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09.05.31
壹、實施目的
一、本計畫希藉助工藝之家藝師精湛技藝及豐富創作經驗吸收工藝生力軍,鼓勵國內工藝設計相關學院學生於畢業製作或主題系列設計時,運用工藝之家作品特色、元素或技藝,聚焦「台灣工藝、趣味生活」地方文化特色為題材,匯集年輕新生代的訓練、新點子、創意,重新檢視國人生活面向的需求,探討生活工藝的趣味新貌,以工藝之家作品的新詮釋,結合創意與實用融入國人的生活層面,進而實踐「生活工藝化,工藝生活化」。
二、藉由學生與工藝之家藝師的互動、對話及溝通過程,學生透過工藝學習面向,認知台灣工藝文化,增加對工藝之媒材特性、技藝、製作工序的了解,激發各種運用可能及想像,提供一個具學習性、探究性與實驗性的媒合,並激發設計及工藝創意能量,深化工藝推廣及教育成效。
三、透過工藝之家藝師、學院指導老師與學生之合作模式、設計交流經驗,提昇雙方的潛能與創作能力,讓台灣的工藝文化及地方特色工藝,注入新血活力,孕育出具區域文化特色之工藝新趣產品,契合當前生活型態及時尚趨勢,也讓工藝技藝之薪火相傳種下萌芽的種子。
壹、實施目的
一、本計畫希藉助工藝之家藝師精湛技藝及豐富創作經驗吸收工藝生力軍,鼓勵國內工藝設計相關學院學生於畢業製作或主題系列設計時,運用工藝之家作品特色、元素或技藝,聚焦「台灣工藝、趣味生活」地方文化特色為題材,匯集年輕新生代的訓練、新點子、創意,重新檢視國人生活面向的需求,探討生活工藝的趣味新貌,以工藝之家作品的新詮釋,結合創意與實用融入國人的生活層面,進而實踐「生活工藝化,工藝生活化」。
二、藉由學生與工藝之家藝師的互動、對話及溝通過程,學生透過工藝學習面向,認知台灣工藝文化,增加對工藝之媒材特性、技藝、製作工序的了解,激發各種運用可能及想像,提供一個具學習性、探究性與實驗性的媒合,並激發設計及工藝創意能量,深化工藝推廣及教育成效。
三、透過工藝之家藝師、學院指導老師與學生之合作模式、設計交流經驗,提昇雙方的潛能與創作能力,讓台灣的工藝文化及地方特色工藝,注入新血活力,孕育出具區域文化特色之工藝新趣產品,契合當前生活型態及時尚趨勢,也讓工藝技藝之薪火相傳種下萌芽的種子。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主辦單位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肆、活動參加對象
由國內工藝、設計相關院校及高中職校老師帶領3-5人學生團隊,以畢業製作或主題系列設計為目的,與本所授證工藝之家合作,以工藝之家作品新詮釋提案申請,每位指導老師以申請一案為限,經本所評選會審查通過後補助執行,原則上徵選補助4-8案。
伍、活動方式
一、徵選:邀請國內工藝、設計相關大專院校老師帶領3-5人學生團隊,與本所授證117位工藝之家(附表九)合作組成團隊,以畢業製作或主題系列設計為目的,提出工藝學習及設計製作補助企畫案,開發(1)生活工藝用品(2)綠色工藝產品(3)辦公空間用品等類別,並具備(1)台灣文化之意涵(2)地方文化特色(3)流行時尚風格等主旨,提案團隊於提出企劃書時須於開發用品類別及主旨中各選擇其中一項作為該團隊設計主軸,定案後即不得變更設計方向。98年5月底前提出申請,通過審核後參加第一階段學習之旅。本所得視狀況需求通知申請單位出席審查會議並簡報,合作單位得列席備詢。
二、第一階段學習:學生團隊需在合作工藝之家工坊,進行至少40小時學習及體驗工藝活動,認識設計媒材之特性與製作技巧,熟悉工藝製作流程,俾進行產品設計及製作,學習課程由工藝之家藝師規劃,本所補助工藝之家藝師教學鐘點費及材料費,學生團隊應於完成學習後提交心得報告。
三、第二階段:指導老師召集合作工藝之家藝師、學生團隊針對設計製作企劃案,辦理一次以上交流檢討會,藉此具啟發性整合討論及改善、交流互動式的學習,針對第一階段所提之企劃書檢討設計製作之執行,進行必要的討論及修正,讓參與藝師及學生深入學習、引導創意,融合理論及實際流程,並付之實現,團隊應於檢討會後提交會議記錄與本所。
四、樣品製作:
六、參賽獎金及表揚狀:凡入選參加本計畫製作之作品於結案繳交作品一年內參加競賽並獲得獎名次,本所將頒發該參賽學生團隊每組件獎金一萬元,並頒表揚狀乙紙予該項作品指導老師。
七、設計提升研習:獲選本計畫之學生團隊得參與本所舉辦之設計研習營及講座等活動,本案並得聘請專家顧問,協助學生團隊製作及設計視野開拓指導及諮詢,實際活動地點與日期本所將另行通知。
陸、補助經費及申請期程
一、受理對象:由指導老師擔任計畫主持人,召集學生3-5人組成團隊具文申請。(團隊成員經獲選後不得變更)
二、申請額度:補助經費分二次申請,第一階段助工藝之家藝師教學鐘點費上限三萬五千元及教學材料費上限一萬五千元;第二階段補助參加團隊製作及材料費上限十五萬元及計畫主持人費用二萬元(每組件樣品最高補助上限三萬元,每位學生限作一組件)。
三、本年度預定受理件數:4-8案。
四、撥款方式︰分四次撥款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案設計開發作品以「台灣工藝、趣味生活」地方文化特色題材,工藝之家作品的新詮釋為主,運用工藝之家作品特色、元素或技藝,表現生活工藝的趣味新貌。
二、受理期限:自活動公告日起至受理期限當日17:30截止(以郵戳為憑),參加活動繳交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三、申請資料:請洽本活動承辦人或由本所網站下載申請格式相關資 料,繳交申請資料電子檔與書面文件1式6份(請依順序裝訂;團隊成員請共同裝訂成冊,每冊為一份,共需提交六份)。
五、產品著作權歸合作團隊工藝家及設計之學生雙方所有,日後其使用、收益等相關權益問題,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調釐清權責。
六、接受補助製作作品及圖片、文字等,主辦單位得無期、無償作為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途。
七、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八、倘因文建會年度補助預算必須辦理經費保留或預算審查,致無法於各階段完成後即時付款,得俟預算法定程序完成後給付。
九、送件方式: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請於信封上方註明「工藝新趣」新工藝人才入籍活動及申請單位名稱字樣)。
十、活動洽詢窗口:
設計組 李先生
Tel:049-2334141分機260 Fax:049-2300545
E-mail: jylee@ntcri.gov.tw
網站資料下載:http://www.ntcri.gov.tw
捌、計畫管理
一、本所得不定期進行查訪工作進度與經費支用情形,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員提供協助、諮詢、解決問題、或查核事項。
二、計畫執行期間倘契約內之企畫書所列事項需變更時,應敘明理由、變更內容及影響評估等,以書面資料函送本所,徵求本所同意後變更,必要時本所得提請計畫審查會審議。
三、計畫執行期間倘發現有異常情況或違背契約規定者,本所得要求申請單位限期改善。倘未能於限期改善或有異常情節重大者,執行單位得提經本案審查會議裁定屬實者,並予中止活動參與及解除契約追回補助款。
四、申請單位於計畫結束後一年內,須配合本所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展示等活動。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主辦單位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肆、活動參加對象
由國內工藝、設計相關院校及高中職校老師帶領3-5人學生團隊,以畢業製作或主題系列設計為目的,與本所授證工藝之家合作,以工藝之家作品新詮釋提案申請,每位指導老師以申請一案為限,經本所評選會審查通過後補助執行,原則上徵選補助4-8案。
伍、活動方式
一、徵選:邀請國內工藝、設計相關大專院校老師帶領3-5人學生團隊,與本所授證117位工藝之家(附表九)合作組成團隊,以畢業製作或主題系列設計為目的,提出工藝學習及設計製作補助企畫案,開發(1)生活工藝用品(2)綠色工藝產品(3)辦公空間用品等類別,並具備(1)台灣文化之意涵(2)地方文化特色(3)流行時尚風格等主旨,提案團隊於提出企劃書時須於開發用品類別及主旨中各選擇其中一項作為該團隊設計主軸,定案後即不得變更設計方向。98年5月底前提出申請,通過審核後參加第一階段學習之旅。本所得視狀況需求通知申請單位出席審查會議並簡報,合作單位得列席備詢。
二、第一階段學習:學生團隊需在合作工藝之家工坊,進行至少40小時學習及體驗工藝活動,認識設計媒材之特性與製作技巧,熟悉工藝製作流程,俾進行產品設計及製作,學習課程由工藝之家藝師規劃,本所補助工藝之家藝師教學鐘點費及材料費,學生團隊應於完成學習後提交心得報告。
三、第二階段:指導老師召集合作工藝之家藝師、學生團隊針對設計製作企劃案,辦理一次以上交流檢討會,藉此具啟發性整合討論及改善、交流互動式的學習,針對第一階段所提之企劃書檢討設計製作之執行,進行必要的討論及修正,讓參與藝師及學生深入學習、引導創意,融合理論及實際流程,並付之實現,團隊應於檢討會後提交會議記錄與本所。
四、樣品製作:
- 學生團隊初步提案經過討論交流後,依本案整體目標方針下進行修正,確立設計製作之內容及品項後,提出「設計製作補助」企劃書申請(表六)。申請手續須於98年9月底前提出。本所得視狀況需求通知申請單位出席審查會議並簡報,合作單位得列席備詢。
- 本所將召開「設計製作補助」申請企劃書審查,由學生團隊所有成員針對設計企劃書內容簡報,經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得終止本階段之設計製作補助費用。
- 試作樣品:通過「設計製作補助」企劃書審查合格者,學生團隊與工藝之家藝師合作針對主題製作樣品,每團隊於99年3月底結案時應繳交本所3-5組件每組件一件樣品,供本計畫推廣、宣傳、展示用途,宣傳開發用。
六、參賽獎金及表揚狀:凡入選參加本計畫製作之作品於結案繳交作品一年內參加競賽並獲得獎名次,本所將頒發該參賽學生團隊每組件獎金一萬元,並頒表揚狀乙紙予該項作品指導老師。
七、設計提升研習:獲選本計畫之學生團隊得參與本所舉辦之設計研習營及講座等活動,本案並得聘請專家顧問,協助學生團隊製作及設計視野開拓指導及諮詢,實際活動地點與日期本所將另行通知。
陸、補助經費及申請期程
一、受理對象:由指導老師擔任計畫主持人,召集學生3-5人組成團隊具文申請。(團隊成員經獲選後不得變更)
二、申請額度:補助經費分二次申請,第一階段助工藝之家藝師教學鐘點費上限三萬五千元及教學材料費上限一萬五千元;第二階段補助參加團隊製作及材料費上限十五萬元及計畫主持人費用二萬元(每組件樣品最高補助上限三萬元,每位學生限作一組件)。
三、本年度預定受理件數:4-8案。
四、撥款方式︰分四次撥款
- 補助工藝之家教學鐘點費及教學材料費:簽約後即撥付第一期款(補助金額之50%),完成第一階段學習後學生團隊應提出學習心得報告(例如工藝之家作品特色、文化意涵、技藝、衍生設計及應用…,每位學生至少2000字以上報告)撥付尾款(補助金額之50%)。
- 製作費、材料費及計畫主持費:學生團隊初步提案經指導老師審查及修正,確立設計製作之內容及品項後,提出「設計製作補助案」企劃書申請(表六),並附企劃案檢討會議記錄,經本所審查通過後撥付第一期款(補助金額之50%),繳交製作成品及結案報告書相關資料後撥付尾款(補助金額之50%);「設計製作補助案」企劃書未通過審查之團隊,本所得終止本階段之補助費用。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案設計開發作品以「台灣工藝、趣味生活」地方文化特色題材,工藝之家作品的新詮釋為主,運用工藝之家作品特色、元素或技藝,表現生活工藝的趣味新貌。
二、受理期限:自活動公告日起至受理期限當日17:30截止(以郵戳為憑),參加活動繳交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三、申請資料:請洽本活動承辦人或由本所網站下載申請格式相關資 料,繳交申請資料電子檔與書面文件1式6份(請依順序裝訂;團隊成員請共同裝訂成冊,每冊為一份,共需提交六份)。
- 報名表
- 提案書
- 合作意願書
- 工藝之家研習課程規劃
五、產品著作權歸合作團隊工藝家及設計之學生雙方所有,日後其使用、收益等相關權益問題,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調釐清權責。
六、接受補助製作作品及圖片、文字等,主辦單位得無期、無償作為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途。
七、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八、倘因文建會年度補助預算必須辦理經費保留或預算審查,致無法於各階段完成後即時付款,得俟預算法定程序完成後給付。
九、送件方式: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請於信封上方註明「工藝新趣」新工藝人才入籍活動及申請單位名稱字樣)。
十、活動洽詢窗口:
設計組 李先生
Tel:049-2334141分機260 Fax:049-2300545
E-mail: jylee@ntcri.gov.tw
網站資料下載:http://www.ntcri.gov.tw
捌、計畫管理
一、本所得不定期進行查訪工作進度與經費支用情形,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員提供協助、諮詢、解決問題、或查核事項。
二、計畫執行期間倘契約內之企畫書所列事項需變更時,應敘明理由、變更內容及影響評估等,以書面資料函送本所,徵求本所同意後變更,必要時本所得提請計畫審查會審議。
三、計畫執行期間倘發現有異常情況或違背契約規定者,本所得要求申請單位限期改善。倘未能於限期改善或有異常情節重大者,執行單位得提經本案審查會議裁定屬實者,並予中止活動參與及解除契約追回補助款。
四、申請單位於計畫結束後一年內,須配合本所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展示等活動。
更多資訊:
- 「工藝新趣」新工藝人才入籍活動徵選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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