-10獎狀1次獎狀1張0.1分
入選若干獎狀1張獎狀1張

四、獲獎作品由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責登載於本縣環境教育資訊網,供本縣推廣運用。

拾、經費概算:
申請單位:台南縣內角國民小學台南縣98年度「校園生態地圖」設計徵稿活動實施辦法
經費項目計畫經費明細 業務費
單價(元)數量總價(元)說明
評審費690元/小時3人*7小時14490評審費
國內旅費45001式4500評審交通費(依國內出差旅費管理要點核實列支)
雜支 9001式900
合 計  19890  
 

拾壹、承辦學校有功人員依據「臺南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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