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5.25
大赛简介:
为创造一个适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让儿童通过参与,体验生活,感受亲情,以实际行动向母亲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激发儿童了解深圳,热爱深圳,了解祖 国,热爱祖国,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深圳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决定于2009年5月至10月期间,联合举办深圳儿童摄影作品网络大赛,欢迎广大 儿童踊跃投稿。
大赛简介:
为创造一个适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让儿童通过参与,体验生活,感受亲情,以实际行动向母亲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激发儿童了解深圳,热爱深圳,了解祖 国,热爱祖国,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深圳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深圳报业集团决定于2009年5月至10月期间,联合举办深圳儿童摄影作品网络大赛,欢迎广大 儿童踊跃投稿。
日程安排:
- 作品征集阶段:2009年5月10日00:00起至2009年5月25日00:00止。
- 作品评选阶段:2009年5月25日至26日。
- 颁奖时间:2009年5月31日
- 展览阶段:待定。
- 14周岁以下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09年5月25日)。
- 参赛者根据年龄分为4个组:星星组(6岁以下)、月亮组(7—9岁)、太阳组(10—12岁)、彩虹组(13—14岁)。
- 参赛作品内容要围绕“爱母亲、爱深圳、爱祖国”,做到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创意新颖,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能够从儿童独特的视角反映母爱的博大与无私、深圳改革开放的巨 大变化和建国60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表达对母亲和社会的感恩之情。
- 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牌号的数码相机,必须是参赛者自己拍摄的数码摄影作品,不得经电脑艺术加工处理。
- 每名参赛者参赛作品限3幅以内(含3幅)。
- 每幅参赛作品要求JPG格式,文件规格在3M以上(作品源文件保证可以精放到8X10英寸)。
- 参赛作品采用网上提交方式,并填写参赛表格。大赛组委会指定参赛作品提交网站是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
- 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复制、刻录光盘,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出版宣传画册、举办展览等非盈利性宣传活动使用,不另付稿酬。
-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项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负连带责任。
- 获奖者名单由主办单位在相关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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